拆迁,有时候正是一座城市发展的剪影。在和相隔十年先后遭遇拆迁的"两代"被拆迁人的交谈中,爱土拆迁律师渐渐发现了被拆迁人从"盼拆迁"到"怕拆迁"的秘密......
拆迁:两种不同的观点,有期盼也有担忧
老拆迁人:房子老了,一拆迁能换新的住多好
新拆迁人:房子刚住进来没几年,等安置房不知道要等多久
交谈中,很多拆迁较早的被拆迁人朋友认为,自己当初住的房子已经相当"老破小"了,拆迁能够拿到钱,或者直接搬进新房子,对全家人来说都是一件改善生活环境的好事,所以自己一直盼着拆迁。
而近些年遇到拆迁的被拆迁人朋友却反映,自己的房子居住年份其实并不久,不拆迁全家人也都住的挺好的,一拆迁还要经历一场折腾,更何况现在回迁房拖延交房的越来越多,自己不知道要在外面租房漂泊多久。
针对这个问题,拆迁律师想和被拆迁人朋友们说的是,随着征收范围的扩大,很多咱们自己觉得年份不久、环境状况尚可的房屋可能都会被纳入拆迁改造范围。
有时候这种征收是不可逆的。在这种情况下,咱们要投入更多精力在了解征收项目的合法性,以及积极通过谈判和法律途径争取合理补偿条件上。
对于征收后补偿安置工作不到位的,如安置房没有如约交付的情况,被拆迁人朋友也可以通过启动诉讼等法律程序的方式,督促征收方履行补偿义务,保护好咱们自己的权利。
两种不同的遭遇:拆迁致富还是拆迁返贫,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老拆迁人:一辈子没见过这么多钱,拆迁致富了
新拆迁人:补偿标准太低,全家生活水平都会下降
有年纪较大的、早年经历拆迁的被拆迁人朋友说,自己当时没有银行卡,直接向拆迁方要的现金,看到一百多万现金堆在一起时,自己直接哭出了声,因为自己一辈子都没有见过那么多钱。
但很多不愿意签字搬迁的被拆迁人朋友反映,自己认为现在的补偿标准太低了,按照征收方给的补偿条件,自己想要住上和的房子的面积、配套情况差不多的房子,还要自己贴很多钱,全家的生活水平都会因此降低。
同样是百万补偿,十年前对被拆迁人来说可能是天文数字,但十年后,因为物价上涨等原因,对现在的被拆迁人来说,可能连被征收房屋的市场交易价都达不到。
法律和国家政策要求,拆迁补偿必须保障被拆迁人原有居住生活水平不下降,这是最基本的原则。因此,对于拆迁标准是高是低、分户补偿合不合理,被拆迁人和征收方都要结合被征收房屋的实际情况、当地的收入、消费水平和被拆迁人原有生活水平综合考虑。
如果被拆迁人朋友确实遇到补偿标准不合理的情况,可以拒绝在征收协议上签字,拒绝搬迁,要求对方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通过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等方式,具体了解补偿标准不合理的原因,并积极行使法律赋予自己的救济权利。
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但还是被强制拆除,这样的拆迁又该如何应对?
对强制拆迁的畏惧和憎恶,是所有被拆迁人朋友共通的感受。有被拆迁人朋友表示,自己其实并不是真的不愿意配合拆迁,更不是想跟征收方对着干,而是补偿谈不拢直接被吓唬强制拆除,这让自己实在接受不了。
拆迁律师想说的是,强制拆除并不是征收方的直接权力。如果是依法强制拆除,征收方必须遵守一系列法定的前置程序要求,并且尊重被拆迁人在这个过程中的每个阶段的知情权、意见权和救济权利的行使,不是想什么时候拆就什么时候拆、想怎么拆就怎么拆。
即使是依法对被征收房屋实施强制拆除的,也必须保护和尊重被拆迁人的合法财产权利,不能对房屋一拆了之,将被拆迁人的屋内财产等也一起损毁。
无论征收方存在何种情形的违法强制拆除,被拆迁人都有权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途径,请求依法确认征收方的违法问题,追究征收方的违法责任。对于合法财产在强拆中受到损害的,被拆迁人还可以进一步主张国家赔偿。
被拆迁人的诉求其实都很简单,能够得到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即使不能因为拆迁"一夜暴富",也万万不能因为拆迁使多年奋斗攒下的家产都付之东流。
所以说,"盼拆迁"和"怕拆迁"之间,其实相隔的并不单单是一段长达十年的时间。问题其实一直都在于,拆迁项目是否合法、拆迁补偿是否合理。如果被拆迁人朋友都能全面了解拆迁政策和法律,都能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相信拆迁纠纷会少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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