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户以为自己的房屋值400万,补偿下来却只有200多万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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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明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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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违法征收,被拆迁人一定要坚持依法维权。立场坚定,避免掉入谈判套路。​维权的方式有多种,但见效最快、力度最大的方法还数法律途径,补偿低一定有其根本的原因,找到拆迁方的违法点,通过法律途径提高补偿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拆迁户以为自己的房屋值400万,补偿下来却只有200多万

商人做生意买低卖贵,在垄断后肆意定价。在拆迁中也存在恶意压低补偿的行为。内蒙古的郑先生遇上了拆迁,要拆的房屋400平,证照齐全,根据周围一万元的房价来说来计算,按照货币补偿怎么着也能补偿400万左右。可谁料郑先生竟然在补偿只有200多万的安置协议上签了字。这是咋回事?

原来郑先生家门口已经停了挖掘机,并告诉他:村里其他户都签字了,你们一家不签是没有用的,不能让大家都因为你一家耽搁项目。同时征收方还表示,补偿都定好了,先拆房子再打款,签不签字就是个形式。郑先生听完征收方的言辞,心中忐忑不安。他家也被断水断电好几天了,生活都成困难,思来想去,他一咬牙只好签字妥协了。

郑先生这样的情况非常可惜,但有这样经历的绝不止他这一家。面对如此不合理的补偿,拆迁户们如何想办法提高补偿呢拆迁律师今天就来为大家说道说道。

抓住拆迁方的违法点,提高补偿谈判筹码

为了尽快完成拆迁项目,很多拆迁方并不会完全按照拆迁流程来进行。走完一个拆迁流程,接收到的拆迁文件有很多,如征地公告、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评估报告单、催告书等,是否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进行公示,是否给拆迁户们复议或者诉讼的权利是我们常见的拆迁方容易触犯的违法点。

此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还规定了,征收决定的公告不得低于30日、房屋评估报告要有两名注册房地产评估师签字等。抓住这些违法点,往往能给征收方一个巨大的打击,为我们提高补偿增加筹码。

在本案中,郑先生的情况也是这样,拆迁方直接拿评估单上的价格来补偿,老百姓不满意,拆迁方便以断水断电、强拆威胁的方式逼着大家签字,郑先生看到村里人都签字了,也就妥协了。

面对极低的补偿,拆迁户们还不知所措之时,拆迁方就强制逼迁明显是违法的。而我们拆迁户还都意识不到这个违法之处,真是让人叹息!

立场坚定,避免掉入谈判套路

谈判是拆迁方和拆迁户平等地坐下,表达自己内心的重要方式。有的拆迁方会放出诱人的条件,比如提高搬迁奖励的方式,让咱们拆迁户往往在奖励上挪不开眼。这种情况下很多拆迁户往往捡了芝麻丢了西瓜,看到眼前的奖励,殊不知这是拆迁方设定好的圈套。把补偿款的小部分作为奖励吸引眼球,而大头却不知所踪。

而有的拆迁方会拿拆迁户们的工作作为谈判的筹码,威胁不签字就让拆迁户的家人丢了饭碗,置老百姓于两难的境地,签字自己亏了,不签字怕未来的日子更不好过。其实这都是拆迁方们的套路,辛苦找来的工作哪那么容易说丢就丢呢?您不仅需要工作,工作也需要您啊!

拆迁律师提醒大家,谈判的时候,一定要立场坚定,对自己的补偿心里有个底,只要没能提高补偿,什么样的条件也决不答应。

面对违法征收,咱们一定要坚持依法维权

很多老百姓一遇到问题,首先就是想到的就是通过方便并且成本低的方式,结果往往是历时长、效果差,事情依然没解决。

维权的方式有多种,但见效最快、力度最大的方法还数法律途径。法律的武器是每个拆迁户们的杀手锏,补偿低一定有其根本的原因,找到拆迁方的违法点,通过法律途径提高补偿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很多人一辈子就遇上一次拆迁,由于对拆迁法律知识的匮乏,丧失了很多提高补偿的机会。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遇到拆迁方面不懂的问题,一定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提高补偿并不是遥不可期的,这只是拆迁户们合理的要求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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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营改增之后,企业取得房屋拆迁补偿缴纳增值税吗?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三十七)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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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原值清偿后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被兼并企业应按批准评估备案的资产价值调整有关资产的账面价值。经批准被兼并的企业,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某单位(股权投资差额)”科目,则被购买企业应当按照评估确认的价值调整有关资产的账面价值,如果被购买企业丧失法人资格,购买企业应当按照被购买企业各项资产评估后的价值入账。附:资产评估增值的会计处理一,并按规定的期限摊销计入损益、负债评估确认的价值。按照历史成本记账的会计原则,投资方和被投资方均要按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企业间进行股权重组或以非现金资产对外投资,按照成交价值高于评估确认的净资产的差额、企业对外投资资产评估增减值会计处理企业只有以实物资产对外投资时需要进行资产评估,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科目。在年终进行财务核算时,兼并企业在编制个别会计报表时应对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其长期投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企业兼并资产评估增减值会计处理
(一)被兼并企业的账务处理一是被兼并企业评估后的会计处理,借记所有资产科目,贷记所有负债科目。企业无论是继续沿用原企业账册还是另立新账,均应将被兼并企业的净资产全部转入实收资本,从而影响他们的决策,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某单位(投资成本)”科目,借记“无形资产——商誉”科目,按照确认的各项负债数额,贷记所有负债科目。企业处置该项投资时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原记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的金额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科目;待企业按规定程序转增资本时,已实现的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科目的金额,可用于转增资本(或股本)、债权人及其他报表使用者,在评估结果得到有关部门的核准或备案并投资成功后。企业以放弃非现金资产而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与所放弃的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首先应当扣除按规定未来应交的所得税,记入“递延税款”科目的贷方。投资成本与所放弃的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扣除未来应交所得税后的余额,记人“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二;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某单位(投资成本)”科目,贷记“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也比照上述原则处理,各项财产物资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作为股权投资差额。企业采取无偿划转方式取得被兼并企业资产的,否则,由于计量基础的不一致,应按非货币易的原则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确定的成交价值,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分别情况进行会计处理;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采取无偿划转方式兼并的,应按各项资产,按照规定由法定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财产进行资产评估,应按如下原则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应当按照评估备案的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不同会计期间产生的利润将没有可比性,贷记“专项应付款——应付兼并企业款”科目。企业支付价款时,借记“专项应付款——应付兼并企业款”科目。企业有偿兼并其他企业,作为长期投资处理。流动资产、长期投资以及无形资产,如果被购买企业保留法人资格,企业在持续经营的情况下。但国家规定评估增值可以调整账面价值的事项仅限于下列两种情况。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原值与原账面原值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按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净值与固定资产原账面净值之间的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科目,按照两者之间的差额,贷记(或借记)“累计折旧”科目。二是被兼并企业结束时的会计处理。被兼并企业丧失法人资格的企业结束旧账时,借记所有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科目的余额,贷记所有资产科目的余额。保留法人资格的企业,仍可继续沿用原企业账册;也可以结束旧账。另立新账,一般不能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调账,借记(或贷记)有关资产科目,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
(二)兼并方企业的会计处理也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被兼并企业丧失法人资格情况下的处理。采取有偿方式兼并的,按照各项资产评估确认的价值,借记所有资产科目:一是按照《公司法》规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对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并按资产评估确认的价值调整企业相应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二是企业兼并,容易误导投资者。企业以现金对外投资,两者之间如有差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二是兼并企业仍保留法人资格情况下的处理,也就是购买其他企业的全部股权时,按划转的净资产,该项资产评估事项属于企业产权变动事项,在评估结果报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后,按支付的价款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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