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每次审理案件法院需要开庭多久时间?
1、法院每次要开庭大约1到2个小时左右,但是具体时间法律规范并没有限制性规定,故此法官在审理时间上是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的。如果案件权利关系简单,通常一个小时左右可以审理完毕,若是复杂,也有可能会需要审理一天的时间。
2、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法院立案后会根据法院的流程安排开庭时间,如果从立案起尚未超过6个月,建议耐心等待,可以与受理案件的法院联系了解进程。
二、法院开庭的程序是怎样的?
1、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
2、由审判长宣布开庭,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3、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①当事人陈述;
④宣读鉴定意见;
⑤宣读勘验笔录。
其间,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4、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①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②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③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④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后,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5、评议和宣判。法庭辩论或被告人最后陈述结束后,法官进入评议室评议,做出裁判。
虽然法院审理案件的程序是固定的,但由于不同案件的复杂程度不同等原因存在,法院每次开庭审理案件的时间可能会存在差异。不管法院每次开庭审理多长时间、也不管开庭多少次,只要在限定的范围内,将案件审结,那么就是合法的。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