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文件这么多,哪些该签哪些不该签,一文讲清楚!

最新修订 | 202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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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明拆迁律师
即明拆迁律师
下列几个文件在确认无误的情况下才能签字:1、征询意见表。2、土地登记调查表。3、实地勘察记录表。4、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征地拆迁文件这么多,哪些该签哪些不该签,一文讲清楚!

征地拆迁中,字不能乱签,一字值千金。由于我国对征收的程序以及应当公布的征收文件都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常常会有各色各样的文件。这些文件,哪些该签,哪些不该签,很多被征收人并不太清楚。甚至因为错签字,损失几十万上百万的。

对于被拆迁人来说,这些文件就如同一张张“卖身契”,自己的房屋和土地能不能“卖出”个好价钱,事关今后的生计保障。如何签字,也就成了一项拆迁必备技能。

今天爱土拆迁律师团就为大家讲一讲当收到政府给出的常见文件时,应该怎么应对,是否需要签字,帮大家捋清楚。

这些文件拍个照留取证据即可,不用签字!

虽然不需要签字,但是这几份文件,却直接关系被征收人的“身价”,是低价“卖出”土地和房屋,还是高价卖出,就看这些文件了。这几份文件也是违法征收的“高危区”,属于需要纳入一级戒备的文件类型。各位被征收人千万要留意。

1、拟征地公告或征地预公告

这个公告是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人。

这个文件也就是一个预热,告知大家我们这里要征收了,征收范围在哪里等等,被征收人收到这类文件,无需签字,但是需要拍照保留证据。

2、征地批文和征地公告

根据我国的土地管理制度,土地管理法规定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征地审批机关只有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这个文件被征收人也无需签字,但是也需要拍照留证,征地批文是土地征收的合法依据,如果后期有什么纠纷,也方便维权。

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该文件由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在征地公告下发之日起45日内,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这个文件比较重要,是关系到被征收人能补偿多少钱,怎么补偿的都需要看这份文件是怎么规定的。

这个文件也无需签字,但一定及时将公告的补偿方案拍照留存证据,对其补偿方案不满意的要及时提出异议。

这些文件经过仔细检查无异议后,可以签字!

这几份文件,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没有上面几份文件重要。但在现实的征地拆迁中,是拆迁陷阱的“高发区”。这些文件往往会被征收方利用起来,藏一些隐形的“雷区”,一旦咱们稍不注意,就容易上当。因此,被征收人一定要打起十二分精神来应对。

1、征询意见表

严格意义上讲征询意见表就是被拆迁人对征地拆迁信息的“知情确认书”,需求被征收人的意见,如果对征地拆迁的相关信息没有异议可以签字,如果有异议可以拒绝在征询意见表上签字,同时反映自己对相关征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也可以依法行使听证救济权利。

2、土地登记调查表

土地登记调查表就是对被征收土地房屋进行现状调查,并与被征收人就调查的信息确认后登记。

这个登记调查表其实就是属于财产确权的环节,被征收人一定要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各项数据确认无误后再签字。

如果发现登记内容有误的,比如错登、少登的情况就要拒绝签字,要求登记人员修改后再签字。

3、实地勘察记录表

实地勘察记录表主要是针对于房屋价值评估时的记录,主要记录评估工作人员对房屋勘察的结果。比如房屋的结构、面积、框架、地面、墙面、门窗等各方面进行勘察记录。

评估结果很有可能就是根据这份勘察记录表计算出来的,因此这个文件属于房屋的财产确权,被征收人如果对勘察记录有异议的,应该拒绝签字,并及时提出异议。

4、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这个文件是所有文件中的重中之重,是意味着被征收人最终能拿到多少征收补偿,被征收人一定要慎重对待此文件。

只要被征收人对协议内容有异议都不要轻易签字,可以向专业咨询补偿条件是否合理,协议内容是否合法。然后再与征收方协商调整协议内容,如果始终无法就协议内容达成一致,再考虑下一步维权措施。

以上这些文件就是在征地拆迁中可能会遇到的文件,其实最重要的就是提醒被征收人在签署文件的时候不要着急签字,仔细审核后有异议的要第一时间提出来,要确定文件内容无误后再签字。

但是一味的拒绝签署所有文件也有不一定能阻止不合理征收的发生,如果遇到征收工作人员逼签行为的,被征收人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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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清楚这些,再签协议!
首先,我们要知道,合同的签订,是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建立合同关系的行为。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不仅强调双方在法律上的平等地位还强调了签约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充分协商,在意思表示真实的前提下,达成一致协议。其次,就是不能妥协。然后,就是要求写进协议。最后就是,签字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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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融资租赁是什么意思?给我讲清楚一下
[律师回复] 什么是融资租赁?请通俗简单的举例说明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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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张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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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用户) 的请求,与第三方(供货商) 订立供货合同,根据此合同,出租人出资购买承租人选定的设备。
同时,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一项租赁合同,将设备出租给承租人,并向承租人收取一定的租金。
例子:客户将生产线作价1000万元出售给融资租赁公司,同时按10年租回,每年租金140万元,租期结束后,生产线所有权归于客户。
这就是典型的融资性售后回租,形式是“销售+租赁”,但实质是借款1,000万元,等额本息每年偿还140万元,累计产生利息400万元。
扩展资料
具体特征:
融资租赁的特征一般归纳为五个方面。
一、租赁物由承租人决定,出租人出资购买并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并且在租赁期间内只能租给一个企业使用。
二、承租人负责检查验收制造商所提供的租赁物,对该租赁物的质量与技术条件出租人不向承租人做出担保。
三、出租人保留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支付租金而享有使用权,并负责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管理、维修和保养。
四、租赁合同一经签订,在租赁期间任何一方均无权单方面撤销合同。只有租赁物毁坏或被证明为已丧失使用价值的情况下方能中止执行合同,无故毁约则要支付相当重的罚金。
五、租期结束后,承租人一般对租赁物有留购和退租两种选择,若要留购,购买价格可由租赁双方协商确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融资租赁
编辑于 2019-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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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融资租赁?请通俗简单的举例说明下?
融资租赁就是出租人出资从供货商那里买入需巨额投资的商品,再出租给承租人,承租人按时付租金,到期此货物归承租人. 其实它同普通租赁的主要区别就是他是承租人没有足够资金,同过半融资半租赁的行式把所需舍备给买了.
4浏览2019-04-29
什么是“融资租赁”?通俗点解释一下?
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 业务类型主要分为:直租和售后回租
1、 直租传统的直租业务涉及三方当事人,出租人、承租人、出卖人举例: 你需要一台叼炸天的洗衣机。有家商店正出售这种洗衣机,但你发现你不够钱一次性去买那台洗衣机。这时你看到我很有钱,于是你跟我签融资租赁合同,让我买下来那台洗衣机,然后再租给你。你只需要分期给我租金,就可以一直使用那台洗衣机了。当我们的租赁期满之后,事先有约定好的话,一般你只要按这个用过的洗衣机的残值给钱,就能得到这台洗衣机的所有权。如果没有约定,那这台洗衣机就归我。
2、 售后回租售后回租中,出卖人和承租人为同一人。 举例: 你需要钱花。你发现你拥有一台叼炸天的洗衣机。我仍然是那个很有钱的人。于是你把洗衣机卖给我,我给你一大笔钱,然后你和我签融资租赁合同,我再把洗衣机租回给你。洗衣机你继续留着用,但是要分期付租金给我(以上的卖和租并没有先后顺序,实物也并没有实质转移)。租赁期到了之后,洗衣机我再卖回给你或者我收过来。 拓展资料: 融资租赁和传统租赁一个本质的区别就是:传统租赁以承租人租赁使用物件的时间计算租金,而融资租赁以承租人占用融资成本的时间计算租金。 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一种适应性较强的融资方式,是20世纪50年代产生于美国的一种新型交易方式,由于它适应了现代经济发展的要求,所以在20世纪60~70年代迅速在全世界发展起来,当今已成为企业更新设备的主要融资手段之一,被誉为“朝阳产业”。 我国20世纪80年代初引进这种业务方式后,三十多年来也得到迅速发展,但比起发达国家来,租赁的优势还远未发挥出来,市场潜力很大。 参考资料: 融资租赁-百度百科
253赞·16,258浏览2018-08-27
什么是融资租赁?请举例,谢谢
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那么全部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是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差别。 比如:经营租赁设备的报废、毁损的风险由出租人承担。 融资租赁设备的报废、毁损的风险由承租人承担。 融资租赁固定资产与购买固定资产的差别就是购买的固定资产,自己拥有所有权;而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其所有权还是属于出租人的,只是当租赁期满,所有权可能转移给承租人,也可能不转移。 在会计处理上,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的入帐价值要选择该固定资产在租赁开始日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中的较低者。
5赞·1,367浏览2016-06-25
什么叫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有什么不同?请通俗简单的说明一下。
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区别如下:
1、工作的性质不同 经营租赁主要是一些事务性的工作。人事部门负责招待领导的决策。 而融资租赁则包含战略性的工作和事务性的工作,批准作用的组织、领导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2、职责不同 经营租赁负责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统一管理,每年进行一次健全保管、领用、维护、赔偿、报废、报损以及人员调动交接制度,保证账物相符。 而融资租赁负责组织编制本单位资金的筹集计划和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资金的筹集计划和使用计划要结合本单位的经营预测和经营决策以及生产、供应、销售、劳动、技术措施等计划,按年、按季、按月进行编制, 并根据企业的经济核算责任制将各项计划指标分解下达落实,督促执行。根据生产经营发展和节约资金的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合理核定资金定额,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果。根据管用结合和资金归口分级管理的要求,拟定资金管理与核算实施办法,并组织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3、考核内容不同 经营租赁主要考核能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宪法、法律、法令,是否具备工作人员应有的道德品质、是否具有做好本职工作的业务技能,以及必备的文化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而融资租赁主要考核,出勤情况、学习成绩和工作态度,完成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等。
4、内容不同 经营租赁分为发票管理、供应商管理、支票管理、账龄分析等。 而融资租赁分为核算范围、例题核算、审计程序、科目设置、会计处理。
5、作用不同 经营租赁主要是用来存钱、取钱、转账的公司账户; 而融资租赁用来办理包括提现和发放员工工资福利等在内一切符合法律法规的结算,而一般存款账户只能办理一般的结算业务,不能提取现金和发放员工工资福利。
6、性质不同 经营租赁可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不可以办理现金支取。。 融资租赁可以随时存入或取出资金,但是取出资金必须通过公司转账支票转入公司基本账户中,然后再通过公司现金支票支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经营租赁 百度百科-融资租赁
4赞·5,675浏览2019-04-27
融资租赁定义和案例,求大神给个通俗的解释吧,谢谢啦
例如你承包了一个工程,需要一台挖掘机,但你没钱,你就可以找租赁公司,租赁公司掏钱买来挖掘机,租赁给你,你按月交租赁费,就好像租赁公司借给你钱买挖掘机,你按月还钱一样的。这就叫融资租赁方式。
4赞·727浏览2019-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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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房屋违了什么“法”,依据是什么?本文全都讲清楚了
二、“违法建筑”违的“法”不局限于“规划法”。情形一: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符合所有规划。将“违法建筑”的违法情形局限于未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实际可能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依然违反《土地管理法》中所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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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前应该要先清楚这10个问题
1、没领结婚证是不能办理离婚手续;2、夫妻分居满两年不可以自动离婚;3、协议离婚是指男女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一致后,共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4、双方办理协议离婚,必须撰写离婚协议书;夫妻双方对离婚问题分歧较大,没法协商一致办理协议离婚的,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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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征地拆迁批文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政府征地拆迁需要的文件建议参考以下内容,认真学习。  
一、征地的含义  征地,是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简称。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强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并根据补偿标准一次性给予被征地者一定的货币补偿。土地被征收后,其所有权属于国家,不再属于农民集体。  
二、征地的程序  征地的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即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  
(一)征地的批准程序(以大型建设项目为例)  
1、建设项目依法经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或者省政府批准。  
(二)征地的实施程序  
1、发布征地公告  

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  

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  

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  

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
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  (
2)登记申请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  (
3)登记期限: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  (
4)登记所需材料:土地权属证书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等文件。  

5)不办理登记的后果:列入补偿范围。  
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
1)拟订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  (
2)拟订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  (
3)方案内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  (
4)方案公告: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
5)报批:由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报市、县政府批准。  
4、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确定和批准机关:市、县政府(并报省政府地政部门备案)。  
5、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
1)组织实施机关:县级以上政府地政部门。  (
2)费用支付:在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侠客支付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支付费用的,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交土地。  
6、土地交付  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的期限交付土地。  
三、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收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收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四、征地补偿标准数额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五、补偿费用的管理、归属  
(一)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二)集体所有的补偿费用的使用收益分配办法:  
1、在当地金融机构设立专户存放。  
2、使用情况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3、分配办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报乡政府备案。  
六、征地补偿纠纷及解决方式  
1、补偿标准争议  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2、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其性质为民事纠纷,当事人为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3、征地信息公开纠纷  属于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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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征地拆迁的条文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政府征地拆迁需要的文件建议参考以下内容,认真学习。  
一、征地的含义  征地,是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简称。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强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并根据补偿标准一次性给予被征地者一定的货币补偿。土地被征收后,其所有权属于国家,不再属于农民集体。  
二、征地的程序  征地的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即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  
(一)征地的批准程序(以大型建设项目为例)  
1、建设项目依法经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或者省政府批准。  
(二)征地的实施程序  
1、发布征地公告  

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  

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  

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  

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
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  (
2)登记申请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  (
3)登记期限: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  (
4)登记所需材料:土地权属证书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等文件。  

5)不办理登记的后果:列入补偿范围。  
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
1)拟订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  (
2)拟订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  (
3)方案内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  (
4)方案公告: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
5)报批:由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报市、县政府批准。  
4、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确定和批准机关:市、县政府(并报省政府地政部门备案)。  
5、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
1)组织实施机关:县级以上政府地政部门。  (
2)费用支付:在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侠客支付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支付费用的,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交土地。  
6、土地交付  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的期限交付土地。  
三、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收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收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四、征地补偿标准数额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五、补偿费用的管理、归属  
(一)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二)集体所有的补偿费用的使用收益分配办法:  
1、在当地金融机构设立专户存放。  
2、使用情况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3、分配办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报乡政府备案。  
六、征地补偿纠纷及解决方式  
1、补偿标准争议  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2、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其性质为民事纠纷,当事人为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3、征地信息公开纠纷  属于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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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清楚了!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当这样签
一、首先搞清楚协议跟谁签。对于农村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有两份,一份是征收方与被征地的村委会签订的协议,另外一份是则是与被征地的农民签订的协议。二、协议约定的内容要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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