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中,村规民俗可以侵害妇女的补偿安置权利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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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明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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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中女孩也可申请分配宅基地建房,法条对申请宅基地的主体仅限制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而并没有做男女的区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的规定,农村宅基地是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只要是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满足分户条件,需另行建房居住,均可以申请宅基地建造房屋。
征地拆迁中,村规民俗可以侵害妇女的补偿安置权利吗

王先生和李先生是邻居,在农村拆迁过程中,王先生家里因有两个男孩,已满18岁依旧和父母居住生活,可分配800平的安置房;但李先生家是两个女儿,也已满18岁,同样和父母共同生活,却只能分配550平的安置房。

为什么女孩不能和男孩取得同样面积的安置房?村里给出的解释是:安置房按照宅基地分配,依据该村村规,宅基地历来是只向满足分户条件的男孩发放的,王先生家两个男孩,考虑以后结婚生活,一人可得400平安置房;而李先生家两个女孩,根据村规,不能分配宅基地,且女孩未来会嫁人,适当为王先生女孩安排安置房550平。

在农村房屋拆迁过程中,女孩被不公平对待现象时有出现,那么村集体是否可以以女孩要出嫁或者依据村规女孩不能分配宅基地为由,压缩女孩分配安置房面积呢?

即明拆迁律师再次告诉大家:这是绝对不行的,理由如下。

女孩也可申请分配宅基地建房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的规定,农村宅基地是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只要是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满足分户条件,需另行建房居住,均可以申请宅基地建造房屋。

法条对申请宅基地的主体仅限制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而并没有做男女的区分。

然而李先生所在村集体却以村规为由,认为女孩不能分配宅基地,从而减少为李先生两女儿分安置房的面积,这是严重违反《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的,是对女孩合法权益的侵犯。

法律规定,不得侵害妇女征地补偿的权利

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可见,妇女和男子同样享有宅基使用权,妇女也可和男子同样享受集体经济组织中各项权益。

村规民俗不能超越法律,女孩应与男孩同等享受补偿安置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七条:"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我国《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均明确规定了男女平等的条款,李先生所在村庄村规显然是与宪法和相关法律相抵触的,该村规显然是违法的,该村规是不具备任何法律率效力的。

综上,李先生的两个女儿应当同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样享有同样的安置房面积,不能仅仅以妇女的身份而否认或减少其应当享有的安置房面积,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即明拆迁律师建议,如果咱们农村妇女在征地拆迁过程中,遭受了不平等的待遇,应当及时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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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两大类:一是被迁房屋补偿;二是拆迁安置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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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条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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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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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因此,诈骗公司财物达到50万,符合诈骗罪情节特别严重的构成要件,应给予犯罪嫌疑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至今,我们可以看到我国的政府部门的官方网站上纷纷列出专门一个版块对有关政府信息予以公开,但是实际中依然还会存在信息不透明,众多民众百姓依旧难以得知与自己利益密切相关的部分政府信息,专业拆迁律师所做的工作之一就是督促政府部门信息公开,让公众充分的享受到知情权,尽量避免彼此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摩擦与纠纷。同时,拆迁方在进行拆迁工作之时,应当谨遵公平公正的原则,同被拆迁人平等协商,以温和的方式解决纠纷和争议,真正做到和谐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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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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