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不配分割房子过户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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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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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离婚诉讼而言,只要法院判决或调解书受理,无论对方是否配合,办理房产过户都不是问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产交易中心会协助法院办理。协议离婚的,若对方不配合,则是对离婚协议书不履行,属违约行为,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如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将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房屋管理部门,以便办理过户手续。
离婚后一方不配分割房子过户怎么办

现在离婚案例数不胜数,在很多案例中离婚后房子是需要给另外一方的,但是很多离婚后不配合过户,那离婚后不配合过户怎么办呢?可以通过一下途径解决!

1.离婚诉讼,但一方不配合:

就离婚诉讼而言,只要法院判决或调解书受理,无论对方是否配合,办理房产过户都不是问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产交易中心会协助法院办理。

2.协议离婚,一方不合作转让:

夫妻双方同意离婚,离婚协议中房子归一方,但签署离婚协议书后,放弃房屋产权的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

对协议离婚而言,一旦对方不配合,房屋过户就会很麻烦,因为仅凭离婚证书和离婚协议书,还不足以证明对方房产过户的真实意思,房屋管理部门无法审查。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可采取下列措施:

1.因未能履行离婚协议而诉诸法庭。

若对方不配合,则是对离婚协议书不履行,属违约行为,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如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将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房屋管理部门,以便办理过户手续。

2.离婚时,到公证机构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

为防止出现离婚后,一方不合作的情况出现,可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将离婚协议书公证书,证明协议的真实性,这样,房管局就会对离婚协议进行认可,并进行房屋过户。

3.如当事人认为双方协议离婚不够保险,可直接通过公证协议离婚,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拿到法院调解书和处理离婚协议书公证一样的效力。

离婚后不配合过户怎么办呢?以上就是不配合过户,解决的方法,如果大家还有不清楚的,可以在下面进行咨询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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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财产分割概念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应依法判决。
二、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一)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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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三)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三、夫妻一方不分或少分的情形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处理。在婚姻法中明确规定了夫妻离婚过程中财产如何分割以及夫妻一方不分或者少分的情形,实质上就是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多分的情形,在现实生活中协议离婚的情形比较多,在财产分割的问题上可以进行签订财产分割协议,这是和平解决的一种方式,如果进行离婚诉讼就可以提起财产分割的要求由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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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取证和操作,建议到律所由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带上现有的材料。
如需进一步咨询,欢迎随时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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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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