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股东会能通讯召开吗?

最新修订 | 2024-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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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公司的股东会能通讯召开的,但是只有特定的事项可以通讯召开。如果是召开与公司的命运相关的股东会的话还是需要结合已经规定好的程序进行,只有具备有序的程序才能够让所有的股东能够享受自己的权利和维护自己的利益。
公司的股东会能通讯召开吗?

一、公司的股东会能通讯召开吗?

年度股东大会和应股东或监事会要求提议召开的股东大会不得采取通讯表决方式。

临时股东大会除审议公司重大事项如公司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公司章程》修改等十一个事项外,可以采取通讯表决方式。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原则上采取召集会议的方式;但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1、不设董事会的,由执行董事一手包办。

2、设董事会的,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履行或不能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履行职务或不能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1名董事主持。

3、董事会或执行董事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召集与主持。

4、监事(会)不召集与主持的,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与主持。

5、股东会的决议方法,也因决议事项的不同而不同。普通决议事项须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可作出。依公司法规定,特别决议事项指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二、股东会会议的种类

1、定期会议:依照公司章程规定按时召开。

2、临时会议:以下三类主体之一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第一,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第二,1/3以上的董事;第三,监事。

原则上会议应提前15天通知全体股东,但章程或全体股东可以另行约定。

会议表决原则上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章程不这样规定的从章程。

对会议事项的决议应作出会议记录,出席股东应签字。

三、股东大会的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9、对公司发行债券做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做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

股东会召开程序主要是会议筹备确定召开股东大会、会议提案、内容和确定会议议程、准备会议资料、会议通知、会前检视审议及决议、善后,开启新的循环等。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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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股东会议是否通知隐名股东?
召开股东大会时,不需要通知隐约股东,隐名股东在未显名之前,不具备股东的资格,不参与股东决策,隐名股东是公司的实际出资人,可以以书面的形式委托他人代持股权,但不参与公司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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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家亲戚现在注册一个公司,我亲戚他们公司由我亲戚的朋友现在多人一起入股公司,公司在确定股东的时候召开了个股东大会了,股东会通讯会议通知提前多久发出
[律师回复] 企业集团法律问题也应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规定。股东大会原则上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书以书面形式在会议召开前的充分时间内传送给每位有表决权的股东。股东大会的出席人一般应是股东本人。股东也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委托时应出具委托书,一个股东只能委托一个代理人,但是一个代理人可以同时接受多个委托人的委托,代他们行使权力。
二、股东大会的职责包括哪些?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规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股东大会通知召开股东大会,应当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的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临时提案: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再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并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的事项。
股东大会不得对上述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止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综上所述,董事会提出召开股东大会时,有限责任公司要提前15天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而股份有限公司则要提前20天发出通知。并且应该以书面形式通知到各位股东。股东如果不参加大会,可以出具委托书让他人代为参加
您好,我们家亲戚现在注册一个公司,我亲戚他们公司由我亲戚的朋友现在多人一起入股公司,公司在确定股东的时候召开了个股东大会了,股东会通讯会议通知提前多久发出
[律师回复] 企业集团法律问题也应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规定。股东大会原则上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书以书面形式在会议召开前的充分时间内传送给每位有表决权的股东。股东大会的出席人一般应是股东本人。股东也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委托时应出具委托书,一个股东只能委托一个代理人,但是一个代理人可以同时接受多个委托人的委托,代他们行使权力。
二、股东大会的职责包括哪些?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规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股东大会通知召开股东大会,应当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的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临时提案: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再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并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的事项。
股东大会不得对上述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止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综上所述,董事会提出召开股东大会时,有限责任公司要提前15天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而股份有限公司则要提前20天发出通知。并且应该以书面形式通知到各位股东。股东如果不参加大会,可以出具委托书让他人代为参加
您好,我叔叔他们公司的一个股东现在要转行,提出了自己的股权退出公司的股份,我叔叔他们公司为此召开了股东大会了,召开了股东会可以决议股东退股吗
[律师回复] 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但上述第1项即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在股份有限公司里不作为特别事项,只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就可以了。您好,我对最佳答案中部分内容有些许异议,以此作交流,谢谢!
异议如下三点:
1、我国公司法规定适用特别决议的事项 不包括 公司注销
2、“以上特别决议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此表述个人认为欠妥,应该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特别决议必须经“全部”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也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的事项如下:
1、修改公司章程
2、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4、变更公司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5、重大资产重组
6、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由“出席会仪”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特别决议事项仅包括1-4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特别决议必须经“全部”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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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下落不明如何通知股东召开会议?
股东下落不明如果要通知股东召开会议的话一般可以通过电话、还有网络信息还有书面的方式进行传达,一般在召开会议的话要在十五日之内通知,如果还没有到场开会就可以视办放弃自己的表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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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召开流程
1、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规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2、确定时间地点: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的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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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能否要求召开股东会?
隐名股东不能要求召开股东会,一名股东他是实际投资的人员,但是他并没有表决的权利,同时就没有召开股东会议的权益。但是隐名股东他实际上是可以委托相关的名义股东来进行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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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是否有权召开临时股东会
有权。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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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上市公司工作,前不久的时候,公司要召开股东会,但是不知道全体股东同意提前召开股东会的时间是什么,所以我想要了解一下,对于全体股东同意提前召开股东会的时间是什么??
[律师回复] 股东大会提前几天通知
股份有限公司正式股东大会是20天,临时股东大会是15天(公司法102条)。股东大会一般是一年召开一次,且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终结之后六个月期限内召开。必要时,公司也可以召开临时的股东会议。临时会议的内容,即在什么情况下哪一类问题可通过临时会议来讨论解决。
企业集团法律问题也应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规定。股东大会原则上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书以书面形式在会议召开前的充分时间内传送给每位有表决权的股东。股东大会的出席人一般应是股东本人。股东也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委托时应出具委托书,一个股东只能委托一个代理人,但是一个代理人可以同时接受多个委托人的委托,代他们行使权力。
股东大会的职责包括哪些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规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股东大会通知召开股东大会,应当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的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临时提案: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再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并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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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临时股东大会提前几天通知
1、股东会分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临时会议是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以外召开的会议。召开股东会会议,应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分年会和临时会议。召开股东大会应当会议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30日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位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2、具体参见《公司法》第39条: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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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工作10年后,发觉一直这样子打工下去不行,我觉得自己需要奋斗,拼搏一把,终于在把握一次机会后,成功成为一家公司股东,现在开了股东会议,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流程是什么呢?
[律师回复] ▲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形
(一)召开定期股东大会的情形
1、有限公司
(1)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
(2)股东会定期会议每两次会议之间的最长间隔期限以及具体召开时间,我国公司法允许由公司章程决定,定期会议应按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无故不得取消、提前或延迟。
2、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二)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法定情形
1、有限公司(《公司法》第40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2、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第101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章程可以规定,当公司股价跌至一定幅度时,必须召集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开股东大会的流程
(一)会前
1:会议筹备
1、确定召开股东大会;
2、会务组织;
3、会议提案、内容和确定会议议程;
4、准备会议资料。
(二)会前
2:会议通知
(三)会前
3:会前检视
1、修正会议议题;
2、印发会议资料;
3、签到和清点参会人数;
4、落实委托授权签字;
5、关注签字事项的准备。
(四)会中:审议及决议
1、律师见证;
2、审议及表决;
3、会议记录及签字;
4、会议决议及签字。
(五)会后:善后,开启新的循环
1、出具法律意见书;
2、补正资料;
3、发文;
4、准备及披露;
5、归档。
通过上述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都了解公司法召开股东大会的流程是怎样的了,需要确定好会议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准备好会议资料,并通知到所有股东,在清点完到场人数签字后,正式召开股东大会,在会议中还需要律师见证,股东审议及表决签字,最后则是发文披露会议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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