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轻微人伤可调解几次?
一般来说,交通事故调解二次。财产损失事故以及当事人伤势轻微的可以采用简易程序调解。公安机构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3日前通知当事人进行调解。
交通事故调解只有时间期限。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二、交通事故的赔偿金怎么分配?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按照下列规定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80%的赔偿责任;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60%的赔偿责任;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40%的赔偿责任;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三、交通事故的赔偿范围有什么?
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再由当事人做出赔偿。
交通事故轻微人伤,可调解两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主要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存在过错时,可以减轻机动车的赔偿责任。认定为同等责任时,机动车一方承担60%的赔偿,认定为次要责任时,机动车一方承担40%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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