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听证的流程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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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明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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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在合法征收许可过程中,遇有法定情形,需要组织听证。召开听证会应按照如下程序进行:(1)人民政府于举行听证会的七日前将举行听证会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和其他群众,必要时予以公告。(2)确定听证主持人、听证员、记录员,被征收人认为主持人、听证员、记录员与房屋征收有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3)举行听证,提交证据、理由。(4)有关政府部门陈述意见。(5)听证代表发表意见;被征收人提出事实与理由,并进行陈述和申辩。(6)最后陈述,各方发表陈述观点及补充意见。(7)听证笔录。
房屋征收听证的流程有哪些

征地拆迁维权的过程中,遇到补偿不合理的时候,大家首先想到的维权方式就是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今天爱土拆迁律师团给大家讲讲,除了我们常用的维权方式之外,还有一种维权方式,不打官司,不请律师,不花钱,算是几乎零成本的提高补偿的方法。这就是申请听证

举个例子。

张某的房屋因在火车站附近,火车站需要扩大规模就要征收附近的居民房屋。按照此次征收的要求,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妥善处理房屋征收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为此,该市政府决定召开房屋征收听证会,那么,房屋征收听证会如何召开呢?

房屋征收听证的流程有哪些?

政府部门在合法征收许可过程中,遇有法定情形,需要组织听证。按照《行政许可法》地四十八条及部委规章的规定,召开听证会应按照如下程序进行:

(1)人民政府于举行听证会的七日前将举行听证会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和其他群众,必要时予以公告。

(2)确定听证主持人、听证员、记录员,被征收人认为主持人、听证员、记录员与房屋征收有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3)举行听证,提交证据、理由。

(4)有关政府部门陈述意见。

(5)听证代表发表意见;被征收人提出事实与理由,并进行陈述和申辩

(6)最后陈述,各方发表陈述观点及补充意见。

(7)听证笔录:听证会结束后,应当制作听证笔录,记录听证申请工作人员、被征收人、其他代表、有关政府部门的意见、陈述、质证、申辩等内容。

在听证会结束后,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修改征收补偿方案。由此可见,该市政府可以按照上述程序召开听证会。

房屋征收涉及较多群众的利益时,在做出征收决定前,可以举行征收听证会。征收听证会一方面可以是群众表达自己对征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也可以使政府真正了解征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修改和调整征收补偿方案,对双方来说都是有益的。

在征地拆迁中,征收方也必须倾听社会舆情,根据被征收人的实际利益来调整改进征收方案。地方政府在进行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被征收群众的利益和实际困难,做好群众工作,减少强制,才能统筹兼顾好经济建设和土地房屋被征收群众的利益。

不举行听证会,或听证会没有争取到合理补偿,我们该怎么办?

如果征收方不组织听证,其实也是违反征收流程的。或者说听证会徒有形式,没有实际内容,不管用,那也是不负责任的。

这个时候,如果我们的房屋补偿确实过低,明显不符合房屋的市场价值,那么我们就不能在拆迁协议上签字。我们可以和征收方进行协调,来提高补偿。

协调不成的,我们应当在房屋征收决定或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下发后,立即启动法律程序维权。这两份文件都有针对补偿不合理的情况,进行救济的法律时效,大家千万不要错过了。可以在法定时效内,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来提高补偿。商量不了的事,就用法律手段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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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征收的听证流程有什么?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农村房屋征收的听证流程有什么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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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土地征收听证会的程序流程
[律师回复] 对于土地征收听证会的程序流程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第一步:发布征地通告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第二步:征询村民意见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所在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国土资源局应将村民对征收土地的意见和听证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归档上报。
第三步: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并由国土资源局现场填制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和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共同确认无误后签字。国土资源局应将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字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归档上报。
第四步:拟订“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根据征询、听证、调查、登记情况,按照审批机关对报批材料的要求拟订“一书四方案”即:“建设用地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应土地方案。”并组卷向有批准权的机关报批。
第五步:征用土地公告
征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省或征用土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被征地所在村进行征用土地公告。 征用土地公告的内容:
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第六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根据省或征用土地批准文件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村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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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流程和补偿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流程和补偿流程是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程序和补偿程序是什么
一、做出征收决定
(一)做出征收决定前的工作
1、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2、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3、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4、因旧城区改建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5、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6、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二)市县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三)公告征收决定。征收公告要载明两个内容:
1、征收补偿方案(要明确补偿协议签约期)。
2、权利救济方式:被征收人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二、补偿阶段
(一)选定补偿方式
(二)确定补偿数额
(三)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讼。)
(四)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补偿决定包括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
(五)公告补偿决定。
(六)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三、搬迁阶段
禁止性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四、后续工作
(一)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二)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房屋征收法院强制执行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房屋征收法院强制执行流程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询是指人民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执行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申请执行期限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立案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开始计算。
二、执行立案条件如果您向人民申请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应当向作出一审裁判的提出。我国法律规定,无论案件经过了几级审判,强制执行都由作出一审裁判的管辖。

二,申请执行需要提交以下文件:
1、申请执行书,申请书必须载明您和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以及请求执行的事项;
2、作为执行根据的生效法律文书,该法律文书须具有给付内容,执行标的和明确的被执行人;
3、您的身份证明;
4、如果您是作为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还应当提交继承或者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三,被执行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需要提醒您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国家与社会公共利益,有些案件的生效裁判文书可以不经申请,直接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主要包括: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和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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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征收的听证流程有哪些?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农村房屋征收的听证流程有哪些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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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执行异议听证流程后的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主持听证会在操作上采取抗辩式来进行,其具体程序大致可分为下列四个阶段:
一、听证开始阶段
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开始后,应把握三个要点。
1、核实听证参加人的身份。听证参加人指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调查人员、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核实听证参加人的身份尤其要核准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及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如果把当事人的主体搞错了或代理人无代理权或代理权存在缺陷,则主持听证无效。
2、介绍听证主持人、听证员和书记员。
3、告知当事人权利,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当事人申请回避的对象除听证组成人员、书记员外,还包括本案的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该程序必不可少,万不可缺漏,否则主持听证无效。
二、双方陈述事实、举证、质证阶段
这个阶段是整个听证程序的核心。其主要目的在于当场核实事实,或进一步查清事实,为依法行政作出正确决策。听证的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视听资料、当事人的陈述等。所有与认定案件的事实相关的证据都应当在听证会上出示,并经质证后确认。该阶段可分两种情况掌握。
第一种情况,当事人涉嫌违法事实单一或比较简单的,基本上可用两个步骤解决问题。
1、先由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证据、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依据和行政处罚建议。
2、然后由当事人就案件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陈述、申辩和质证。
第二种情况,当事人涉嫌多种违法事实或案情复杂的,一般来说,应“一事一述一证一举一质一认”,具体可按以下方法操作:
1、调查人员陈述事实和举证(由当事人质证、申辩)。先由调查人员就当事人涉嫌的违法事实逐类或逐个提出,逐个举证,逐个提出处罚依据和处罚建议,然后,由听证主持人逐一交当事人辨认证据(设传递证据的工作人员一名),并征询其质证、申辩的意见,再由听证主持人根据质证的情况当场认证,即当场确认有效或无效。最后,向调查人员问清是否全部证据举证完毕。
2、当事人提出新的事实和举证(由调查人员质证)。按上述方法依此类推。
同一违法事实多个证据的,为了加快速度,避免整个听证会时间拉得太长,可连续举证,再由对方一并质证。因案件需要,上述举证、质证也可适当打乱顺序,交叉进行。
3、听证主持人、听证员询问。举证、质证结束,听证主持人、听证员可就双方陈述有遗漏或尚不完全清楚的事实、证据及处罚理由和依据进行发问,以进一步核准事实,并可适当允许双方互为发问,体现听证的民主性,为进入辩论阶段打下基础。该程序可灵活掌握,在举证、质证中穿行。
三、辩论阶段
这个阶段是举证、质证阶段的重要补充,主要内容是由当事人、调查人员就案件的性质、情节以及行政处罚建议进行辩论,主要目的在于把道理说清、说明、说透。
第一轮,先由调查人员就案件的性质、情节以及处罚理由和依据以及处罚建议提出论证意见,再由当事人进行辩论。
第二轮,互相辩论,可适当打乱顺序,但应避免秩序混乱。
四、结尾阶段
1、向当事人、调查人员问清是否有最后陈述的意见。
2、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结束。应告知当事人当场阅看笔录,审核无误逐页签名,其中最后一页顶格内容签名。如记录有误,可要求书记员当场补正,由当事人签名或按指纹确认。全权代理人逐页签名,一般代理人最后一页签名。听证组成人员、书记员、调查人员最后一页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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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征收的听证流程有哪些?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农村房屋征收的听证流程有哪些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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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流程是:
1、针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需要先进行项目征收的立项工作,并且做好项目前期的调查以及摸底;
2、房屋征收的部门草拟关于房屋征收的补偿方及安置方案并且要报给县或区人民政府进行审批;
3、针对计划征收房屋进行实地调查及登记,并针对调查结果公布有关的调查情况;
4、有关部门针对还没有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以及认定和处理工作;
5、政府部门组织补偿方案的定论并且将补偿方案进行公布征求公众的意见,一般征求意见的时间期限不得少于30天;
6、县区人民政府公布征求意见的情况、听证会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听证会情况进行修改,并对征收补偿方案重新修订以及公布。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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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征收的听证流程是怎样的?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农村房屋征收的听证流程是怎样的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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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假释听证会的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假释听证会的程序内容是什么 是听证会程序,听证程序应包括准备阶段和质证辩论二个阶段。 准备阶段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1、书记员查明听证当事人是否到庭,并核对到庭当事人的身份; 2、书记员宣布听证纪律: (1)服从听证主持人的指挥,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发言 (2)听证当事人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退庭 (3)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4)旁听人员不得大声喧哗、鼓掌、哄闹或进行其他妨碍听证秩序的活动 3、书记员向听证主持人报告听证准备工作情况及听证当事人到庭情况; 4、听证主持人说明听证会召开的原因、程序等事项,并宣布执行听证开始; 5、听证主持人告知听证当事人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6、听证主持人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并征询听证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有申请回避的,应当休庭,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回避的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质证辩论阶段一般按下列顺序进行: 1、异议人或申请听证人陈述异议(申请)理由、事实和请求,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2、相对人、其他当事人分别进行申辩,对异议人或申请人的主张承认或进行反驳,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3、听证主持人归纳争议的焦点及听证的重点,并征求各方当事人的意见; 4、各方对争议焦点无异议后,听证主持人要求听证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问题进行质证和辩论。焦点问题多于一个的,可分别进行质证和辩论。 5、先由异议人就争议焦点问题发表意见,随后各方当事人依次发表意见,出示或宣读各自提供的证据,并与其他各方进行质证; 6、听证参加人经听证主持人许可,可就相对方出示的证据进行发问。各方当事人之间可就有关证据问题互相提问和辩论。 7、听证法官根据质证的进展情况,出示人民调查收集的证据,并就有关问题要求听证当事人回答,并听取其他当事人的意见。 假释的程序要经过三个步骤,审核六种材料后,最终给予假释的权利。而听证会假释程序包括准备和质证辩论两个阶段,各方发表意见后,就有关问题进行辩论程序,最终宣读裁定结果。犯罪分子必须有悔改意思和实际良好表现才有可能获得假释。 假释的程序 1、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提出假释建议书,并复以下材料: (1)罪犯评审鉴定表 (2)罪犯奖惩表 (3)终审判决书和裁定书 (4)历年减刑裁定书复印件 (5)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具体材料 (6)未成年或者老残(自伤自残除外)的材料 对无期徒刑假释建议书应当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局同意后再提出假释建议。 2、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收到的假释建议书后审查其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齐备、程序是否合法; 3、人民在审查案件材料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裁定予以假释。
医疗过错听证流程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医疗过错听证程序具体是什么样的 准备阶段:根据听证的相关内容,指定听证公告,应包括听证的目的、时间、地点等,向上级领导请示,等到同意之后,组织会议工作人员召开一个简短的会议,对工作进行细致详细的分工,做到事有专人、人有专职。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确定听证主持人、听证记录人员、听证陈述人。发出听证公告,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报名情况确定陈述人。 2、联系布置会场,准备话筒、制作席卡等细致工作。 举行阶段:由主持人主持会议。宣布召开听证会的目的、会场纪律、陈述人的义务等。确定陈述人的发言顺序,发言完毕后进入听证辩论程序,记录员要做好记录工作。 会议结束后:根据陈述人的发言内容,及时做好归纳总结,指定听证报告,呈给上级领导,以为做出最后的决策提供相关依据。 医疗过错鉴定听证会 主要是医患双方分别就诊疗过程、院方有无医疗过 错等发表意见。由于鉴定会召开前,医患双方已经在病历封存阶段就移送鉴定的鉴定依据发表了质证意见,因此,听证会的目的不是重复质证意见,而是双方 围绕鉴定内容各自陈述观点和理由。例如,患方的陈述重点应当是认为院方存在哪些医疗过错(包括未尽到合理告知义务、诊疗行为不符合诊疗常规等),这 些医疗过错给患方造成了哪些损害结果,医疗过错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及责任程度;院方往往是针对患者提出的质疑予以解释,如果认为其诊疗行为不 存在过错,则就诊疗行为的合理提出论证。 需要指出的是,为提高听证会的质量和效率,鉴定机关往往要求医患双方就诊疗过程、院方有无医疗过错等提交书面意 见。因此,在鉴定程序启动后,医患双方应尽早准备相关书面意见。另外,尽管听证会是由鉴定机关主持召开的,《民事诉讼法》等程序法并未规定主审法官须列席 听证会,但对于案情复杂、争议较大、当事人情绪对立甚至不配合鉴定的案件,主审法官列席参加听证会有助于听证程序的推进,并且有助于监督鉴定机关作出妥当 的鉴定意见。 相关法律法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专家鉴定组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实行合议制。专家鉴定组人数为单数,涉及的主要学科的专家一般不得少于鉴定组成员的二分之一;涉及因伤残等级鉴定的,并应当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法医参加专家鉴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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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征收的听证流程是如何的?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农村房屋征收的听证流程是如何的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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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假释听证会的程序,听证会的流程是什么呢?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假释听证会的程序内容是什么 是听证会程序,听证程序应包括准备阶段和质证辩论二个阶段。 准备阶段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1、书记员查明听证当事人是否到庭,并核对到庭当事人的身份; 2、书记员宣布听证纪律: (1)服从听证主持人的指挥,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发言 (2)听证当事人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退庭 (3)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4)旁听人员不得大声喧哗、鼓掌、哄闹或进行其他妨碍听证秩序的活动 3、书记员向听证主持人报告听证准备工作情况及听证当事人到庭情况; 4、听证主持人说明听证会召开的原因、程序等事项,并宣布执行听证开始; 5、听证主持人告知听证当事人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6、听证主持人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并征询听证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有申请回避的,应当休庭,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回避的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质证辩论阶段一般按下列顺序进行: 1、异议人或申请听证人陈述异议(申请)理由、事实和请求,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2、相对人、其他当事人分别进行申辩,对异议人或申请人的主张承认或进行反驳,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3、听证主持人归纳争议的焦点及听证的重点,并征求各方当事人的意见; 4、各方对争议焦点无异议后,听证主持人要求听证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问题进行质证和辩论。焦点问题多于一个的,可分别进行质证和辩论。 5、先由异议人就争议焦点问题发表意见,随后各方当事人依次发表意见,出示或宣读各自提供的证据,并与其他各方进行质证; 6、听证参加人经听证主持人许可,可就相对方出示的证据进行发问。各方当事人之间可就有关证据问题互相提问和辩论。 7、听证法官根据质证的进展情况,出示人民调查收集的证据,并就有关问题要求听证当事人回答,并听取其他当事人的意见。 假释的程序要经过三个步骤,审核六种材料后,最终给予假释的权利。而听证会假释程序包括准备和质证辩论两个阶段,各方发表意见后,就有关问题进行辩论程序,最终宣读裁定结果。犯罪分子必须有悔改意思和实际良好表现才有可能获得假释。 假释的程序 1、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提出假释建议书,并复以下材料: (1)罪犯评审鉴定表 (2)罪犯奖惩表 (3)终审判决书和裁定书 (4)历年减刑裁定书复印件 (5)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具体材料 (6)未成年或者老残(自伤自残除外)的材料 对无期徒刑假释建议书应当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局同意后再提出假释建议。 2、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收到的假释建议书后审查其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齐备、程序是否合法; 3、人民在审查案件材料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裁定予以假释。
我家现在因为房屋征收的问题,现在想要申请行政复议。不知道要怎么申请吗,想要问一下国家征收房屋行政复议的流程是什么呢?
[律师回复]
(一)申请。
  如果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提出申请,需提供申请书、身份证明、产权证或公房租赁凭证等资料。其中,申请书要写明申请人基本情况、具体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裁决申请资料齐全的,裁决机关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 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如果材料不齐,则申请人需在7 日内补齐。
  
(二)审理。
  在裁决过程中,裁决机关首先会听取各方陈述,认定补偿安置的事实是否清楚,并征询拆迁双方是否愿意进行调解。期间,如果拆迁双方就补偿安置达成一致的,应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交给裁决机关,拆迁裁决程序终止。若申请人经两次通知没有参加裁决审理的,视作撤回裁决申请。若被申请人经两次通知不出席裁决审理的,裁决机关可缺席裁决。
  
(三)文书送达。
  送达裁决文书如申请书副本、裁决书等,必须有送达回证。送达方式可以是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或公告送达。采用公告送达的,可将裁决文书张贴于被拆除房屋的拆迁基地内,公告天数不得少于5 天。
  
(四)执行。
  拆迁裁决书送达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应当按照裁决方案认真执行。不执行的,裁决机关可依法申请有关部门强制执行。
  行政复议一般不停止执行,除非三种情况,
1.当事人申请,复议机关觉得有必要停止可停止
2.原来的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
3.复议机关处理后发现需要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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