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孩子抚养权征求孩子意见吗?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孩子年龄达到8周岁以上的,应该征求孩子的意见,这时候孩子有一定的判断能力。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离婚时,双方对孩子抚养权有争议的,如果孩子年满8周岁,法院会征求孩子本人的意见。8周岁以下的孩子因为判断能力尚不健全,所以法院一般是不会征求孩子本人意见的,会综合考虑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各方面因素作出最后判决。当然,孩子个人的意见在实际审判中也会是法官判断的一个方面。
二、争夺抚养权准备什么?
2、医疗机构出具的,女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3、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4、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5、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6、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7、子女随外祖姆单独生活多年,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8、八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母亲生活的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
9、女方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
孩子在8周岁以上,判决抚养权要征求他的意见,要想争夺孩子的抚养权,需要提前准备一些材料,这些材料包括小孩的户籍证明,出生证明,自己的经济条件证明,居住地证明,工作能力的证明。判决孩子抚养权时,要充分考虑孩子的个人意愿,要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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