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可以是单位吗?

最新修订 | 2024-08-12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35人
专家导读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可以是单位。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将会构成挪用公款罪,需将按照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处罚。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可以是单位吗?

一、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可以是单位吗?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可以是单位。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二、挪用公款情节严重包括有哪些?

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在当代的社会,如果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将会构成我们国家刑事法律当中所规定的挪用公款罪这一罪名来进行处罚的话,应当是根据不同的情节,严重程度,还有就是所造成的危害后果来作出不同的判断,当然了挪用公款的话是需要达到数额较大。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6k字,预估阅读时间9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27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可以是单位吗?
一键咨询
  •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7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65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4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63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55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3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7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2****12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24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13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52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41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83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03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87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挪用公款罪主体能否是单位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之明确规定,挪用资金罪的责任主体乃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各类机构中的职员,而挪用公款罪则侧重于国有性质的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中的公务执行者以及由国有性质的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委派至非国有性质的公司、企业及其他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故此,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并不得为单位组织,仅限于特定的自然人,据述所规定的两类人员。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挪用公款罪主体能否是单位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之明确规定,挪用资金罪的责任主体乃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各类机构中的职员,而挪用公款罪则侧重于国有性质的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中的公务执行者以及由国有性质的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委派至非国有性质的公司、企业及其他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故此,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并不得为单位组织,仅限于特定的自然人,据述所规定的两类人员。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7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会是单位吗?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挪用公款罪的主体会是单位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挪用特定款物罪主体是单位吗?
不是,挪用特定款物罪的主体是属于对保管、分配和使用特定款物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只要在物品所有权人未同意的情况之下而进行挪用,那么就可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如果不清楚挪用特定款物罪主体是单位吗,就可以看一下这篇文单的介绍。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律师您好!我是一家公司的总经理,他利用职权就挪用公司的钱来做自己的事,现在被人举报了,希望能给我解答挪用资金罪报案主体是谁是怎么样的?谢谢。
[律师回复] 你好,你咨询的挪用资金罪报案主体是谁是怎么样的?检察院,挪用公款作为刑事犯罪,刑事指控必须通过检查院公诉,因为挪用公款的行为必须经过相关司法机关侦查后才可以决定是否向法院起诉的。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不退还的,这里所说的不退还,是指在挪用本单位资金案发后,人民检察院起诉前不退还。一般认为,在实际生活中,挪用本单位资金不退还的,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主观上想退还,但客观上无能力退还,另一种是客观上虽有能力退还,但主观上已发生变化,先前的挪用本单位资金的故意已经转化为侵占该资金的故意。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行为人在挪用本单位资金后,确属犯罪故意发生转变,不再想退还,而是企图永久非法占为己有,在客观上有能力退还而不退还的,因为属于刑法中的转化犯,仍应根据处理转化犯的原则,直接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 (三)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的界限 根据本法第384条的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在客观上都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资金的行为,在主观上都是挪用的故意,有时犯罪对象也可能都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但是,这两种犯罪也有以下主要区别:
1、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其中,既包括国有或者集体所有的资金,也包括公民个人所有、外商所有的资金。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款的使用权和国家机关的威信、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等,既有侵犯财产的性质,又有严重的渎职的性质,因此,本法将挪用公款罪规定本法分则第八章的贪污贿赂罪专章中,而不是“侵犯财产罪”专章中。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对象限于公款,其中主要是国有财产和国家投资、参股的单位财产,即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所有的款项。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对象不同,客体不同,社会危害性程度也有较大的差别。本法第384条规定的挪用公款罪在客观上的三种不同情形的排列顺序,与本条第1款规定的挪用资金罪在客观上的三种不同情形的排列顺厉不同,也说明立法者对这两种犯罪打击的重点的不同。在处罚上挪用公款罪也比挪用资金罪严厉得多。
2、犯罪主体不同。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但国家工作人员除外。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氏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因此,本条第2款明确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有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的,依照本法典第384条关于挪用公款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四)挪用资金罪与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界限 根据本法第273条的规定,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 挪用资金罪和挪用特定款物罪都是挪用性质的犯罪,有以下明显的区别:
1、侵犯的客体和对象不问。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挪用特定款物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扰、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专款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和公共财物的使用权,对象是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的特定物款,既包括用于上述用途的由国家预算安排的民政事业经费,也包括临时调拨的专款物,还包括其他由国家、集体或者人民群众募捐的用于上述用途的特定款物等。
2、在客观上的表现不同。挪用资金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挪用特定款物罪表现为,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挪用资金罪中行为人挪用的资金,可以归个人使用,也可以借贷给他人,挪用特定款物罪是行为人未经合法批准,利用特定的职权,将特定款物非法调拨、使用于其他方面,如修建楼堂馆所、购买小汽年及办公设备,进行生产、经营性的投资等,不能用于个人。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前述特定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以挪用公款罪从重处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7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能够是单位吗?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挪用公款罪的主体能够是单位吗?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合同 >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可以是单位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