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干扰经济案件仲裁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1、干扰经济案件仲裁会受到的处罚包括被责令改正、被法院判有期徒刑等。
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7条的规定: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在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干扰调解和仲裁活动、阻碍仲裁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仲裁委员会可以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此外,在经济仲裁的过程之中,若是实施了一下行为,也有可能会受到以上的处罚:
(1) 提供虚假情况的;
(2) 拒绝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的;
(3)对仲裁工作人员、仲裁参加人、证人、协助执行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二、经济仲裁的流程是怎样的?
经济仲裁的程序如下:
2、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自做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4、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仲裁庭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5、当事人接到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回申请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6、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并将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7、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仲裁庭做出裁决前,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的,仲裁庭经审查后,认为其撤回申请成立的,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准予撤回申请决定书》;但被申请人提出反申请的,不影响反申请的审理。
在纠纷发生之后,仲裁与向法院起诉一样,都是可以选择的处理经济等争议的发生,但与起诉不同的是,提出仲裁请求,需要满足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等的条件。对于满足条件的情形,在仲裁请求被受理之后,仲裁机构审理案件期间,不得采取任何的行为干扰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