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判处过拘役人员能否考事业单位?
可以,但是会有影响。如果已经被记录到档案,那么将很有可能会被当做审核的重要参考依据,有可能审核不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
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判处拘役一般在哪里服刑?
判处拘役一般在判决地的看守所服刑。
我国法律规定,对罪犯的执行一般采取的是就近收监执行的原则,即无论户籍地在哪里,只要在判决地被判决后,就依判决地附近的执行场所收监执行。
拘役犯刑期由公安机关就近在看守所内执行,不押送监狱收监强制执行劳动改造。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是所犯罪行较轻,但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
根据《刑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送给报酬。
拘留是我国法律规定的强制措施之一,当犯罪嫌疑人符合一定的条件时,公安机关可以对其采取拘留的措施。刑事拘留期间,家属见当事人是不被允许的,只能委托律师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阅读案卷,调取有利证据,提供法律帮助。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在我国的国家事业单位的报考中,一般来说,事业单位的审核都是根据个人档案进行审核的,如果行政机关对于报考人员的的行政拘留行为,没有被记录到可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里面的话,对事业单位报考的审核的的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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