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判定准予离婚的条件都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9-11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起诉离婚的,起诉判不离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再次起诉离婚的。
我国判定准予离婚的条件都有哪些

一、我国判定准予离婚的条件都有哪些

以下任一情况,法院会判决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起诉离婚的,起诉判不离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再次起诉离婚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一方请求离婚经济补偿的条件是什么

(一)需在离婚诉讼时提出

根据《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一方请求离婚经济补偿需在离婚诉讼时提出。关于婚姻存续期间不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容易理解,如果允许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行使经济补偿的权利将影响家庭和睦,严重的则会造成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

就离婚后可否主张经济补偿目前尚未规定,结合实际生活,对家庭付出较多的一方,往往相对与另一方而言,无论从就业机会或者经济条件上都相对处于弱势。但基于其对家庭负担义务较多的事实,其应受到补偿的权利也不应仅仅限制在“离婚时”,这样更可以体现公平原则

(二)经济补偿的标准

《民法典》第1088条未就此作出规定。目前法院就经济补偿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法官对此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主要考虑的因素,如一方对家庭付出时间的长短、抚养孩子的多少等。

夫妻既然采取的是诉讼离婚,所以就无需考虑另一方同不同意了。一方不同意离婚,另外一方只有聘请律师通过法院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强制离婚,不需要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只要想要离婚的一方能够向法庭提交夫妻双方感情确实破裂、有婚外情、家庭暴力等情况,通常法院都能够判决离婚的。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8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14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我国判定准予离婚的条件都有哪些
一键咨询
  •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3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1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3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66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8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7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70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5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68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64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2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85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11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0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43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苏州156****7294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78****4110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80****6312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我国判定准予离婚的条件都有哪些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起诉离婚的,起诉判不离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再次起诉离婚的。
10w+浏览
国家补偿是按合同一次性给予还是按每年给予
[律师回复] 可以一次性付清,也可以视财力分期给付。 1、我国《土地管理法》中并没有规定国家征用土地的补偿款发放给农户的次数,但不允许任何人侵占和挪用补偿款项。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第七十九条 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国庆期间加班不予支付加班费,给予补休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不合法的,法定节假日加班是必须给予加班费的,只有休息日加班的,才可以优先考虑补休,补休不了补加班费,具体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扩展资料:不支付加班工资的处理办法: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不支付或拖欠加班工资等问题,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三个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是拨打12333电话咨询热线了解相关政策,并可以举报投诉;二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投诉;三是向所在辖区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
一、初
二、初三);(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我国判定准予离婚的条件都有哪些
在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法律问题,因此就需要我们平常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可以更好的帮助我们解决问题。对于x我国判定准予离婚的条件都有哪些问题,我们整理了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够为您提供帮助,可以通过文章中的内容进行了解。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4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我国判定准予离婚的条件都有什么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我国判定准予离婚的条件都有什么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我国判定准予离婚的条件都是什么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我国判定准予离婚的条件都是什么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国家征地的时候,应当给予予补偿,集体土地的使用权人
[律师回复] 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分配:  
一、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分配纠纷《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费的所有者所有。  国家征收土地时,必然会对承包经营户的财产造成损失,为了弥补被征地农户在农田基本建设中投入的损失,理应对被征地农户予以补偿。当发包方即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收到上述费用后,有义务将这些费用支付给相关的农户。如果拒不支付,则构成对这些农户的侵权。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了农民有将自己承包的土地流转的权利。当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或出租等方式流转给第三方的情况下,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但当承包方采取转让,互换的形式流转时,则原承包方不能取得相关费用。因为转让和互换,不同于转包或出租的形式。转包或出租,承包方和发包方的承包合同并没有改变。而转让和互换的形式,第三方已经完全取代了原承包方的地位,原承包方已经退出了承包合同,不再享有任何权利和义务。  
二、安置补偿费分配纠纷安置补助费,是国家征收集体土地后,安置被征收单位由于征地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补助费用。  1999年1月1日起施行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第二款规定,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安置补助费并不必然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最高人民法经(1995)13号复函的精神已不再适用。当被征地的家庭承包方不需要统一安置时,安置补助费应当发放给该家庭承包方或用于支付该家庭承包方的保险费用。发包方应当支付而拒绝支付安置补助费,侵害了许弃统一安置家庭承包户的合法权益,该家庭承包户作为被侵权人发包方,请求发包方支付已经收到的安置补助费的,应当予以支持。  
三、土地补偿费分配纠纷《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土地补偿费后,其成员与集体经济组织之间就土地补偿费发生纠纷的情形大量而普遍存在。与其他涉农纠纷相比,该类纠纷往往涉及农民的根本利益,因而具有矛盾激烈,难于化解的特点。目前,由此引发的涉诉已经在整个涉农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  目前,农村集体在收到土地补偿费后,是否能够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分配,各地的做法不尽相同。有的省通过地方性法规定等方式明确禁止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分配,但另外一些地方则以文件或者地方性法规的方式对此种做法予以认可。有的省则对此问题没有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第24条明确规定,发包方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314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4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我国判定准予离婚的条件都有哪些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我国判定准予离婚的条件都有哪些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我国判定准予离婚的条件都有哪些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