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军人登记结婚了还能离婚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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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和军人登记结婚了还能离婚的,但是此时是存在一定的限制的。我国的法律法规是严格的保护我国的军人的利益的,此时也是包括军人的婚姻利益,所以在我国的离婚条件的限制性规定中,此时对军人离婚也是有一定的限制条件的。
和军人登记结婚了还能离婚吗?

一、和军人登记结婚了还能离婚吗?

军人结婚可以离婚,离婚是公民的自由,双方在感情破裂的情况下,是可以选择办理离婚的,但如果涉及到一方存在破坏军婚的行为,是需要追究有关法律责任的,具体情况可以根据实际而定。

和军人结婚可以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和军人结婚后想离婚当然是可以的,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的话,到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就可以了。但是,如果军人不同意离婚的话,对方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是得不到法院同意的,除非军人在婚姻问题上存在过错。

对于离婚的具体情况,是需要严格基于上述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的,军人也是公民,也是需要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来处理离婚事宜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合法的界定,并提出合法的起诉处理。

二、与现役军人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军人的配偶提出与军人离婚,军人不同意,军人的妻子或丈夫必须要提交能证明以上“重大过错”的证据,这样,法院才会保护军人配偶的权益,判决离婚,因此此处的证据收集很重要。

1、军人离婚程序之与军人离婚,军人一方同意离婚。

如果军人一方同意离婚,那么与现役军人离婚就和普通的离婚一样,可以去民政局协议离婚也可以去法院诉讼离婚

2、军人离婚程序之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

如果军人有“重大过错”,则可以不经过军人同意,而提出与军人离婚。那么与现役军人离婚时,军人一方的“重大过错”具体是指那些行为:

(1)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可以直接与军人离婚。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可以直接与军人离婚。

(3)有其他重大过错的可以直接与军人离婚。

3、军人离婚程序之军人一方要求离婚。

配偶是地方人员,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进行调解;如军人一方坚持离婚,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部队可商请对方所在单位或地方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政治机关出具证明,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4、军人离婚程序之非军人一方要求离婚。

配偶是地方人员,配偶一方要求离婚,军人一方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不得出具证明,但经政治机关查实军人一方确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如果是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无法存续的,此时我国的夫妻双方是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者是诉讼离婚的的方式来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的,婚姻关系解除之后,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就此消灭,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诉讼离婚的,一定是要证明感情确已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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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好开了一家分公司就遇见了军人职工结婚问题,我在公司办理事情的时候,到了有关军人和非军人结婚在哪里登记的关键问题,所以就来问问你们可以给出一些好的答案吗?最好简单
[律师回复] 军人结婚,要符合《关于军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暂行规定》中的各项要求。同时,也要符合国家一般法律规定的各项条件。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5条的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一规定包括三层意思:一是必须是男女双方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二是必须是本人而不是父母或其他第三者的意愿。如果本人不同意,父母、亲友等其他人不得违反本人的意愿,代为做主强迫他人结婚。三是必须是完全自愿,而不是有条件的勉强同意。法律规定结婚时,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有他人干涉,说明婚姻自主权不可侵犯。当然,第三人出于对当事人的关心和爱护,按法律和道德要求,可以提出建议,但该建议是否被采纳,则应由当事人决定,任何形式的强迫、包办,都是对当事人婚姻自主的非法干涉,是违背法律的行为。

二,根据婚姻法第6条的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这种法律明确规定的结婚最低年龄,称为法定年龄。必须明确的是,法定年龄是男女结婚年龄的起点,而不是必婚年龄,也不是结婚的最佳年龄。同时,婚姻法在这一条还规定:“晚婚晚育应予鼓励。”这是一种提倡性的规定。根据我国目前的国情,晚婚晚育不仅对国家有利,对公民个人也是有益的。军人应当自觉响应国家号召,实行晚婚晚育。

三,根据婚姻法第7条的规定,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不能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能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例如精神病、性病等。希望这些内容可以帮助到你。如果你还有其它军人和非军人结婚在哪里登记 问题,可在我们继续进行法律咨询,我们还会提供更专业的服务。
军人结婚应该如何进行婚姻登记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8条明确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经批准,民政部发布了《婚姻登记条例》,从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取消了强制婚检和当事人双方必须出具单位婚姻状况证明的规定。由于军人职业的特殊性,军人在结婚登记时仍应出具由单位开的婚姻状况证明。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军人进行婚姻登记时,其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

一,申请。军人结婚时,必须与未婚妻(夫)亲自到双方中的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非军人方)。
(2)居民身分证(或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
(3)军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非军人方须就其婚姻状况进行签字声明)。所谓婚姻状况,是指当事人属于未婚、离婚,还是丧偶等情况。如果是离过婚的人申请结婚登记,还应出示离婚证件。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自愿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并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所有这些,都是申请结婚登记的必要条件,缺一不可。

二,审查。婚姻登记机关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后,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审查中如发现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一是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二是非自愿结婚的。三是已有配偶的。四是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五是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的。

三,登记。经过审查,对于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当注销其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即确立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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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去登记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您好!
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须经军人同意;如军人不同意,而且原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较好,非军人一方又无重要、正当理由的,应对非军人一方进行说服,教育其珍惜与军人的婚姻关系,调解或判决不准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婚姻已不能继续维持的,经调解和好无效,应当通过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向军人做好思想工作,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6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婚姻已不能继续维持的,经调解和好无效,应当通过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向军人做好思想工作,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
离婚程序,是指配偶间解除婚姻关系所必须履行的法律手续。在中国主要有两种程序:
(1)行政程序。即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在査明双方是否确实自愿、对子女和财产、离婚后生活问题是否有适当处理后,依法准予或不准予登记。准予登记时,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2)诉讼程序。即一方要求离婚的程序。要求离婚的一方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首先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按撤诉处理,调解后达成离婚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协议离婚;调解无效时,则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诉讼离婚,都涉及到很多财产和权利问题,建议您联系专业人士,帮助您攥写协议、制定相应的诉讼方案,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具体情况请您来电详细咨询或面谈,我将详细为您解答。
朋友是个军人,准备结婚,不知道步骤流程是什么,所以请问军人结婚登记的步骤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第一步:到所在单位政治处领申请表,第二步:对配偶所在单位发函进行调查(政治状况),第三步:拿到配偶单位回函后交政治处,政治处开出介绍信。拿介绍信,军官证,配偶如果是军人,拿一样的东西,不是军人,拿户口本、身份证,到驻地政府民政部门或配偶所在地政府民政部门领取结婚证。
友情提示:
1、部队要求晚婚晚育。必须双方达到婚姻法规定的晚婚年龄才可结婚。
2、婚前双方要进行体检。
3、照好两人二寸合影照片三张。如果领证当天找快照,会贵好几倍。
登记条件:
1、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2、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3、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6、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结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可靠;
8、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合影照片三张。
二、当事人应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4、军人的结婚登记,军人证件和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三、登记程序: 出示证件 → 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审查、颁发《结婚证》。
四、办理时限和办事结果: 证件齐全、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当场办理。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退回有关证件,并书面告知理由。
以上是军人结婚登记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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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军人登记结婚了还能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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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什么是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问题解答如下, 什么是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
一、更正登记
更正登记是彻底地消除登记权利与真正权利不一致的状态,避免第三人依据不动产登记簿取得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物权
(一)更正登记的三个条件
1、不动产登记薄出现登记错误(包括权利主体、内容、客体错误)。
2、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出更正申请。
3、登记名义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申请人确有证据证明登记错误。
(二)更正登记的办理与效力
1、符合更正登记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当办理更正登记,消除错误登记。
2、以更正后的登记确定不动产物权的归属与内容。
二、异议登记
异议登记是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提出异议并记入登记簿的行为,
(一)异议登记的两个条件
1、利害关系人未能办理更正登记。
2、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登记申请。
(二)异议登记的办理
1、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登记的申请时,登记机构应办理异议登记。
2、异议登记不当,给权利人造成损害的,由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
(三)异议登记的效力
1、减损错误登记的公信力,阻碍善意取得的发生。
2、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异议登记失效。
3、若登记名义人为真正的物权人,真正物权人之处分行为不受异议登记的影响。
三、预告登记:
指为了保全将来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为内容的债权请求权,而以该债权请求权为对象的登记。
(一)预告登记的种类
1、商品房预售登记
2、在建工程抵押的预告登记
3、抵押权顺位的预告登记
(二)预告登记的效力
1、办理了买卖(赠与)合同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的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但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2、预告登记在下列两种情形下自动失效,即使没有涂销预告登记,预告登记亦不再具有前述效力:
(1)债权消灭;
(2)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本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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