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主体死亡如何赔?

最新修订 | 2024-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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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交通事故主体死亡赔偿可以由责任人的近亲属和受害者进行协商,协商成功按照协商的结果执行,如果双方没有达成协商的情况,可以申请调解的委员会进行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相关诉讼进行交通事故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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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主体死亡如何赔?

可先由责任人近亲属代为协商,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可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一)当事人自行赔偿;

(二)到投保的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九条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但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情形的除外。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依据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的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3、受害人和机动车一方对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由双方分担损失。

4、交通事故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赔偿一般首先考虑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情况可以申请调解或者仲裁,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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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权利主体怎样确定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死亡赔偿金权利主体怎样确定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死亡赔偿金权利主体的确定
按照继承丧失说,死亡赔偿金是受害人因人身伤害死亡,家庭可以预期的其未来生存年限中丧失的收入,而该收入是用于家庭共同消费或者家庭积累,且继承丧失说的特点之一就是把间接受害人限定于继承人。由此,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主体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同时,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是指被害人的近亲属。实际生活中,子女与父母分户并成立家庭,父母未与子女共同生活,但是,基于直系血亲关系,父母永远是其最亲近的人,对每个成年子女而言,父母都是其法定赡养对象,是其家庭成员不可分离的一分子。因此,父母与子女的分户行为并不影响其享有因子女受人身伤害而死亡的死亡赔偿金的权利。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
按照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可知,其不能作为遗产而按继承法进行析分,也不能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应该作为死者近亲属的原始权利进行分配。对于死亡赔偿金的分配纠纷,首先亲属之间应充分协商,在照顾没有生活来源和未成年人的基础上合理分配;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我国现行相关法律对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要结合继承丧失说理论,考虑到其是对受害人未来收入损失的填补,而该收入虽然用于家庭成员未来的生活,但是不同家庭成员与受害人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不同,因各种合理因素,如收入、健康状况、生活能力、接受社会保障情况等也不完全相同,从而与该赔偿金的依赖程度有所差异,而事实上,家庭收入除共同消费部分外,用于家庭个体的消费额基于公平、合理的支出因素也是不尽相同的。因而,司法实践中,综合权利人对受害人经济依赖程度和与受害人生活紧密程度及其生活状况等因素确定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比例,而不一概平均分配的做法合乎家庭生活之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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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可知,其不能作为遗产而按继承法进行析分,也不能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应该作为死者近亲属的原始权利进行分配。对于死亡赔偿金的分配纠纷,首先亲属之间应充分协商,在照顾没有生活来源和未成年人的基础上合理分配;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我国现行相关法律对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要结合继承丧失说理论,考虑到其是对受害人未来收入损失的填补,而该收入虽然用于家庭成员未来的生活,但是不同家庭成员与受害人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不同,因各种合理因素,如收入、健康状况、生活能力、接受社会保障情况等也不完全相同,从而与该赔偿金的依赖程度有所差异,而事实上,家庭收入除共同消费部分外,用于家庭个体的消费额基于公平、合理的支出因素也是不尽相同的。因而,司法实践中,综合权利人对受害人经济依赖程度和与受害人生活紧密程度及其生活状况等因素确定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比例,而不一概平均分配的做法合乎家庭生活之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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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可知,其不能作为遗产而按继承法进行析分,也不能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应该作为死者近亲属的原始权利进行分配。对于死亡赔偿金的分配纠纷,首先亲属之间应充分协商,在照顾没有生活来源和未成年人的基础上合理分配;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我国现行相关法律对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要结合继承丧失说理论,考虑到其是对受害人未来收入损失的填补,而该收入虽然用于家庭成员未来的生活,但是不同家庭成员与受害人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不同,因各种合理因素,如收入、健康状况、生活能力、接受社会保障情况等也不完全相同,从而与该赔偿金的依赖程度有所差异,而事实上,家庭收入除共同消费部分外,用于家庭个体的消费额基于公平、合理的支出因素也是不尽相同的。因而,司法实践中,综合权利人对受害人经济依赖程度和与受害人生活紧密程度及其生活状况等因素确定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比例,而不一概平均分配的做法合乎家庭生活之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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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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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权利主体应该如何确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死亡赔偿金权利主体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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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抢救、治疗支出的费用医疗费。2(如果存在抢救和治疗)误工费。3、护理费。4、交通费。5、住宿费。6、住院伙食补助费。7、营养费。8、死亡支出的必要费用丧葬费。9、近亲属交通费。10、近亲属住宿费。11、近亲属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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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理的角度分析,受害人如正常死亡,其近亲属作为受害人的经济收入共同体,对受害人未来的收入具有可期待性,但因侵权行为导致受害人提前死亡,使得受害人近亲属此项可期待性收入丧失,故侵权人对于受害人的近亲属应予赔偿。由此可见,死亡赔偿金的本质,在于补偿近亲属因受害人死亡而遭受的将来财产的损失。至于死亡赔偿金的请求权主体,侵权责任法在第十八条规定:“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赔偿解释》第一条规定:“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故此,对于本案中五保户王某的死亡赔偿金,其请求权的主体只能是受害人的被扶养人或近亲属,村委会显然不属于上述范围。此一观点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亦得到印证,该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被侵权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无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明,未经法律授权的机关或者有关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死亡赔偿金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而本案中的村委会,显然也并非法律授权的机关或有关组织,故无权主张王某的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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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死亡事故的赔偿主体是什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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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的女朋友前段时间出门工作被一辆大货车给撞死了,请求死亡赔偿金的主体是谁??
[律师回复] 《侵权责任法》第16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1 8条规定: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结合这两个法条,有理由认为,《侵权责任法》将死亡赔偿金的赔偿请求权主体界定为了死者的近亲属。关于近亲属的范围,我国民事法律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1、死者近亲属享有死亡赔偿金请求权的原因
受害人的近亲属基于以下原因享有死亡赔偿金请求权。第
一,受害人的近亲属是与受害人有着密切关系的人,受害人的生、老、病、死都对其近亲属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因受害人的死亡,使得受害人近亲属的家庭成员减少,给受害人近亲属带来了精神上,情感上的痛苦。

二,受害人的近亲属是与受害人有着财产关系的人。受害人因死亡使其丧失了在未来获得财产性权益的能力,同时这就使得其近亲属丧失了从受害人那里获得财产性权益的可能,这必然导致受害人近亲属财产利益的减少。

三,国内外立法也授予了受害人近亲属享有死亡赔偿金请求权。例如,我国《侵权责任法》第18条的规定,“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瑞士债法典》第47条规定:“对于致死或伤害,法院得斟酌特殊情事允许给受害人或受害人遗族以相当金钱赔偿。”《口本民法典》第711条规定“侵害他人生命者,对于受害人父母、配偶及子女,虽未伤害其财产权,亦应赔偿损害。”
2、死亡赔偿金请求权人的范围
受害人的近亲属享有死亡赔偿金请求权,死亡赔偿金给予的对象是受害人的近亲属。但是我国法律规定近亲属的范围比较广,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那么,是所有的近亲属都享有死亡赔偿金请求权吗?很显然答案是否定的。
死亡赔偿金是对受害人近亲属因受害人的死亡而遭受的预期收入损失的赔偿,是对受害人继承利益的赔偿。侵权人的侵权行为在侵害受害人生命权的同时,也侵害了近亲属的继承利益。使继承人本该从受害人那里获得的遗产被减少,侵犯了近亲属尤其是继承人的继承利益。根据“谁受损害,谁有权请求赔偿”的原则,对死亡赔偿金请求权人的范围就应当界定在近亲属中享有继承权的人。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享有继承权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因死亡赔偿金是对近亲属继承利益的赔偿,故死亡赔偿金请求权人的范围,就可以参照我国《继承法》关于继承人的范围。同理,对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顺序也可以参照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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