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死亡事故的赔偿主体是哪个?

最新修订 |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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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工地死亡事故的赔偿主体是哪个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工地死亡事故的赔偿主体是哪个?

一、工地死亡事故的赔偿主体是哪个

工地上工人死亡应该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二、工人死亡赔偿标准怎么确定

1、因受害人死亡产生的费用,包括:丧葬费,以及办理丧事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的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丧葬费为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

2、受害人医疗期间产生的费用,包括:医药费、误工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收入不详的,可参考当地同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因伤致残的,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3、因伤致残或死亡的,还应赔偿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自定残或死亡之日起按20年计算。60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工地上死亡是可以按工伤来进行处理,一般是由接受劳动的一方承担赔偿义务,对赔偿的标准就可以按受害方的实际伤情来进行确定,如果是员工与员工之间打架斗殴或者工人酗酒、吸毒导致这样的结果的,那么工地是不会承担起所有的赔偿,需要由本人一履承担。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工地死亡事故的赔偿主体是哪个?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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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死亡事故的赔偿主体是谁?
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赔偿;只要为员工购买了工伤保险一般就会由保险公司承担所有的赔偿;在发生工伤之后就需要及时的申请工伤认定,一般只有鉴定为工伤就可以享受到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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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死亡赔偿金权利主体怎样确定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死亡赔偿金权利主体怎样确定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死亡赔偿金权利主体的确定
按照继承丧失说,死亡赔偿金是受害人因人身伤害死亡,家庭可以预期的其未来生存年限中丧失的收入,而该收入是用于家庭共同消费或者家庭积累,且继承丧失说的特点之一就是把间接受害人限定于继承人。由此,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主体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同时,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是指被害人的近亲属。实际生活中,子女与父母分户并成立家庭,父母未与子女共同生活,但是,基于直系血亲关系,父母永远是其最亲近的人,对每个成年子女而言,父母都是其法定赡养对象,是其家庭成员不可分离的一分子。因此,父母与子女的分户行为并不影响其享有因子女受人身伤害而死亡的死亡赔偿金的权利。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
按照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可知,其不能作为遗产而按继承法进行析分,也不能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应该作为死者近亲属的原始权利进行分配。对于死亡赔偿金的分配纠纷,首先亲属之间应充分协商,在照顾没有生活来源和未成年人的基础上合理分配;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我国现行相关法律对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要结合继承丧失说理论,考虑到其是对受害人未来收入损失的填补,而该收入虽然用于家庭成员未来的生活,但是不同家庭成员与受害人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不同,因各种合理因素,如收入、健康状况、生活能力、接受社会保障情况等也不完全相同,从而与该赔偿金的依赖程度有所差异,而事实上,家庭收入除共同消费部分外,用于家庭个体的消费额基于公平、合理的支出因素也是不尽相同的。因而,司法实践中,综合权利人对受害人经济依赖程度和与受害人生活紧密程度及其生活状况等因素确定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比例,而不一概平均分配的做法合乎家庭生活之情理。
死亡赔偿金权利主体怎样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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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的分配
按照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可知,其不能作为遗产而按继承法进行析分,也不能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应该作为死者近亲属的原始权利进行分配。对于死亡赔偿金的分配纠纷,首先亲属之间应充分协商,在照顾没有生活来源和未成年人的基础上合理分配;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我国现行相关法律对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要结合继承丧失说理论,考虑到其是对受害人未来收入损失的填补,而该收入虽然用于家庭成员未来的生活,但是不同家庭成员与受害人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不同,因各种合理因素,如收入、健康状况、生活能力、接受社会保障情况等也不完全相同,从而与该赔偿金的依赖程度有所差异,而事实上,家庭收入除共同消费部分外,用于家庭个体的消费额基于公平、合理的支出因素也是不尽相同的。因而,司法实践中,综合权利人对受害人经济依赖程度和与受害人生活紧密程度及其生活状况等因素确定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比例,而不一概平均分配的做法合乎家庭生活之情理。
死亡赔偿金权利主体怎样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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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的分配
按照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可知,其不能作为遗产而按继承法进行析分,也不能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应该作为死者近亲属的原始权利进行分配。对于死亡赔偿金的分配纠纷,首先亲属之间应充分协商,在照顾没有生活来源和未成年人的基础上合理分配;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我国现行相关法律对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要结合继承丧失说理论,考虑到其是对受害人未来收入损失的填补,而该收入虽然用于家庭成员未来的生活,但是不同家庭成员与受害人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不同,因各种合理因素,如收入、健康状况、生活能力、接受社会保障情况等也不完全相同,从而与该赔偿金的依赖程度有所差异,而事实上,家庭收入除共同消费部分外,用于家庭个体的消费额基于公平、合理的支出因素也是不尽相同的。因而,司法实践中,综合权利人对受害人经济依赖程度和与受害人生活紧密程度及其生活状况等因素确定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比例,而不一概平均分配的做法合乎家庭生活之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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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死亡事故的赔偿主体是谁?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工地死亡事故的赔偿主体是谁?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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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死亡赔偿金权利主体要如何确定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死亡赔偿金权利主体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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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权利主体应该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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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死亡事故的赔偿主体是什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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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理的角度分析,受害人如正常死亡,其近亲属作为受害人的经济收入共同体,对受害人未来的收入具有可期待性,但因侵权行为导致受害人提前死亡,使得受害人近亲属此项可期待性收入丧失,故侵权人对于受害人的近亲属应予赔偿。由此可见,死亡赔偿金的本质,在于补偿近亲属因受害人死亡而遭受的将来财产的损失。至于死亡赔偿金的请求权主体,侵权责任法在第十八条规定:“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赔偿解释》第一条规定:“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故此,对于本案中五保户王某的死亡赔偿金,其请求权的主体只能是受害人的被扶养人或近亲属,村委会显然不属于上述范围。此一观点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亦得到印证,该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被侵权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无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明,未经法律授权的机关或者有关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死亡赔偿金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而本案中的村委会,显然也并非法律授权的机关或有关组织,故无权主张王某的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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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侵权责任法》第16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1 8条规定: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结合这两个法条,有理由认为,《侵权责任法》将死亡赔偿金的赔偿请求权主体界定为了死者的近亲属。关于近亲属的范围,我国民事法律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1、死者近亲属享有死亡赔偿金请求权的原因
受害人的近亲属基于以下原因享有死亡赔偿金请求权。第
一,受害人的近亲属是与受害人有着密切关系的人,受害人的生、老、病、死都对其近亲属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因受害人的死亡,使得受害人近亲属的家庭成员减少,给受害人近亲属带来了精神上,情感上的痛苦。

二,受害人的近亲属是与受害人有着财产关系的人。受害人因死亡使其丧失了在未来获得财产性权益的能力,同时这就使得其近亲属丧失了从受害人那里获得财产性权益的可能,这必然导致受害人近亲属财产利益的减少。

三,国内外立法也授予了受害人近亲属享有死亡赔偿金请求权。例如,我国《侵权责任法》第18条的规定,“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瑞士债法典》第47条规定:“对于致死或伤害,法院得斟酌特殊情事允许给受害人或受害人遗族以相当金钱赔偿。”《口本民法典》第711条规定“侵害他人生命者,对于受害人父母、配偶及子女,虽未伤害其财产权,亦应赔偿损害。”
2、死亡赔偿金请求权人的范围
受害人的近亲属享有死亡赔偿金请求权,死亡赔偿金给予的对象是受害人的近亲属。但是我国法律规定近亲属的范围比较广,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那么,是所有的近亲属都享有死亡赔偿金请求权吗?很显然答案是否定的。
死亡赔偿金是对受害人近亲属因受害人的死亡而遭受的预期收入损失的赔偿,是对受害人继承利益的赔偿。侵权人的侵权行为在侵害受害人生命权的同时,也侵害了近亲属的继承利益。使继承人本该从受害人那里获得的遗产被减少,侵犯了近亲属尤其是继承人的继承利益。根据“谁受损害,谁有权请求赔偿”的原则,对死亡赔偿金请求权人的范围就应当界定在近亲属中享有继承权的人。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享有继承权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因死亡赔偿金是对近亲属继承利益的赔偿,故死亡赔偿金请求权人的范围,就可以参照我国《继承法》关于继承人的范围。同理,对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顺序也可以参照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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