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笔迹鉴定有谁来申请

最新修订 | 2024-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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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原被告都有权利申请笔迹鉴定,法律并没有规定过笔迹鉴定必须由哪一方申请,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需要做笔迹鉴定的,鉴定机构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由法院指定鉴定机构。
民事诉讼中笔迹鉴定有谁来申请

一、民事诉讼笔迹鉴定有谁来申请?

民事诉讼中,原被告都可以申请笔迹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二、笔迹鉴定的流程有哪些?

1、由一方当事人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

2、经过双方当事人质证,确定提供鉴定的样本;

3、由双方协商选定或摇号选定鉴定机构;

4、鉴定机构接收后鉴定申诉后,凭借自己专业技术及依法做出鉴定意见;

5、双方当事收到鉴定意见后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还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三、做笔迹鉴定需准备哪些材料?

1、检材。文书司法鉴定中的检材是指对文件中的某项内容(如:笔迹、印章、打印文件)有异议需要鉴定的材料,称为检材。笔迹鉴定一般要求委托人提供检材原件,有的案件调取原件有困难的可以由鉴定机构派人现场拍照或由出处者签章提供复印件

2、样本。是指与检材相对应的供检验比对的材料。如:书写人同年或相近年份、年代的真实笔迹样本若干份,对数量没有具体要求,一般3-5份左右,只要特征反映充分就可以作为样本比对材料。

四、笔迹鉴定需遵守哪些原则?

1、司法鉴定合法性原则。

2、司法鉴定独立性原则。

3、司法鉴定客观性原则。

4、司法鉴定公正性原则。

事实上,如果原被告在诉讼活动中没有申请做笔迹鉴定,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针对有些问题认为需要做鉴定的,法院也可以直接委托专业的鉴定部门做鉴定,笔迹鉴定结论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参考依据,但法院也不会仅凭鉴定结论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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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做遗嘱笔迹鉴定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怎么做遗嘱笔迹鉴定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如何做遗嘱笔迹鉴定
笔迹鉴定,如果是民事活动,直接找司法鉴定机构就可以了。如果是刑事活动可以在或者公安机关技术部门做。一般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又指定司法鉴定机构来做,承担举证责任一方也可以自己要求指定司法鉴定机构。刑事诉讼活动一般由侦查机关先做,如果不利一方有异议可以提出重新异议或者要求社会司法鉴定重新鉴定。 社会人员如果有相关资质,也是可以到相关机构去做笔迹鉴定。一般在这个行业做的都是公检法的技术人员,或者相关院校的毕业生,社会人员半路去学的机会不是很大。社会人员如果有相关资质,也是可以到相关机构去做笔迹鉴定。一般在这个行业做的都是公检法的技术人员,或者相关院校的毕业生,社会人员半路去学的机会不是很大。
二、笔迹鉴定样本材料收集的途径和方法
鉴定中使用的样本笔迹分为平时样本和实验样本两种。根据案发时间划分,平时样本又可以分为案前样本和案后样本两种。实践中我们经常要提取或调取的是平时样本。
1、案前笔迹样本是指被鉴定人在案件发生之前,在日常工作和学习生活交往中形成的笔迹材料,重点通过以下两方面收集:向被鉴定人的单位借用被鉴定人在工作中可能留有本人笔迹材料;可以收集被鉴定人在平时生活交往中书写的笔迹材料。
2、案后笔迹样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收集:
(1)、与收集案前样本途径相同,只是这些材料必须是案件发生以后形成的;
(2)、在不暴露收集笔迹意图,被鉴定人没产生怀疑的情况下,侦查员通过正常的方式让被鉴定人书写一定的笔迹材料,如让单位组织统一的问卷调查,写情况汇报,学习体会等。
实验样本则是作案人或嫌疑人已经供认作案事实之后,为了认识物证笔迹的变化,解释鉴定中的差异,核对口供的真伪而收集的样本。
三、笔迹鉴定收集样本的注意事项
1、收集样本材料要真实可靠,侦查员要对收集的样本进行核实和确认。对其真实性负责。不能将送检的笔迹材料张冠李戴,更不能将检材和样本颠倒。因为样本的真实性直接影响结论的准确性。很多错误的鉴定都是与样本不真实或弄错了有关。
2、收集样本材料要全面充分,样本材料要有足够的数量才能够更好地暴露出被鉴定人书写习惯和书写技能特征。鉴定人才能够全面利用这些特性、特征从中找出一定规律,以便更全面的与检材进行比较鉴定,从而得出科学准确的鉴定结论。
3、收集的样本材料要有可比性。样本不但要有足够的数量,还要有很好的质量,要具备与检材进行种类认定和同一认定的基本条件。
4、收集的样本一定要得到有关部门和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并由有关单位或当事人形成书面材料,盖章或签字。即样本的取得要合法。
5、笔迹检验案件的样本材料原则上应为原件。在提取文件物证时必须保证完好无损。不得在样本随意涂抹、标记、加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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