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康复期工资怎么赔偿?

最新修订 |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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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工伤康复期工资需要按照之前的工资待遇来进行发放。实际上职工因为工作方面的原因遭受到社会伤害,并不是因为职工本人的原因所造成的,所以因为肯定是需要由用人单位承担很大的一部分的责任,购买社保的情况下就由社保基金来进行赔偿,没有社保这方面的赔偿的费用,都是由用人单位自担的。
工伤康复期工资怎么赔偿?

一、工伤康复期工资怎么赔偿?

工伤康复期工资需要按照之前的工资待遇来进行发放。员工工伤康复期工资待遇仍然享受原来的工资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其他项目的赔偿金额以双方协商为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第六十一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二、实践中工伤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是怎样的?

1、工伤不是很严重,只有几天。

如果工伤是这种情况,工伤医疗费用需要医院开证明,然后拿到企业的相关部门报销,同意后100%的报销。同时,这期间的伙食费是以该企业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补偿。当然这期间的请假不能计入旷工

2、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

这种情况,相关的法律规定的很明确,企业应该严格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按月发放,严格上讲,应该是在工伤前12月的平均工资。

3、超过12个月的停工留薪期。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目前我们国家,在劳动者工伤发生之后,停工留薪期是有非常确切的规定的,而在这段时间内劳动者肯定是需要进行休养,而且是需要进行康复的,所以这段时间的工资待遇是需要按照原来的工资待遇标准来进行发放的,这一点是非常的明确的,不能够随意辞退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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