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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防监护人职责有什么?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依据《消防法》,消防监护人应当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按照国家标准,配置消防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测,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组织消防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二、专职监护人的安全责任有什么?
(2)工作前对被监护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3)监督被监护人员遵守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在电气设备上的工作中,有许多工作作业技术复杂,邻近强电场而空间活动范围窄小,安全条件差,作业时安全防范措施相对不够充分。对此,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应视现场实际条件,确定所有需要在工作中被监护的人数,增设专人进行专职的特殊监护。这些为保证安全专事监护责任的人员就是专责监护人。为了专心一意做好监护工作,法律上规定,专责监护人不允许兼干其它工作。
专责监护人临时离开时,应通知被监护人员停止工作或离开工作现场,待专责监护人回来后方可恢复工作。
综上所述,对于消防监护人来说,他们需要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并执行消防应急预案;对于专责监护人来说,他们在工作之前,要交代被监护人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的地方和注意事项,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安全规程,专责监护人只对安全负责,不允许干其他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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