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规定共同犯罪的故意伤害判多久

最新修订 | 2024-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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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犯罪嫌疑人参与了故意伤害的犯罪的,量刑为三年至管制,如果犯罪嫌疑人造成对方受伤或者死亡的,量刑为三年至十年,如果犯罪嫌疑人参与共同犯罪的,法院在量刑时应当考虑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中所起到的作用大小。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共同犯罪中所犯罪行重大的,法院可对其加重处罚,对于从犯,法院可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
《刑法》中规定共同犯罪的故意伤害判多久

一、《刑法》中规定共同犯罪的故意伤害判多久?

犯罪分子参故意伤害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共同犯罪,要根据对方的受伤程度以及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等来决定。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共同犯罪的分类有哪些?

1、一般共犯与特殊共犯

一般共犯是指没有特殊组织形式的共同犯罪,共犯人是为实施某种犯罪而临时结合,一旦犯罪完成,这种结合便不复存在。特殊共犯亦称有组织的共同犯罪、集团性共犯,通称犯罪集团,是《刑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的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

2、简单共犯与复杂共犯

简单共犯亦称共同正犯、共同实行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直接实行某一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的行为,共犯人都是实行犯,不存在组织犯、帮助犯、教唆犯问题。而复杂共犯是指各共同犯罪人之间存在着犯罪分工的共同犯罪,不仅存在直接着手实施共犯行为的实行犯,还有组织犯或教唆犯或帮助犯的分工。

3、任意共犯与必要共犯

前者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本可以由一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后者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只能以二人以上的共同行为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即该种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两人以上,主要是包括聚众性犯罪(如《刑法》第290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法》第317条聚众劫狱罪等)、集团性犯罪(如《刑法》第294条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刑法》第317条组织越狱罪)。

4、事先(事前)共犯与犯罪过程中的共犯

前者是指事前有同谋的共犯,即共犯人的共同犯罪故意,在着手实行犯罪前形成。后者即指事前无同谋的共犯,共同犯罪人的共犯故意,是在实行着手之际或犯罪过程中形成的。

三、共同犯罪成立条件有哪些?

(1)主体条件

共同犯罪成立的主体条件是两人以上。这里要注意准确对“人”的理解,这里的“人”是指符合刑法规定的作为犯罪主体条件的人,不仅包括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单位等法律拟制的人。具体而言,即包括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所构成的共同犯罪,也包括两个以上的单位所构成的共同犯罪,还包括单位与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所构成的共同犯罪(后两种情况可称之为单位共同犯罪,对其处理既要根据总则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也要考虑关于单位犯罪的规定)。

(2)主观条件

各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即要求各共同犯罪人通过意思联络,认识到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决意参加共同犯罪,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注意该共同犯意只要求在刑法规定的范围内相同,并不要求犯罪故意的具体形式和内容必须完全相同,如一方是直接故意,另一方是间接故意,只要双方有共同的犯罪行为也可成立共犯。二人以上通过共同的犯罪故意,使各人的行为形成一个共同的有机整体,而因共犯比单独犯罪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

对于共犯成立的主观条件,这里尚需要明确一个问题,即犯意联络(或意思沟通)是否要求在所有共犯人之间都必须存在。犯意联络是共同犯罪人双方在犯罪意思上相互沟通,它可能存在于组织犯与实行犯之间、教唆犯与实行犯之间或者帮助犯与实行犯之间,而并不要求所有共同犯罪人之间都必须存在犯意联络,如组织犯、教唆犯、帮助犯相互间即使没有意思联络,也不影响共犯的成立,这一点在处理复杂的共同犯罪中尤其要注意,如某些犯罪团伙中仅存在单线联系问题,每个实行犯直接同组织犯保持犯意联系,而彼此之间互不相识。

(3)客观条件

各共犯人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即要求各犯罪人为追求同一危害社会结果、完成同一犯罪而实施的相互联系、彼此配合的犯罪行为,各行为人的行为实为一个整体,共同作用于危害结果,各共犯人的行为于危害结果之间都具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共同行为”应当属于同一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否则,不能成立共犯关系,如甲乙共同雇用一条船走私,甲走私毒品,乙走私不良物品,由于两人故意内容及行为性质不属于同一犯罪构成,而应分别以走私毒品罪和走私淫秽物品罪论处。至于形式,可以是作为与不作为的结合,也可以是不同阶段犯罪行为的组合如预备行为、实行行为的结合。

所以说,犯罪分子与他人参与故意伤害的犯罪行为的,法院在量刑时根据对方的受伤程度以及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等来决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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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实践中,对法定刑在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如重伤害,司法者都普遍的接受并当然地适用共同犯罪的理论及规定,但对于法定刑在三年以下的轻罪,司法者往往从限制打击面的角度考虑,漠视共犯的存在,甚至无法接受共犯的规定,这在本文讨论的对轻伤害犯罪的处理中表现尤为明显。
表现之
一:严格划清罪责。也就是对多人参与的轻伤害案件,除要求伤情需经法定程序鉴定外,还特别要求查清该结果究竟系何人行为所致。对于分不清罪责或能分清罪责但系复合责任的案件,则不予作出逮捕或提起公诉的决定,人民也会作出存疑无罪的判决。使参与伤害的人均免受法律的制裁。
表现之
二:要求每个行为人的行为均成罪。也就是对能分清罪责的案件,只有单个参与者的行为达到轻伤害的程度,才可定罪处罚。如果其它参与者仅起帮助作用或参与程度均达不到构罪的程度,也将不会受到刑事追诉。
表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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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简单的共同故意伤害行为
简单的共同故意伤害行为,又称共同正犯或共同实行犯的故意伤害行为,是指在各共同犯罪人之间没有行为上的分工,即各共同犯罪人都共同直接地实施了故意伤害构成要件的行为。共同故意伤害实行犯在主观上除了有共同伤害故意外,在客观上还有共同实行伤害的行为,行为与伤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共同伤害实行犯共同追求一个或多个伤害结果,无论追求一个伤害结果还是数个伤害结果,各共同犯罪人实行的伤害行为相互协调配合,构成—个共同犯罪行为的整体。由于各实行犯行为与伤害的结果都存在因果关系,因此,应对这一共同结果承担刑事责任。所以,当共同伤害行为人已着手对他人实施伤害行为,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伤害结果没有发生时,共同故意伤害人都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未遂;当共同故意伤害实行犯中有一个人的行为造成了伤害结果的发生,尽管其余共同参与者并不是伤害结果的直接实施者,根据“部分实行全部责任”的原则,应认为全体共同犯罪人均已成立故意伤害罪的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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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关于简单的共同故意伤害犯罪,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1)共同故意伤害犯罪行为的实行人事前有明确的伤害故意,经过共同协商并付诸实施造成伤害结果的,一般都应认定故意伤害罪。对主犯和直接实施者按伤害结果量刑,对其他参与者(通常为从犯),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没有造成伤害结果的,可视其未遂或者中止的原因,定罪并从宽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行政处罚。
(2)共同故意伤害中,实行人事前没有明确的伤害故意,但根据当时的情况、使用的工具的物理、化学属性,其他行为人知道足以致人伤亡(如实行行为人携带凶器、硫酸等),并实施了伤害行为造成伤害结果的,对直接行为人应定故意伤害罪,对其他人也应以故意伤害罪认定(无预谋的共同犯罪),但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共同行为人事前没有共同伤害的故意,也未预料会有明确的伤害结果,如一般赤手空拳的群殴行为,如造成伤害后果的,对直接后果的实施者和首要分子可定故意伤害罪。对其他参与人一般不宜定故意伤害罪。没有伤害后果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与者,如具备聚众斗殴罪构成要件的,可定聚众斗殴罪,情节不太严重的,可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4)在共同故意伤害实行犯的犯罪中,有时会出现两个“不明”,即伤害结果由谁直接造成的不明或整个伤害行为由谁组织、领导的不明。对于伤害后果由谁直接造成不明的,有主与从之分的,按作用不同分别量刑,没有主从之分的,参与人一律按犯罪后果定罪量刑;由谁组织不明的,由后果的直接造成者负主要责任,其他人依法从宽处罚。
(5)故意伤害罪中的片面共犯问题。即参与犯罪的人中一方有同他人实施伤害犯罪的共同故意,暗中配合他人实行犯罪,而另一方却不知道有人配合自己实施犯罪的情况。如果伤害结果是由于故意伤害行为人造成的(是在片面共犯的帮助下),则片面共犯和故意伤害行为人都应定故意伤害既遂;如果片面共犯的帮助行为没有导致伤害结果发生的,对片面共犯及实施伤害行为人都应定故意伤害罪未遂。
(6)伤害行为的同时犯。二人以上同时或先后故意对某人实施伤害行为,但是彼此在主观上和客观上都没有联系,如甲在伤害乙时,丙与乙也有仇怨,丙也对乙实施了伤害行为,如果能够区分伤害结果的,由谁造成的就由准承担故意伤害罪既遂的责任;如果不能认定伤害结果是由谁直接造成的,则对同时实施者都认定为故意伤害罪的既遂。
2.复杂共同故意伤害犯罪
复杂共同故意伤害犯罪,是指共同故意伤害犯罪人之间存在实行犯、组织犯、教唆犯与帮助犯分工的共同故意伤害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主要存在共同犯罪人之间的关系对故意伤害犯罪的完成与未完成形态的影响问题。一般来说,当共同故意伤害犯罪的实行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而未遂时,如果未遂是出于组织犯、教唆犯或帮助犯意志以外的原因形成的,则实行犯与组织犯、教唆犯或帮助犯都构成故意伤害未遂。当共同故意伤害的实行犯在犯罪过程中中止了犯罪,如果中止系出于组织犯、教唆犯或帮助犯意志以外的原因,则实行犯中止的效力不能及于组织犯、教唆犯或帮助犯,后者应分别以故意伤害罪的预备犯论处(在预备阶段中止犯罪时),或者以故意伤害罪的未遂犯论处(在实行阶段中止犯罪时)。如果情况相反,即故意伤害的实行犯的中止不是出于实行犯的意志,而是出于教唆犯或帮助犯、组织犯意欲中止故意伤害结果的发生,并已阻止伤害结果的发生的,则教唆犯或组织犯、帮助犯分别单独成立中止犯,实行犯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未遂犯;如果实行犯在教唆犯或帮助犯、组织犯的劝说后也自动中止了犯罪,则教唆、组织、帮助、实行犯都构成故意伤害的中止;如果实行犯不听劝阻,执意要给被加害人造成伤害结果,而教唆犯、帮助犯没有有效地防止伤害结果的发生的,则教唆犯、帮助犯与实行犯均成立故意伤害的既遂,但应对教唆犯、帮助犯为中止实行犯的伤害行为而采取劝说阻止行为的情节,在量刑上给予酌情从轻考虑。
共同犯罪逃跑判刑多久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共同犯罪一人逃跑怎么判 一人逃跑不影响对其他人的判决,其他人应该依法判决,判决的标准根据涉案情况不同需要具体分析。 共同犯罪的认定 如何准确的认定共同犯罪,必须准确地把握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与单独共同行为一样,共同犯罪的成立仍以符合共同行为构成为前提,即“二人以上”必须是符合共同行为主体要件的人:“共同故意”必须是符合某种共同行为主观要件的故意:“共同行为”必须是符合某种共同行为客观要件的行为;如此等等。如果其中之一不符合共同行为构成要件,就不是共同行为行为,也就无所谓共同犯罪了。所以,从共同行为构成要件的意义上说,共同犯罪并没有什么特殊性;共同犯罪的特殊性,表现在各个行为人的共同行为故意与共同行为行为的“共同”这一点上。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是:必须二人以上、必须有共同故意、必须有共同行为。 一、必须二人以上 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者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不能成为单独共同行为的主体,同样也不能成为共同犯罪的主体。因此,具备主体资格的人同一个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具备主体资格的人“共同犯罪”的,不认为是共同犯罪,其刑事责任由具备主体资格的人承担。一个具备主体资格的人唆使一个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共同行为的,也不认为是共同犯罪,其刑事责任由具备主体资格的人承担。对这种情况,认为教唆者是在把他人当工具使用,属于间接实行犯。单位共同行为,虽然也可能有很多单位成员参与,但是此时是作为一个法律主体出现的,不认为是共同犯罪。因此,对于一个单位共同行为主体有数个责任人承担单位共同行为刑事责任的,只需要根据个人的罪责承担刑事责任。单位共同行为属于共同犯罪的情形可能有: (1)二人以上的单位共同犯罪; (2)一个单位和一个自然人共同行为。 二、必须有共同犯罪故意 共同犯罪的故意包含两层意思:一层意思是各个共同犯罪人对该罪都有故意。第二层意思是共同犯罪人之间存在着意思联络,意识到了在协同共同行为。在共同犯罪的场合,必须具备两层意思,才认为具有共同犯罪的故意。 首先,共同故意要求各共同犯罪人都明知共同犯罪行为的性质、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所谓相同的共同行为故意,则指各共犯人均对同一罪或几个罪持有故意,而且这种故意只要求在刑法规定的范围内相同,不要求故意的形式与具体内容完全相同。就故意的形式而言,双方均为直接故意、双方均为间接故意以及一方为直接故意另一方为间接故意时,只要是同一共同行为的故意,皆可成立共同犯罪。就故意的具体内容来说,只要求各共犯人具有法定的认识因素与意志因素,即使故意的具体内容不完全相同,也可成立共同犯罪。 其次,共同犯罪故意要求各共犯人主观上相互沟通,彼此联络,都认识到自己不是在孤立地实施共同行为,而是在和他人一起共同犯罪。但是,通常这只是针对共同实行犯即共同正犯而言的。 对于帮助犯而言,片面的共犯是可以成立的。例如,甲某知道乙某要谋杀丙某,同时自己也忌恨丙某,希望能借乙某之手杀死丙某。因此主动提出把自己的猎枪借给乙某打猎。乙某使用甲某的猎枪将丙某杀死。乙某不知甲某借枪的真实意图,就乙某而言,不存在与甲某构成共犯的问题,但是,甲某有意帮助乙某,可以构成甲某的共犯(帮助犯)。对甲某可以按故意罪的帮助犯定罪处罚。 此外,根据司法解释,交通肇事后,车主、乘客、单位的主管人员指使肇事司机逃逸致被害人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这里承认过失共同行为共犯的存在,只能作为一种特例来掌握。 共同犯罪故意形成的时间,可以是在事先,即事先通谋的共同犯罪;也可以在事中即在共同行为过程中,这被称为事先无通谋的共同犯罪。但是,如果是在共同行为既遂以后才知道共同行为人的共同行为事实的,并表示赞同的,不认为共犯。此外,共同犯罪故意形成的方式没有特殊的限制。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暗示的;可以是通过语言、文字表达,也可以通过身体姿势、面部表情、眼神等表达。 三、必须有共同犯罪行为 这里所称的共同犯罪行为是广义的,既包括实行行为,也包括组织、教唆、帮助、共谋行为。按照分工不同,在共同犯罪中承担实行行为的人,叫做实行犯;没有亲自实行共同行为而仅承担帮助行为的人,叫做帮助犯;仅有教唆行为的人,叫做教唆犯。因此,教唆犯、帮助犯通常是对实行犯的实行行为进行教唆、帮助。 共同犯罪行为的表现形式可能出现三种情况:一是共同作用,即各共犯人的行为都是作为;二是共同,即各共犯人的行为都是;三是作为与相结合,即部分共犯人的行为是作为,部分共犯人的行为是。因此;在有共谋的情况下,也认为有共同犯罪的行为。而“共谋”却未参与实行的人是否成立共犯呢?这涉及到共谋的理解,换言之要看是怎样共谋的,我认为有共谋就是以认定具有共犯的行为与故意,可以成立共犯。有共谋而未参与共同行为实行的,有3种可能:一是由他人代劳,不必事必躬亲。如一些有组织共同行为的领导或骨干参与共谋但不亲自出马。二是遭遇意志之外的原因而没有参与实行。三是自动放弃。这三种情况的“共谋”虽未参与实行,也可成立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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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的故意伤害判多久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共同犯罪的故意伤害判多久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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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故意伤害罪共同犯罪怎样量刑?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故意伤害罪共同犯罪的认定是怎样的 我国刑法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构成共同犯罪要求既要在主观上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又要在客观上有共同犯罪的行为。刑法第25条第1款明确规定,共同犯罪必须是“共同故意”犯罪。“故意”当然是犯罪的故意;“共同”不仅有“相同”的含义,而且有“合意”的含义。 “共同故意”包括两个内容: (1) 各共犯人都明知共同犯罪行为的性质、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 (2) 各共犯人之间具有意思联络,都认识到自己不是在孤立地实施犯罪,而是在和他人一起共同犯罪。 相关知识:故意伤害罪共同犯罪的立法本意 共同犯罪在法律上被明确规定,其立法本意在于: 1、因各共犯者之间的共同谋划,相互分工配合,使得共同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远远超过多个单独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的简单相加,共犯者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也进一步加大。同时由于共犯形态与一般犯罪形态的差异,为有利的打击该类犯罪,实现刑法保护社会的功能,立法上对共同犯罪予以单独规定; 2、共同犯罪中各共犯者实施的行为未必完全相同,所起的作用和主观恶性不尽一致,为准确打击,不枉不纵,需在立法上对共同犯罪作出全面规定,如主、从犯的规定及对其量刑上的差异,以实现罪责刑相适应这一刑法基本原则。 故意伤害罪的定义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地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所谓伤害是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通常表现为破坏人体组织的完整如断手指、挖眼睛等和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如使人失去听觉、视觉、神经机能失常等。但这些伤害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如果是因正当防卫等合法行为而伤害他人身体的,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的三种形态
故意伤害罪共同犯罪怎么定罪?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故意伤害罪共同犯罪的认定是怎样的 我国刑法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构成共同犯罪要求既要在主观上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又要在客观上有共同犯罪的行为。刑法第25条第1款明确规定,共同犯罪必须是“共同故意”犯罪。“故意”当然是犯罪的故意;“共同”不仅有“相同”的含义,而且有“合意”的含义。 “共同故意”包括两个内容: (1) 各共犯人都明知共同犯罪行为的性质、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 (2) 各共犯人之间具有意思联络,都认识到自己不是在孤立地实施犯罪,而是在和他人一起共同犯罪。 相关知识:故意伤害罪共同犯罪的立法本意 共同犯罪在法律上被明确规定,其立法本意在于: 1、因各共犯者之间的共同谋划,相互分工配合,使得共同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远远超过多个单独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的简单相加,共犯者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也进一步加大。同时由于共犯形态与一般犯罪形态的差异,为有利的打击该类犯罪,实现刑法保护社会的功能,立法上对共同犯罪予以单独规定; 2、共同犯罪中各共犯者实施的行为未必完全相同,所起的作用和主观恶性不尽一致,为准确打击,不枉不纵,需在立法上对共同犯罪作出全面规定,如主、从犯的规定及对其量刑上的差异,以实现罪责刑相适应这一刑法基本原则。 故意伤害罪的定义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地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所谓伤害是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通常表现为破坏人体组织的完整如断手指、挖眼睛等和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如使人失去听觉、视觉、神经机能失常等。但这些伤害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如果是因正当防卫等合法行为而伤害他人身体的,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的三种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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