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院超范围行医医疗事故如何处理?
1、自行协商。
患方和院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赔偿争议,并达成和解协议;
2、调解。
可以通过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
3、诉讼。
之前两种方式都无法解决纠纷的话,则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进行裁决。
二、医疗事故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1、发生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行为的违法性;
3、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
4、过失行为和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三、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流程有哪些?
1、医患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向市医学会提起鉴定申请,或患方向医疗行政部门投诉由医疗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鉴定,或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委托医学会鉴定。
2、医学会受理鉴定委托。
3、由申请一方或双方交纳鉴定费。
4、医学会通知双方提交陈述书、答辩书及鉴定所需材料。
5、查看相关专科专家名录并选出需回避的专家。
6、对双方认可的专家随机编号,由医患双方及医学会随机抽号组成专家鉴定组。
7、召开鉴定会,医患双方按先患方后医方的顺序各陈述(答辩)15分钟、专家提问、退庭。
8、专家讨论,出具医鉴结论报告。
9、若不服鉴定报告,向省医鉴会提起再次鉴定。
四、医疗事故等级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1、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2、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3、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4、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事实上,医院是否有超范围诊治不是以患者的一面之词为准的,如果医院的所有治疗行为都符合法律规定,是患者不配合或者因为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害后果,不能要求院方承担法律责任。对医疗事故责任有争议的,要及时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