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仲裁能否起诉?

最新修订 | 202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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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合同约定仲裁原则上不能起诉,但如果仲裁协议或者是仲裁条款约定无效的,即使合同中约定仲裁,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还会按照民事诉讼的程序来处理合同纠纷,仲裁条款自始无效。
合同约定仲裁能否起诉?

一、合同约定仲裁能否起诉

不能。合同如果约定仲裁,那只能走仲裁的救济渠道。但一方起诉,另一方没有提出异议的,也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如果提异议,只能仲裁不能诉讼。合同约定仲裁一般不能起诉,首先对仲裁协议是否有效进行确定,如果在有效的仲裁协议下一方提起诉讼的那么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但如果仲裁协议无效之后发起诉讼的,那么就可以使用诉讼方式。

如果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但是仲裁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会予以受理。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2、仲裁事项;

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二、合同里有仲裁条款是否一定要仲裁?

1、合同里面约定仲裁条款的,并不一定要申请仲裁,但如果产生合同纠纷的,一定要申请仲裁解决纠纷。

2、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3、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仲裁法》第26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在双方当事人之间签订民事合同的时候,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即双方当事人之间产生民事纠纷的,应当通过仲裁的方式处理,在约定该仲裁条款之后,原则上,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发生纠纷的时候,就不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来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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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仲裁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
许多国家的商事仲裁机构都不只一个。中国现有仲裁机构已经超过200家。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拟订仲裁条款时可能选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仲裁机构。在此前的仲裁实践中,包括最高人民在内的各级,对于约定两个仲裁机构的仲裁条款,均持宽容的态度。但按2020年司法解释第五条规定,则在仲裁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仲裁机构且当事人未能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时,仲裁协议无效。该规定推翻了此前司法实践和最高人民自己原有对于该问题的看法。
一种特殊的情形是当事人约定了两家仲裁机构,但作了唯一性限定。例如,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诉来宝资源有限公司(新加坡)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双方当事人在主合同中约定:“由合同履行引起的争议,任何一方可提交仲裁,如果被告是买方,争议提交国际仲裁中心;如果被告是卖方,争议提交给伦敦谷物与饲料贸易协会仲裁。由合同引起的争议均按照英国法解决。”最高人民作出《关于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诉来宝资源有限公司(新加坡)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请示的复函》认为,当事人在主合同中签订的仲裁协议虽然涉及两个仲裁机构,但从其具体表述看,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申请仲裁,其指向的仲裁机构均是明确的且只有一个,仲裁协议应认定有效。对于因主合同产生的纠纷,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应依据约定的仲裁协议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人民无管辖权。
国外一些并不简单认定两个仲裁机构约定的条款无效。例如,合同在不同地方分别规定了在法国仲裁协会进行仲裁和在国际商会进行仲裁的条款。上诉认为指定两个不同的仲裁机构是相互矛盾的,需要当事人新的仲裁意愿才能使仲裁条款生效,因此上诉对所涉案件具有管辖权。最高否定了上诉的理由。最高认为,如果要认定仲裁条款无效或无法适用,该条款必须表明当事人没有仲裁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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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国家的商事仲裁机构都不只一个。中国现有仲裁机构已经超过200家。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拟订仲裁条款时可能选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仲裁机构。在此前的仲裁实践中,包括最高人民在内的各级,对于约定两个仲裁机构的仲裁条款,均持宽容的态度。但按2020年司法解释第五条规定,则在仲裁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仲裁机构且当事人未能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时,仲裁协议无效。该规定推翻了此前司法实践和最高人民自己原有对于该问题的看法。
一种特殊的情形是当事人约定了两家仲裁机构,但作了唯一性限定。例如,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诉来宝资源有限公司(新加坡)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双方当事人在主合同中约定:“由合同履行引起的争议,任何一方可提交仲裁,如果被告是买方,争议提交国际仲裁中心;如果被告是卖方,争议提交给伦敦谷物与饲料贸易协会仲裁。由合同引起的争议均按照英国法解决。”最高人民作出《关于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诉来宝资源有限公司(新加坡)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请示的复函》认为,当事人在主合同中签订的仲裁协议虽然涉及两个仲裁机构,但从其具体表述看,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申请仲裁,其指向的仲裁机构均是明确的且只有一个,仲裁协议应认定有效。对于因主合同产生的纠纷,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应依据约定的仲裁协议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人民无管辖权。
国外一些并不简单认定两个仲裁机构约定的条款无效。例如,合同在不同地方分别规定了在法国仲裁协会进行仲裁和在国际商会进行仲裁的条款。上诉认为指定两个不同的仲裁机构是相互矛盾的,需要当事人新的仲裁意愿才能使仲裁条款生效,因此上诉对所涉案件具有管辖权。最高否定了上诉的理由。最高认为,如果要认定仲裁条款无效或无法适用,该条款必须表明当事人没有仲裁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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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确约定违约金的案件。劳动 合同是双方真实、自主意识表示,如果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已作出明确、合理的约定,则企业违法或者违约时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执行,支付劳动者违约金。同时,如果赔偿实际损失金额超出约定的,劳动者还可以要求增加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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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涉及的培训费用问题可以参照原劳动部的规定:如果双方有劳动合同或者培训合同约定培训费、服务期的,一般按照约定处理,但培训费必须是单位实际出资并要求有凭证。如果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不必赔偿培训费;如果是在试用期满后的劳动期内,合同有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 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 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双方对递减计算方式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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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有一个妹妹昨天签了一份合同发生了纠纷要申请仲裁,我想请问一下那个合同约定仲裁的仲裁申请书怎么写
[律师回复] 申 请 人:××,女,汉族, ××年 ××月 ××日出生
住 所:成都市××街×号×单元×号(必须是现住址)电话:×××××委托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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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成都市××路××号(必须是现住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公司需注名法定代表人和职务)
请求事项:
1、解除商品房预售合同,按已付房款的 5%支付违约金 11356元。
2、返还首付款 71480.18元,天然气入户费 3950元。
3、本案仲裁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 2000年 8月 24日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预 售)合同》 (证据之
一) 。合同约定,由申请人购买被申请人位于×××路××号商品 房一套,建筑面积 127平方米,其中套内面积 113平方米,公摊面积 14平方米。销 售价格为实得建筑面积(即套内面积) 2108.56元 /平方米,房款共计 238267.28元。 交付房屋时间为 2001年 3月 28日, 交房后 180日内由被申请人协助申请人办理房产 权属证书。此外,合同对付款方式、面积差异处理办法、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 等均作了详尽约定。合同签订后,申请人按约支付了首付款 71480.18元(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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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致
成都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二○○×年×月×日
以上就是合同约定仲裁的仲裁申请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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