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的权利

最新修订 | 202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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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乡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的权利。行政机关作出了行政的决定后,当事人对于行政的决定的结果存有异议不服的,那么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程序,但是不能不执行行政的决定,如果不执行,行政机关是可以采取强制执行的措施。
乡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的权利

一、乡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的权利?

乡级政府有强制执行的权力的。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强制权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所以只有在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乡镇政府才享有行政强制权。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

一般来说,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要经过以下程序:

1、告诫 ;

2、陈述和申辩 ;

3、制作执行决定书 ;

4、送达 ;

5、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方式 。

二、行政强制执行种类有哪几种?

(一)间接执行

间接强制执行是指行政主体通过间接手段迫使义务人履行其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或者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行政强制措施

间接强制可以分为代执行和执行罚两种:

1、代执行。代执行就是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替义务人履行法定义务,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强制执行措施。代执行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代执行必须同时具备四个要件:

(1)存在相对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上义务的事实,且此种不履行因故意或过失引起。

(2)该行政法上的义务是他人可以代为履行的作为义务。

(3)代履行的义务必须是代履行后能达到与相对人亲自履行义务同一目的的义务。

(4)由义务人承担必要的费用。

2、执行罚。执行罚是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拒不履行不作为义务或不可替代的作为义务的义务主体,可以金钱给付义务,以促使其履行义务的强制执行措施。执行罚可分两类:一是执行行政罚;二是执行罚。

(二)直接执行

直接强制执行是指义务人拒不履行其应当履行的义务时,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其人身或财产施以强制力直接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或者通过强制手段达到与义务人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一种强制执行措施。

由于直接强制执行直接施加于人身或财物,造成对公民人身自由、财产权侵害的可能性较大,因此,适用直接强制执行必须十分慎重,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于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决定,当事方不按照行政决定执行的,那么作为行政机关是有权利进行行政强制执行的,作为乡镇政府也是有权利对于不执行的一方采取强制执行的措施,但是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由法院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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