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门诊可以开几天病假?

最新修订 |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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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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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门诊可以开几天病假是要根据病假的患者自身的情况来决定休息天数,一般是不能超过一个月的。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在门诊可以开几天病假?

一、在门诊可以开几天病假

开假条的时候,医生会结合患者自身的情况来决定休息天数。

“按照医院规定,每次给患者开假条,一般的大夫只给你开一个星期,最多的也只能开一个月!

病房的患者都经过一段时间住院,出院时会有一个“诊断证明书”,如果需要在家休养一段时间,在处理这一栏中可以要求医生写明休息多长时间,办理好费用后统一在出入院处盖医院的医疗专用章。

门急诊是比较常见的,患者因病被送入急诊或门诊挂号,医生根据病情需要,填写一张“诊断证明书”,写好基本信息和诊断后,会给出治疗方案,其中会写明全休或者半休几天。

填好文书后到门诊专用窗口出示当日看病的病历后,工作人员在诊断证明书上加盖医疗专用章,方为合格有效。

二、病假条有什么用?

1、假条大有“用武之地”

采访中记者发现,不管是政府机关,还是企事业单位,或是学校等都有着明确规定——如果请病假需要看到医生开的请假条。

2、机关宽松些但也需要

相比较其他群体,政府机关公务员在请假方面,要宽松、人性化一些。多位市级机关公务员向记者证实,如果请一般的事假,只需要跟领导打个招呼就可以了,或者填写一张专门的表格,让领导签字,再交给人事处;但如果是病假,请假时需要医生开的假条。公务员的工资不是按天计发,短时间请假不会影响其待遇,这种背景下,人事处看假条主要是为了显示规范。

3、不少企业很看中假条

与公务员相比,企事业单位职工,尤其是企业职工更需要假条。由于每天24小时需要“三班倒”,因此他们单位有着严格的考勤制度,其中规定,除非突发疾病,否则请病假,都要持有医生开具并且有部门领导签字的假条,然后将假条交到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现在医生给开病假条的时候都是有着相应的法律监督的,一般主治医生最多也不能开超过一个月的病假的,其实一般公司见到长期病假单以后也会有一个具体的调查的,医生随便乱开病假单或者直接就是假的病假单,这种行为最终医生和职工都会付出相应的代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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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病假最多能开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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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劳动法关于何为病假?需要什么证明?提供门诊病历可以算病假不?
[律师回复] 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劳动者请病假,应当由职工本人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经执业医师检查后,需要停工治疗休养的,由执业医师出具病假条,职工持病假条按用人单位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但急诊的,可以就近入院,口头请假,事后即使补办手续。门诊病历不是病假条,不能作为有效病假证明。《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三条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劳动部、经济贸易办公室、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企业伤病长休职工管理工作的通知》劳险字〔1992〕14号二、要坚持和完善企业伤病职工的休假和复工制度。职工因伤病需要休假的,应凭企业医疗机构或指定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并由企业审核批准。伤病职工需要转入长休的,根据企业医疗机构或指定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由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作出鉴定,经企业行政批准。
劳动法关于何为病假?需要什么证明?提供门诊病历可以算病假不?
[律师回复] 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劳动者请病假,应当由职工本人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经执业医师检查后,需要停工治疗休养的,由执业医师出具病假条,职工持病假条按用人单位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但急诊的,可以就近入院,口头请假,事后即使补办手续。门诊病历不是病假条,不能作为有效病假证明。《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三条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劳动部、经济贸易办公室、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企业伤病长休职工管理工作的通知》劳险字〔1992〕14号二、要坚持和完善企业伤病职工的休假和复工制度。职工因伤病需要休假的,应凭企业医疗机构或指定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并由企业审核批准。伤病职工需要转入长休的,根据企业医疗机构或指定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由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作出鉴定,经企业行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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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国家规定门诊病假最多开几天
开假条的时候,医生会结合患者自身的情况来决定休息天数。“按照医院规定,每次给患者开假条,一般的大夫只给你开一个星期,最多的也只能开一个月。现在医生给开病假条的时候都是有着相应的法律监督的,一般主治医生最多也不能开超过一个月的病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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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门诊怎么报销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参保患者到市外住院的报销政策:办理转诊备案的,个人先自付10%(未办理转诊备案的,个人先自付20%),剩余费用再按照医院标准(起付线1000元以上报销55%)报销。个人先自付的部分均不纳入居民基本医保报销范围和大病保险合规费用范围。参保患者应填写《临沂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市外住院备案表》,由转出医院、县区经办机构和转入医院填写意见。每次转院备案的有效期为3个月。患者在市内未签约直报医院以及市外医院住院,出院时个人先全额垫付住院费用,出院后再持有关材料,到参保地乡镇人社所办理手工报销。(时间要求:在一次性告知应提交材料、收齐材料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手工报销。材料规定:身份证/社保卡或户口簿、发票原件、费用明细清单、病历复印件,以及市外转诊登记备案表、意外伤害等证明)。临沂市直属没有居民医保缴费、报销具体业务,提供政策支持及协调,您需要联系参保乡镇或(街道)人社所,详细了解报销政策。
2.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行大病报销政策,从2015年起,取消按病种补偿政策,采取按医疗费用额度补偿的办法,对居民一个医疗年度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和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门诊慢性病费用,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居民大病保险给予补偿。居民大病保险的医疗年度为1月1日至12月31日。
2.2015年全省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
1.2万元,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
1.2万元以下的部分不给予补偿。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
1.2万元以上(含
1.2万元)、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50%补偿;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0%的补偿;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65%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居民大病保险每人最高给予30万元的补偿。达到大病报销标准的,到乡镇人社所统一办理报销(一站式),具体情况可以咨询所在乡镇人社所。
3.根据政府职能分工,低保不属于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我们不掌握其政策要求,建议联系民政部门了解情况。
大病门诊怎么报销?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参保患者到市外住院的报销政策:办理转诊备案的,个人先自付10%(未办理转诊备案的,个人先自付20%),剩余费用再按照医院标准(起付线1000元以上报销55%)报销。个人先自付的部分均不纳入居民基本医保报销范围和大病保险合规费用范围。参保患者应填写《临沂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市外住院备案表》,由转出医院、县区经办机构和转入医院填写意见。每次转院备案的有效期为3个月。患者在市内未签约直报医院以及市外医院住院,出院时个人先全额垫付住院费用,出院后再持有关材料,到参保地乡镇人社所办理手工报销。(时间要求:在一次性告知应提交材料、收齐材料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手工报销。材料规定:身份证/社保卡或户口簿、发票原件、费用明细清单、病历复印件,以及市外转诊登记备案表、意外伤害等证明)。临沂市直属没有居民医保缴费、报销具体业务,提供政策支持及协调,您需要联系参保乡镇或(街道)人社所,详细了解报销政策。
2.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行大病报销政策,从2015年起,取消按病种补偿政策,采取按医疗费用额度补偿的办法,对居民一个医疗年度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和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门诊慢性病费用,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居民大病保险给予补偿。居民大病保险的医疗年度为1月1日至12月31日。
2.2015年全省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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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万元以下的部分不给予补偿。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
1.2万元以上(含
1.2万元)、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50%补偿;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0%的补偿;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65%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居民大病保险每人最高给予30万元的补偿。达到大病报销标准的,到乡镇人社所统一办理报销(一站式),具体情况可以咨询所在乡镇人社所。
3.根据政府职能分工,低保不属于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我们不掌握其政策要求,建议联系民政部门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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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可以开一个月病假单吗?
我国法律对此没有限制性规定。但一张假条最多可以开14天,续开需要去找医生复查后才可以开的。另外需要提醒的是,一般住院医师的资格能开7天,主治及主任级别的才能开14天左右,且只有具有医师及以上职称且具备处方权的临床医生,才有发放病假单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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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报销大病门诊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参保患者到市外住院的报销政策:办理转诊备案的,个人先自付10%(未办理转诊备案的,个人先自付20%),剩余费用再按照医院标准(起付线1000元以上报销55%)报销。个人先自付的部分均不纳入居民基本医保报销范围和大病保险合规费用范围。参保患者应填写《临沂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市外住院备案表》,由转出医院、县区经办机构和转入医院填写意见。每次转院备案的有效期为3个月。患者在市内未签约直报医院以及市外医院住院,出院时个人先全额垫付住院费用,出院后再持有关材料,到参保地乡镇人社所办理手工报销。(时间要求:在一次性告知应提交材料、收齐材料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手工报销。材料规定:身份证/社保卡或户口簿、发票原件、费用明细清单、病历复印件,以及市外转诊登记备案表、意外伤害等证明)。临沂市直属没有居民医保缴费、报销具体业务,提供政策支持及协调,您需要联系参保乡镇或(街道)人社所,详细了解报销政策。
2.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行大病报销政策,从2015年起,取消按病种补偿政策,采取按医疗费用额度补偿的办法,对居民一个医疗年度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和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门诊慢性病费用,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居民大病保险给予补偿。居民大病保险的医疗年度为1月1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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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万元以下的部分不给予补偿。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
1.2万元以上(含
1.2万元)、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50%补偿;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0%的补偿;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65%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居民大病保险每人最高给予30万元的补偿。达到大病报销标准的,到乡镇人社所统一办理报销(一站式),具体情况可以咨询所在乡镇人社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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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诊所能开病假条吗?
如果只是普通的诊所肯定是不能够开具病假条的,就算他们开的病假条,那也是不能够作为合法的依据的。员工如果是要请病假,首先需要到公立的医院,最好是三甲医院去,请具有医师以上资格的医生给当事人亲自诊断,并出具诊断书才可以请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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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申请大病报销和大病门诊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参保患者到市外住院的报销政策:办理转诊备案的,个人先自付10%(未办理转诊备案的,个人先自付20%),剩余费用再按照医院标准(起付线1000元以上报销55%)报销。个人先自付的部分均不纳入居民基本医保报销范围和大病保险合规费用范围。参保患者应填写《临沂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市外住院备案表》,由转出医院、县区经办机构和转入医院填写意见。每次转院备案的有效期为3个月。患者在市内未签约直报医院以及市外医院住院,出院时个人先全额垫付住院费用,出院后再持有关材料,到参保地乡镇人社所办理手工报销。(时间要求:在一次性告知应提交材料、收齐材料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手工报销。材料规定:身份证/社保卡或户口簿、发票原件、费用明细清单、病历复印件,以及市外转诊登记备案表、意外伤害等证明)。临沂市直属没有居民医保缴费、报销具体业务,提供政策支持及协调,您需要联系参保乡镇或(街道)人社所,详细了解报销政策。
2.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行大病报销政策,从2015年起,取消按病种补偿政策,采取按医疗费用额度补偿的办法,对居民一个医疗年度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和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门诊慢性病费用,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居民大病保险给予补偿。居民大病保险的医疗年度为1月1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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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万元)、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50%补偿;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0%的补偿;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65%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居民大病保险每人最高给予30万元的补偿。达到大病报销标准的,到乡镇人社所统一办理报销(一站式),具体情况可以咨询所在乡镇人社所。
3.根据政府职能分工,低保不属于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我们不掌握其政策要求,建议联系民政部门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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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门诊能开一个月病假吗?
法律对此没有限制性规定。一张假条最多可以开14天,续开需要去找医生复查后才可以开的。一般住院医师的资格能开7天,主治及主任级别的才能开14天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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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苏州市区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自负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含)的人员,可享受年度医疗救助待遇。年度医疗救助金由市社保中心指定的商业保险公司于每年1月份直接划入救助对象本人社会保障卡苏州银行借记账户中。救助对象可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到苏州银行各营业网点或A机,凭金融账户交易密码办理取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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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苏州市区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自负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含)的人员,可享受年度医疗救助待遇。年度医疗救助金由市社保中心指定的商业保险公司于每年1月份直接划入救助对象本人社会保障卡苏州银行借记账户中。救助对象可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到苏州银行各营业网点或A机,凭金融账户交易密码办理取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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