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理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是否无效?

最新修订 | 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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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未办理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是有效的。是否办理了登记手续与抵押合同是否有效,没有直接的关联性。根据《民法典》第400条,当中明确规定设定抵押权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应当通过书面的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未办理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是否无效?

一、未办理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是否无效?

未办理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是有效的。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抵押合同是依法成立的就有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条

【抵押合同】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第四百零二条

【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五百零二条

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房产抵押登记办理流程是什么?

1、抵押登记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文件。

2、受理申请,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回执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编号。

3、审核,登记机关从房地产登记册查明申请转移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状况。

4、登记,对核准抵押登记的,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抵押记录应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名称、面积、价值、抵押金额和抵押期限等内容。

5、收费发证。

6、立卷归档,按规定建立土地和房地产登记的档案。

双方当事人关于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的可以签订书面的合同,比如说设定抵押的,就可以由双方关于抵押的具体事项作出协商,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之下订立抵押合同。即使后续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也不会因此而影响抵押合同的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生效的要件是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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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2、受理申请
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回执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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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核准抵押登记的,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抵押记录应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名称、面积、价值、抵押金额和抵押期限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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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房产去哪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比如说抵押登记表、房屋所有权证、抵押合同、贷款合同、身份证、评估报告等,同时办理抵押登记还需要审核,因此并不是当天提交申请,当天就能出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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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证抵押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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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负有清偿债务义务的一方不履行义务时,房屋抵押人可以直接行使房屋抵押权,不依靠债务人的行为即可实现其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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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房屋抵押权的设定,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并应明确规定担保的范围。
(6)房屋抵押人将房屋抵押后,并不丧失房屋的所有权,因此,抵押人应自己承担房屋意外灭失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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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抵押登记手续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动产抵押登记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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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向动产抵押机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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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整理材料,归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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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飞机、船舶、汽车等特殊动产。这类动产的特殊性在于其权属状态以登记而确 定,其交易也须进行过户登记。故而有人称其为类不动产,亦可称注册不动产。对这类动产 强制登记是国家对那些流动性强、价值较大的动产进行行政管理的需要。对其自可象不动产 那样可通过登记来实现抵押的公示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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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之产品、材料等动产。此类动产因其流动性较大,允许设立抵押显然不利 于对抵押权人及第三人利益的保护。而采取登记制度,规定第三人的查询义务、又势必影响 交易的正常进行。因而,此类动产不应允许单独设立抵押,但可与企业其他财产一并设立浮动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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