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商解决
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2、行政解决
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
3、司法解决
宅基地纠纷可以先经过有关行政机关的处理,对于处理决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农村宅基地纠纷的常见的情形有哪些
1、土地管理部门违法审批引起的宅基地纠纷案件
因土地管理部门审批宅基地过程中,存在超越职权、滥用职权、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侵犯了相邻关系人合法权益而引起的纠纷,如存在,法院就应撤销宅基地使用执照或责令土地管理部门重新作出审批。
2、争占宅基地以外的集体空闲地引发的纠纷案件
村民争占除宅基地以外的集体空闲地的目的是为了多占地皮、扩大墙院、堆放杂物等。对这类纠纷,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到当地人民政府申请解决,不服政府处理决定的则可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应以行政案件受理。
3、建房户私下调换宅基地引发的纠纷案件
村民根据各自利益的需要,私下调换宅基地引发纠纷的,或建议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吊销建房手续,收回宅基地。或责令双方变更宅基地登记。
4、用地建房影响相邻关系人利益引发的纠纷案件
不适当使用宅基地而影响相邻关系的而引起的纠纷,如在同一规划线上,后盖的房屋宅基地基垫比先盖的房屋宅基地高一些,造成雨水和生活用水向邻人宅基地流淌,或后盖的房屋和设施影响相邻人房屋通风、采光、滴水、危及他人房屋安全,或在不适当地点建造厕所影响环境卫生、或擅自堵塞通道、截断自然水流等情况引发的纠纷,如属实,法院一般会责令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5、未经共同使用人同意,部分共用人擅自使用共用的宅基地而引发的纠纷案件
对一宗宅基地可由两个以上村民共同使用,具有共同使用权,共有土地使用面积可以在共有人之间分摊。对于共同使用的宅基地在未经共有人同意,部分共有人擅自使用引发纠纷的
6、未经有关部门确权和统一规划的宅基地因界址不明引起的纠纷案件
对于未经确权和统一规划的宅基地界址有争议、四至不明而引发矛盾提起诉讼的
发生了宅基地拆迁纠纷,被侵害的一方要采用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可鲁莽的采用暴力的手段处理,一般解决拆迁的方式有协商、行政裁决、诉讼等,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来选择适合自己的维权方式,来争取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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