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诉案件另案处理是告诉才处理的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8
浏览10w+
卞晓飞律师
卞晓飞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53人
专家导读 自诉案件另案处理并不是告诉才处理的,而是由公安机关进行决定处理,对于另案处理多存在于共同犯罪的案件,从而可以更准确的更完整另行立案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这都是有法律规定的。
自诉案件另案处理是告诉才处理的吗?

一、自诉案件另案处理是告诉才处理的吗?

另案处理并不是告诉才处理,而是由公安机关决定。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规范刑事案件“另案处理”适用的指导意见》:

第三条 涉案的部分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适用“另案处理”:

(一)依法需要移送管辖处理的;

(二)系未成年人需要分案办理的;

(三)在同案犯罪嫌疑人被提请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审查起诉时在逃,无法到案的;

(四)涉嫌其他犯罪,需要进一步侦查,不宜与同案犯罪嫌疑人一并提请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审查起诉,或者其他犯罪更为严重,另案处理更为适宜的;

(五)涉嫌犯罪的现有证据暂不符合提请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审查起诉标准,需要继续侦查,而同案犯罪嫌疑人符合提请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审查起诉标准的;

(六)其他适用“另案处理”更为适宜的情形

二、另案处理的情形有哪些?

1、犯罪嫌疑人在逃,一直没有归案,而其他的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查清,或者关押时间已到,只好在提请批准逮捕书或起诉意见书中对在逃的嫌疑人使用“另案处理”。

2、在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侦查完毕,可先行处理,故而对未侦查终结的犯罪嫌疑人作“另案处理”。

3、某犯罪嫌疑人,如果在本地、异地均有共同犯罪事实发生,在异地处理更为合适的,即被列入“另案处理”。

4、级别管辖方面的因素。某一犯罪嫌疑人共同犯罪事实既涉及到地域,又有级别管辖问题,考虑案件处理的需要,即将其中某一个或几个犯罪嫌疑人列入“另案处理”。

5、职能管辖方面的因素。某一犯罪嫌疑人在共同犯罪中,对其犯罪事实的侦查管辖具有双重性,既有公安机关立案管辖的犯罪,又有检察机关管辖的犯罪,为了工作方便,有时可能在侦查阶段将某一犯罪嫌疑人作“另案处理”。

6、个别司法工作人员或是出于人情,或是出于利益的诱惑,故意放纵罪犯而作“另案处理”。

7、因犯罪嫌疑人的其他客观原因暂时不能进入诉讼程序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另案处理就是另外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一般这种情形都是会由公安机关来进行决定处理,而是由同他人告诉才可以处理的,其目的性就是为了让违法的一方承担起该有的责任,涉及到的犯罪情形越多,所存在的处罚就会越重。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4千字,阅读时间约8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77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自诉案件另案处理是告诉才处理的吗?
一键咨询
  • 178****44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7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65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76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3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68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0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8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07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35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65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78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0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78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45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另案处理是不是告诉才处理?
另案处理并不是告诉才处理,而是由公安机关决定,这是由于对于普通的公民,由于并没有学些过专业的司法只是,故而此时是不能很好的确定是否需要另案处理的,若是有公民告诉才处理,有可能会导致很多的犯罪主体都不会受到处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离婚找不到另一方,法院公告的话需要几次公告?每次许要多久才能再次起诉啊?
[律师回复] 离婚找不到另一方,公告的话需要一次按规定的公告就可以。每次需要至少半年才能再次。  因一方当事人外出下落不明,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仅能采取公告送达方式送达,在公告送达方式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8条规定:“公告送达,可以在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7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的,不予受理。这既是为了防止当事人的离婚请求今天被驳回,明天又上的“缠讼”现象发生,又是为了给当事人一个冷静的机会,让他们重新审视自己的婚姻,以挽救感情尚未真正破裂的婚姻。  适用此项规定时,应当注意两个问题:
(1)此项限制仅针对原离婚诉讼的原告。对于原离婚诉讼的被告,则不受此限。因此,原离婚诉讼的被告在6个月内作为原告提出离婚诉的,即使没有新情况、新理由,人民亦应受理。
(2)原告在判决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好后6个月内不得提出离婚诉讼,其限制条件是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即与原离婚诉讼所支持离婚请求的事实、理由没有变化或者没有本质变化的情况下才加限制。如果出现诸如说明感情确已破裂的新情况、新理由,也可在6个月内提讼,人民法院审查后确属新情况、新理由的,应当依法受理。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77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原告律师可否代理另案被告案件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原告律师可否代理另案被告案件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不能,法律根据如下:
1、《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律师法》第五十条第五项规定的律师事务所“违反规定接受有利益冲突的案件的”违法行为:
(一)指派本所律师担任同一诉讼案件的原告、被告代理人,或者同一刑事案件被告人辩护人、被害人代理人的;
(二)未按规定对委托事项进行利益冲突审查,指派律师同时或者先后为有利益冲突的非诉讼法律事务各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或者提供相关法律服务的;
(三)明知本所律师及其近亲属同委托事项有利益冲突,仍指派该律师担任代理人、辩护人或者提供相关法律服务的;
(四)纵容或者放任本所律师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
2、《律师法》 第五十条 律师事务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视其情节给予警告、停业整顿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处罚,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特别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一)违反规定接受委托、收取费用的;
(二)违反法定程序办理变更名称、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住所、合伙人等重大事项的;
(三)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的;
(四)以诋毁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
(五)违反规定接受有利益冲突的案件的;
(六)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
(七)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八)对本所律师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律师事务所因前款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的,对其负责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者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民间借贷案件,三个被告,原告和其中一个被告调解,对另两个被告保留诉权,能起诉另两个被告吗?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各地乃至同一不同法官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和处理都不尽相同。有的认为:根据司法部的函复精神,也不宜让同一律师在同一民事诉讼中代理两个以上被告。因为两个以上被告在最终裁判前是很难判定是否有利益冲突的。被告之间必然有一致的或冲突的,不能靠律师的主观判断或的预先判断来认定是否有利益冲突。有的认为:共同委托符合民诉法规定,禁止律师在同一民事诉讼中代理两个以上被告有限制律师执业权利之嫌。
个人认为对这一问题应区分对待:对于两个以上共同被告为共同义务人,其权利义务连为一体,不涉及利益再分配的,如夫妻作为共同被告的财产或侵权类案件,按民诉法的一般规定处理,允许委托同一律师代理诉讼;对于两个以上共同被告为按份义务人,法定权利义务还需进行再分配的,如共同侵权人作为被告的损害赔偿类案件,虽然在对对方的诉讼中有暂时的一致性,但在实体上涉及到当事人之间将来对利益进行再分配。此种情形下各共同被告委托同一律师代理诉讼的,应及时制止,并向各共同委托人充分释明利害关系,让其撤销委托或另行委托。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另案处理有追诉期限吗?
另案处理有追诉期限,另案处理一般是存在于刑事诉讼中,如果要对案件进行另案处理的话,为了更加清楚的审理案件,另案处理的追诉期限跟刑事案件审理的期限是一样的。依旧不知道另案处理有追诉期限吗,可以选择继续查阅此文。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另外一个提及的被告,是直接写上被告吗
[律师回复] 同一案件中,被告之间是不能委托代理的,只有一方多个被告或原告的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  
参考法律: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但是你说的案件只有两个被告,显然不属于共同诉讼,不能推选代表人。
另外,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除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之外,当事人还可以委托其他公民为诉讼代理人。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以及人民法院认为不宜作诉讼代理人的人,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
所以,在只有两个被告的情况下,一方是不能委托另一方作为其代理人的。
根据《民诉法》第58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诉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8条之规定,可以作为诉讼代理人的,有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其他的人,如果想作为诉讼代理人的话,需要经过法院的许可,但若“被告人乙”想给“被告人甲”作诉讼代理人的话,无疑是给法院出了一道难题,估计该地法院须向最高人民法院请示,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专门的司法解释予以认可后,才能得以实现。
除非是被告必须出庭的案件(例如离婚诉讼案件、追索赡养费的案件),被告可以随时委托别人出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9条规定: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因此,涉及当事人的实体处理的代理必须有案件当事人的特别授权才能有效。代理只能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进行,超越授权范围的代理是无效的代理。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9条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在实践中,对委托代理手续的代理权限范围写法有各种各样,很不规范,如有的只笼统写诉讼代理或程序代理,或者是实体代理,也有写一般诉讼代理或是特别授权代理。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7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另案处理还会立案吗
会给予重新立案。被“另案处理”的犯罪嫌疑人不少人都涉嫌“窝案”,只是由于某种原因,而被列入“另案处理”的范畴。这些原因可能是有的犯罪嫌疑人在逃未归案而无法并案处理,或者可能是在某些刑事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由于年龄、刑事责任能力等方面的原因,不负刑事责任,需要“另案处理”。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离婚怎样才能另立门户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离婚怎样才能另立门户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怎样才能离婚
1、双方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看情形可以适用。
2、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3、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七条 【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等】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77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同案犯被告可以另案解决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司法实践中很多刑事犯罪属于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是由两个或者以上的犯罪嫌疑人共同实施的,共同的犯罪嫌疑人在要同一个案件中接受审判,那么同案犯可以另案处理吗? 同案犯在逃,对在押犯的犯罪事实已查清并有确实、充分证据的,应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程序,该的,该定罪判刑的定罪判刑。由于同案犯在逃,在押犯主要犯罪事实情节不清并缺乏证据的,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依法报请延长羁押期限、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等办法,继续侦查,抓紧结案。 由于同案犯在逃,没有确实证据证明在押犯的犯罪事实的,或已查明的情节显著轻微的,应予先行释放,在同案犯追捕归案、查明犯罪事实后再作处理。 因此,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同案犯的在押人员一般是要同案审理的,如果有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可以先对要押的人员进行审判,等其他在逃人员归案后,再进行审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如何处理有同案犯在逃的共同犯罪案件的通知》 各省、市、自治区高级人民、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 据江西、安徽、浙江、福建、广东、黑龙江、湖北、陕西、河南、内蒙等地反映,有一些县、市公检法三机关在处理共同犯罪案件过程中,有的案件因同案犯在逃,影响了对在押犯的依法处理。其中有的超过法定羁押时限,长期拖延不决;有的不了了之,放纵了犯罪分子,引起群众不满。为了及时有力地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家和人民的利益,特对如何处理这类案件通知如下: (二)同案犯在逃,对在押犯的犯罪事实已查清并有确实、充分证据的,应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程序,该的,该定罪判刑的定罪判刑。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是啥 什么是告诉才处理
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7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重婚案是告诉才处理案件吗?
重婚案不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这是由于在《刑法》分则中并没有规定此类案件属于告诉才会被处理的案件。只有诸如侮辱、诽滂案,以及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才属于告诉才会被处理的案件。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自诉 > 自诉案件另案处理是告诉才处理的吗?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