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确权后,征地补偿应归集体。
(1)土地被征收所得的补偿应该是集体的,而不是个人的。至于怎么分配的问题,可以通过集体成员代表经过商议后决定,但是土地上的附着物归应该归土地所有人。
(2)由于农村土地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确权人只有土地使用权,没有土地所有权,因此土地确权人无权自由转让土地。
如果土地是在确权后才取得的,那么征地补偿属于谁,一般需要根据土地的实际情况来安排。土地补偿一般包括土地补偿成本、土地附着物损失补偿成本、土地权利人安置补偿成本等。土地所有权确认后,如果土地被征收,那么征收土地的村民就应该知道自己能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得到什么样的补偿,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2、土地不能确权的情形
(1)如果以及纳入土地承包管理的土地,那就要继续作为承包管理徒弟,没有纳入承包管理土地的,不能进行确权登记手续,要按照实际的面积进行登记。
(2)在土地承包了期间,如果承包人自行承包的土地上建房或者改变农业用途,要按原来的承包面积进行登记。如果承包的家庭成员全部故去,那么承包土地只登记不做确权。
二、农村土地确权纠纷怎么解决
1、找双方进行协商解决,在因土地发生纠纷之后,双方可以在自愿互谅的基础原则上按照相关的规定,在不损害其他人的利益前提下进行协商,自行解决纠纷。
2、双方协商解决之后要签署相关的协议,双方自愿执行,面对没有法律的约束,要是双方中有一种后悔拒绝执行,那么另一方就可以申请向当地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调解。
3、政府进行调解,相关政府单位根据自己的情况和人员进行调节,如果对政府的处置不服的可以接到处置通知后的30个工作之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在争议解决之前,双方都不可以改变土地的现状。
农村地区的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即使在完成确权手续之后,确权人也仅享有土地的使用权。若是此类土地被征收,那么征地补偿款属于集体组织。当然,被征土地上可能会存在附着物,若是依照约定需要对附着物进行赔偿,那么赔偿款需要支付给土地的使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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