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无效案中能判返还吗?

最新修订 | 2024-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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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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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确认合同无效案中能判返还。根据《民法典》第157条等不明确规定民事法律行为被无效之后,那么行为人因为这种行为所取得的一些财产是需要返还的,如果不能够返还的情况之下,也应当按照规定折价补偿。
确认合同无效案中能判返还吗?

一、确认合同无效案中能判返还吗

确认合同无效案中能判返还。无效合同经主张或确认无效之后,在当事人之间会发生恢复原状的义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合同被宣告无效后的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是什么

返还财产或折价补偿

无效的合同自始就没有法律效力。因此,合同法采用恢复原状的精神,要求双方当事人的财产关系恢复到合同成立前的状态,即返还财产或者折价补偿,这是合同无效后产生的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后果。返还财产是恢复原状的基本方式,它是指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合同当事人对依据合同把交付给对方享有返还请求权,而已接受财产的当事人则负有返还的义务。

关于无效合同返还财产请求权的性质,中国现行的民事立法并未规定它是物上请求权还是不当得利请求权,这是我国立法的一处明显疏漏。法学界对此问题的认识也存在严重分歧,主要有以下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返还财产属于债权性质的不当得利请求权。合同被确认无效后,给付行为发生所有权转移的后果,接受财产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依据合同所取得的财产自有根据变为无根据,这种情况属不当得利。基于不当得利返还原则,受益人应返还所获得的一切不当利益。在考虑返还范围时应根据善意和恶意来确定。返还义务人取得财产出于善意时,返还的范围仅限于现存的财产,对非因其过错而灭失的财产可以免责。另一种观点认为返还财产就是返还原物,在性质上属于基于物权所产生的物上请求权。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一方先前交付给另一方的财产并不发生所有权的转移,仅为占有权之移转,已经接受财产的一方,应将财产返还给原所有人。

不论受让人是否具有过错,都负有返还义务,返还的范围仅限于原物及其孽息,返还的目的是使原物恢复原状。

无效合同的返还财产从性质上看主要是物权性质的物上请求权,但是并不排斥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物上请求权更易于解释返还财产应恢复到合同签订前的状态, 因为物上请求权无需考虑过错,也不需要实际的损害发生,其权利也优先于不当得利请求权,能够更好地保护无效合同当事人的正当利益。而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应当适当承认无效合同的财产返还属于不当得利请求权,比如对于专利技术、信息资料等无形资产,一旦被对方知悉,在客观上已不能完全返还,当事人除了请求反还其载体外,还可以就对方因为此专利技术、信息资料等无形资产而取得的不当得利请求返还。

关于返还财产的形式,我国现行立法规定了如下几种:

(1)单方返还。在合同当事人一方违法的情况下,应采取单方返还的办法,即一方实施违法行为,应当将其从对方处取得的财产返还给对方;

(2)双方返还。即合同当事人双方都从对方接受了给付的财产,则将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财产都返还给对方。应当注意的是,双方返还不是对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制裁。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故意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则应当将合同双方当事人从对方得到的财产,全部收归国有。这种制裁是对财产的依法收缴,而不是双方返还。

目前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合同法律效力是指在法律上能够产生相关的约束力,如果说合同因为不是属于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或者是行为损害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的情况之下,导致合同是无效的,那么从法律角度上来看,所产生的后果就是需要返还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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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诉讼,应当以判决的方式结案。无论确认为婚姻无效,或是驳回原告请求确认婚姻有效,都应以判决的方式而不应以调解的方式结案。因为,法律规定的有关婚姻成立的要件是强制性的规范,当事人之间的结合是否具有婚姻的效力,只能根据客观事实依法认定,不能依据当事人的主观意愿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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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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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被确认无效应该怎么样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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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权利人非因客观原因不行使主张合同无效权利,即必须是权利可以行使而未行使。这是权利的外观表现状态,是确认合同无效的时间限制的行为要件。
2、利害相对人对权利不行使已合理形成相当的信赖。也就是说权利人不行使主张合同无效权利之状态,已使相对方确信其不欲再行使权利。这种相当的信赖的判断,需要考虑多个因素,法官应依据权利不行使状态所经过的时间、权利行使方式的社会习惯、一个正常合理人是否会形成信赖以及表现这种信赖的相关行为事实等进行衡量。
3、如果允许权利人再行使主张合同无效权利,会造成诚实信用原则的违反而使当事人间利益严重失衡。这是权利失效适用的一个决定性条件。以原权利人不行使权利为基础,权利上现已可能发生了种种法律交往关系,这些关系随着权利的流转和时间的推移越来越不可逆转,如果权利人突然主张权利,必将破坏现存的权利状态,导致相对人利益的重大损失,危害交易安全与秩序。而权利人因此获得的利益是不正当的,不符合民法诚实信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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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如何收费
这一问题,解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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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民事案件收费标准的确定,主要考虑两个因素:其一是诉讼费用的性质。其二,应考虑案件的性质。具体标准应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执行。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
(二)项、第
(三)项、第
(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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