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刑事抗诉条件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8-03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1、人民法院采信自行收集的证据,未经庭审质证即作为裁判的根据,导致裁判错误的。2、人民法院不采纳公诉人庭前收集并经庭审质证的有效证据,仅因被告人翻供而判决无罪或改变事实认定,造成错误裁判的。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错误,量刑虽然未致畸轻畸重,但社会影响恶劣的。等等。
申请刑事抗诉条件有哪些

一、申请刑事抗诉条件有哪些

1、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

2、确有抗诉的必要性。

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有抗诉必要,依法提出抗诉:

(1)人民法院采信自行收集的证据,未经庭审质证即作为裁判的根据,导致裁判错误的。

(2)人民法院不采纳公诉人庭前收集并经庭审质证的有效证据,仅因被告人翻供而判决无罪或改变事实认定,造成错误裁判的。

(3)人民法院审判活动严重违反法定诉讼程序,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等行为,影响公正裁判的。

(4)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错误,量刑虽然未致畸轻畸重,但社会影响恶劣的。

(5)因重要事实、法定情节认定错误而导致错误裁判,或者因判决、裁定认定犯罪性质错误,可能对司法实践产生不良效应的。

二、刑事抗诉的形式有哪些

1、第二审程序抗诉,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

2、审判监督程序抗诉,即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

刑事诉讼活动中,人民检察院获取抗诉信息的渠道是多方面的,除了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员通过审理案卷和对判决、裁定的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外,被害人和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对此,法律也作出了明确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超过这一诉讼时效的,还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部门提出抗诉要求。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5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65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申请刑事抗诉条件有哪些
一键咨询
  •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5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1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2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3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2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6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8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10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2****35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80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40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8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52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7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64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申请刑事抗诉条件有哪些
1、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2、确有抗诉的必要性。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有抗诉必要,依法提出抗诉:1、人民法院采信自行收集的证据,未经庭审证即作为裁判的根据,导致裁判错误的。2、人民法院不采纳公诉人庭前收集并经庭审质证的有效证据,仅因被告人翻供而判决无罪或改变事实认定,造成错误裁判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如何区分民事诉讼的抗诉、抗诉、抗诉、申诉、抗诉?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申诉与抗诉的区别 抗诉 是就代表国家进行公诉而言的,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如若发现刑事案件审判存在错误,可以由上一级提出抗诉,要求重新改判。 申诉 我国审判采取的是二审终审制,即不服判决后,只能上诉一次,如果对二审判决依旧不服,或者二审判决依然存在错误,则只能走申诉程序。 什么是申诉 申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认为确有错误,向原审人民和上级人民提出的重新处理的一种诉讼请求。 在申诉期间,原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如发现申诉有理的,由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再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人民应当再审: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4)人民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的正确判决、裁定; (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时有、、枉法裁判的行为。 另外,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 什么是抗诉 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向人民提出重新审理要求的诉讼活动。在我国,抗诉是法律授予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的一项法律监督权。 抗诉分为两种: 一种是按上诉程序提出的抗诉。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同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在法定抗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提出的抗诉。我国刑事诉讼法对这种抗诉规定的具体程序是:检察院将抗诉书通过原审提交上一级人民,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还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就抗诉的理由和根据认真审核,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直接向同级人民撤回下一级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并将撤回抗诉的情况通知下一级人民检察院。 二是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即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发现确有错误,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这种抗诉不受时间限制,对于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 实践中,提出抗诉主要是基于: (1)原裁判认定事实确有错误; (2)原裁判定案证据不确实、充分; (3)原裁判适用法律有错误; (4)原裁判量刑畸轻畸重; (5)审判中有严重违反诉讼程序或枉法裁判的行为,可能影响到判决、裁定的公正性。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当前365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民事抗诉申请条件是什么
民事抗诉的申请条件,主要看是否有新的证据可以推翻原来的裁定、原来的证据和事实具有漏洞不足以支持原裁决以及之前作出裁决是否符合程序。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将这个申请条件分成了十三种情况。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抗辩和抗辩权的概念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抗辩是一个程序法上的概念,其产生于罗马法的诉讼程序,并经过几千年的发展,演变为今天既可用于诉讼或仲裁程序中、又可用于诉讼或仲裁程序外的对抗制度。民法学者讨论抗辩时,多是从实体的角度出发,将抗辩分为权利障碍的抗辩、权利毁灭的抗辩和抗辩权。[2]其实,抗辩的种类不止限于实体法上的抗辩,程序法上的抗辩亦不失为抗辩的类型。当事人在诉讼或仲裁中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提出异议、对证据的效力提出异议,都是程序抗辩的手段。一般认为,程序法上的抗辩分为两种:
其一是证据抗辩,即对证据的形式、证据的来源、证据的内容、证据的证明力等提出抗辩意见;
其二是妨诉抗辩,即除证据抗辩之外的其他程序抗辩方式,诉讼或仲裁中的程序异议都是表现为防御手段的程序抗辩。诉讼或仲裁中的抗辩不全体现为程序抗辩,实体抗辩也被大量使用。就实体抗辩而言,

一,在针对诉争事实提出的异议成立的情况下,都足以影响请求权的内容并进而会影响请求权的实现,或者因诉请一方主张的事实不成立而导致请求权不存在,或者因该事实得不到法律的积极评价而导致请求权消灭,还有可能因该事实不完全成立而导致请求权内容发生变化;

二,还有一种实体抗辩,虽然会影响到请求权的实现,但却不会影响请求权的内容,这便是抗辩权。
抗辩权是德国学者创造的概念,它是针对请求权的防御权,没有请求权,也就无从谈起抗辩权。这说明抗辩权是一种被动的权利,且其行使总是后于请求权的行使。我国《担保法》给抗辩权下了很好的定义: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3]这一定义是针对债权请求权所下,在物权请求权场合,抗辩权也有适用的余地。与其他实体抗辩方式一样,抗辩权既可在诉讼或仲裁中使用,也可在诉讼或仲裁外被援引,只要在对方提出请求权主张时行使抗辩权,在抗辩权成立的情况下,就可实现阻却请求权实现的效果。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365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抗辩和抗辩权的概念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抗辩是一个程序法上的概念,其产生于罗马法的诉讼程序,并经过几千年的发展,演变为今天既可用于诉讼或仲裁程序中、又可用于诉讼或仲裁程序外的对抗制度。民法学者讨论抗辩时,多是从实体的角度出发,将抗辩分为权利障碍的抗辩、权利毁灭的抗辩和抗辩权。[2]其实,抗辩的种类不止限于实体法上的抗辩,程序法上的抗辩亦不失为抗辩的类型。当事人在诉讼或仲裁中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提出异议、对证据的效力提出异议,都是程序抗辩的手段。一般认为,程序法上的抗辩分为两种:
其一是证据抗辩,即对证据的形式、证据的来源、证据的内容、证据的证明力等提出抗辩意见;
其二是妨诉抗辩,即除证据抗辩之外的其他程序抗辩方式,诉讼或仲裁中的程序异议都是表现为防御手段的程序抗辩。诉讼或仲裁中的抗辩不全体现为程序抗辩,实体抗辩也被大量使用。就实体抗辩而言,

一,在针对诉争事实提出的异议成立的情况下,都足以影响请求权的内容并进而会影响请求权的实现,或者因诉请一方主张的事实不成立而导致请求权不存在,或者因该事实得不到法律的积极评价而导致请求权消灭,还有可能因该事实不完全成立而导致请求权内容发生变化;

二,还有一种实体抗辩,虽然会影响到请求权的实现,但却不会影响请求权的内容,这便是抗辩权。
抗辩权是德国学者创造的概念,它是针对请求权的防御权,没有请求权,也就无从谈起抗辩权。这说明抗辩权是一种被动的权利,且其行使总是后于请求权的行使。我国《担保法》给抗辩权下了很好的定义: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3]这一定义是针对债权请求权所下,在物权请求权场合,抗辩权也有适用的余地。与其他实体抗辩方式一样,抗辩权既可在诉讼或仲裁中使用,也可在诉讼或仲裁外被援引,只要在对方提出请求权主张时行使抗辩权,在抗辩权成立的情况下,就可实现阻却请求权实现的效果。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5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刑事申请抗诉的条件有哪些
1、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2、确有抗诉的必要性。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有抗诉必要,依法提出抗诉:1、人民法院采信自行收集的证据,未经庭审证即作为裁判的根据,导致裁判错误的。2、人民法院不采纳公诉人庭前收集并经庭审质证的有效证据,仅因被告人翻供而判决无罪或改变事实认定,造成错误裁判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抗辩和抗辩权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抗辩和抗辩权的区别是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抗辩和抗辩权的区别是什么
一、抗辩和抗辩权的概念
抗辩是一个程序法上的概念,其产生于罗马法的诉讼程序,并经过几千年的发展,演变为今天既可用于诉讼或仲裁程序中、又可用于诉讼或仲裁程序外的对抗制度。民法学者讨论抗辩时,多是从实体的角度出发,将抗辩分为权利障碍的抗辩、权利毁灭的抗辩和抗辩权。[2]其实,抗辩的种类不止限于实体法上的抗辩,程序法上的抗辩亦不失为抗辩的类型。当事人在诉讼或仲裁中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提出异议、对证据的效力提出异议,都是程序抗辩的手段。一般认为,程序法上的抗辩分为两种:
其一是证据抗辩,即对证据的形式、证据的来源、证据的内容、证据的证明力等提出抗辩意见;
其二是妨诉抗辩,即除证据抗辩之外的其他程序抗辩方式,诉讼或仲裁中的程序异议都是表现为防御手段的程序抗辩。诉讼或仲裁中的抗辩不全体现为程序抗辩,实体抗辩也被大量使用。就实体抗辩而言,

一,在针对诉争事实提出的异议成立的情况下,都足以影响请求权的内容并进而会影响请求权的实现,或者因诉请一方主张的事实不成立而导致请求权不存在,或者因该事实得不到法律的积极评价而导致请求权消灭,还有可能因该事实不完全成立而导致请求权内容发生变化;

二,还有一种实体抗辩,虽然会影响到请求权的实现,但却不会影响请求权的内容,这便是抗辩权。
抗辩权是德国学者创造的概念,它是针对请求权的防御权,没有请求权,也就无从谈起抗辩权。这说明抗辩权是一种被动的权利,且其行使总是后于请求权的行使。我国《担保法》给抗辩权下了很好的定义: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3]这一定义是针对债权请求权所下,在物权请求权场合,抗辩权也有适用的余地。与其他实体抗辩方式一样,抗辩权既可在诉讼或仲裁中使用,也可在诉讼或仲裁外被援引,只要在对方提出请求权主张时行使抗辩权,在抗辩权成立的情况下,就可实现阻却请求权实现的效果。
二、抗辩与抗辩权的关系
最初的抗辩仅局限于诉讼程序之中,是被告对抗原告诉权所使用的各种手段,这其中既有程序抗辩,也有实体抗辩。抗辩发展至今,已经突破了只能用于诉讼程序中的限制,被广泛地适用于诉讼程序之外。[4]在对方提出履行要求也即请求权主张时,抗辩权人即可直接援引实体抗辩予以对抗,不用等到诉讼或仲裁程序启动后再行主张。然而,由于程序抗辩专门用于对抗诉请,因此,程序抗辩专用于诉讼或仲裁程序中,诉讼或仲裁外没有适用的余地。抗辩是一种笼统的对抗权利概念,除抗辩权外,抗辩并不是一种的权利形态。
抗辩权脱胎于抗辩,是抗辩中实体抗辩的一种类型。抗辩本不是一项的实体权利,而是诉讼程序中的一种对抗手段,潘德克顿法学出于抽象思维的需要通过法技术创造了抗辩权,使其形成了实体权利的一种类型。
抗辩权虽依赖于针对请求权的反作用力而得以发挥作用,但其具备自身特殊的成立要件。在诉讼时效抗辩权的场合,需要时效期间经过;在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的场合,《合同法》分别规定了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成立要件;在先诉抗辩权的场合,需要未就债务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
抗辩权与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共同形成了民法上常见的四种具有不同作用力的权利类型。抗辩权的作用力在于对抗请求权的行使,在暂时性对抗场合,请求权的实现受到暂时抑制,在永久性对抗场合,请求权的实现永远受到抑制。抗辩权的行使虽能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动,但这种变动不是绝对的,抗辩权人行使抗辩权后又放弃抗辩权的,法律关系还会恢复本来应有的状态;而形成权的行使对法律关系造成的变动是不可逆转的。
抗辩权与其他抗辩的根本区别何在?抗辩权与程序抗辩十分容易区分,妨诉抗辩和证据抗辩是针对诉讼或仲裁程序而采取的程序性手段,其法律依据是以民事诉讼法为核心的程序法规则,抗辩权是实体权利,其针对的是实体请求权。对于其他实体抗辩而言,在权利障碍抗辩的场合,往往通过主张合同无效、合同不成立、无法律关系等来说明请求权自始不发生;在权利毁灭抗辩的场合,往往通过行使撤销权或者主张民事法律行为已被撤销、请求权已获满足等来消灭请求权或者说明请求权已消灭。
抗辩权则以妨碍请求权的实现为己任。对于除斥期间届满的撤销权的抗辩,当属权利毁灭抗辩,因为该抗辩不是针对请求权进行,而且其行使的功能在于说明曾经存在的权利已消灭。存有疑惑的是,针对存在于履行期未届至的债务之上的请求权而为的抗辩是不是抗辩权?债务履行期未届至,即使不为抗辩,裁判机构也不能径行裁判对请求权予以支持,而应保护债务人的期限利益,显然该种抗辩属于不需主张的抗辩。一般认为,是否需要主张乃抗辩权与其他实体抗辩的区别。抗辩权是需要主张的实体抗辩,在不主张的情况下,不会发生效力;其他实体抗辩,则为无需主张的抗辩,即使不主张,也能发生与主张该抗辩相同的效果。
抗辩发展至今,已经突破了只能用于诉讼程序中的限制,被广泛地适用于诉讼程序之外。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刑事申请抗诉的条件是什么?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刑事申请抗诉的条件是什么,哪些情况符合可以提出抗诉?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5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刑事申请抗诉需要什么条件
1、人民法院采信自行收集的证据,未经庭审证即作为裁判的根据,导致裁判错误的。2、人民法院不采纳公诉人庭前收集并经庭审质证的有效证据,仅因被告人翻供而判决无罪或改变事实认定,造成错误裁判的。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错误,量刑虽然未致畸轻畸重,但社会影响恶劣的。等等。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诉讼 > 申请刑事抗诉条件有哪些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