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不成立合同就不成立吗?

最新修订 |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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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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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要约不成立并不代表合同就不成立。要约主要是对方想要和对方签订一个合同,因此才有这样的一个发起,但如果是已经有了原本的合同,并且合同的内容也是合法的,那么这个合同本身就是成立的,只是什么时候生效就是看什么时候完成要约。
要约不成立合同就不成立吗?

一、要约不成立合同就不成立吗

要约不成立并不代表合同就不成立。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要约是指希望对方同意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要具有合同的基本内容,要约经受要约人同意后,就会生效,要约就具有法律效力。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要约生效的要件有哪些

(一)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所谓具体确定,是指要约中应包含有合同的主要条款,让受要约人看了以后可以决定是否同意订约并作出承诺。

(二)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要约只有到达受要约人,受要约人才有可能了解要约的内容,并决定是否承诺。

(三)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所谓订立合同的意图,是要求在要约中包含希望并已经决定和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但根据《民法典》规定,有关价目表的寄送、拍卖公告、招股说明书一般不能作为要约。

(四)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一般认为,要约应当向特定人发出,这个特定人就是要约人希望和他订立合同的人。而特定不限于一个,也可以是几个,但必须都是确定的。要约应当向特定人发出,但出有例外,如广告,因其不是向特定人发出,因此不是要约,而是订约提议,也称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看到广告后向他发出要约,但广告中悬赏广告是要约。

所以要约成不成立和合同是否成立是没有特别大关系的。只要这个合同是属于内容合法,并且是出于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这个同就是成立的,只是合同的成立和合同的生效是两回事,所以如果是合同已经成立,要想这个合同生效,就需要双方对要约都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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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怎么预约立案我登录了。没有预约立案
[律师回复]   
一、如何在网上预约结婚登记
  现在的民政局一般都有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大家可以选择在网上预约,可以替大家节省不少时间!如果需要提前预约则需要了解网上预约方面的规定。
  网上预约的相关要点如下:
1、网上预约需提前一个工作日申请,受理日期为一个月(自然月)之内的工作日。
2、预约当事人必须按照规定步骤,填写双方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如提供的信息有任何错误或不实之处,登记机关有权不予受理。
3、婚姻登记机关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预约工作程序为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当事人在约定日期和时间段没有到场的,登记机关有权不予受理。
4、对于因自然灾害、电力通讯或其他设施故障等事故,致使预约服务延迟或未能履行的,婚姻登记机关不承担任何责任。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恶意修改、变更预约服务的有关程序和内容,或利用网上预约进行有偿服务,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害后果,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网上预约结婚登记的注意事项
  网上预约后,就要按照预约的时间地点准时进行婚姻登记。当然,这时也要注意一些相关事宜,以免将简单的事情复杂化,影响到新婚的喜悦心情。
  
1、双方须亲自到场,不得单方或委托他人,不得冒名顶替。
  
2、双方须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预约单。
  
3、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和户籍地应当与预约时保持一致。
  
4、如发现单方办理、冒名顶替或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与预约材料不一致的,预约失效。
  
5、如在预约时间未到指定地点办理登记,预约失效,请另备三张大二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片到登记处现场办理。
立约定金与成约定金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立约定金与成约定金的区别
立约定金一般是在订立合同前所缴纳的款项,这也就保证了合同的签订,交易的完成,利用立约定金来约束和监督对方,使之合同更有效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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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交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拒绝订立合同的,将丧失定金;如果接受定金的一方当事人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所以,立约定金的目的在于确保当事人能够最终订立合同,立约定金也可以防止当事人利用订立合同的机会恶意磋商。在某些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可能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隐瞒重要的信息,或者编造信息,误导对方当事人,使对方当事人以为与其订立合同比较有利,而该方当事人却始终不与其订立合同,因而会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在约定了立约定金的情况下,如果当事人一方最终放弃了订立主合同的机会,不论其主观上是恶意还是过失,都将适用定金罚则,这样就可以促使事人更加谨慎地、更加积极地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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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合同立约定金,签订立约定金合同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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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具有法定的保证效力,当事人可约定一方向另一方托付定金作为债权的保证。立约定金是一种特殊定金,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为保证自己在约定的时间、地点与另一方当事人签订合同,而交给另一方肯定金钱的保证方式。立约定金对合同两方有同等约束力。法律解释中有着明确限定:当事人约定以托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保证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却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却订立主合同的,应当两倍返还定金。
二、签订立约定金合同,能够促进两方签订合同。但是,如果约定不当或者一方未能依诚信原则履行合同义务,可能会给两方带来法律风险。因此,在签订主合同之前订立立约定金合同时,应当慎之又慎,若要规避签订立定金合同的风险,通常应当把握如下事项:
1、立约定金应以书面形式商定。
2、立约定金合同应与主合同两方当事人名称保持一致。
3、立约定金的数额不得超出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4、合同中应当商定明确托付定金的时限和方式。
5、立约定金合同从事实上托付定金之日起奏效。
6、款项的性质应当予以明确表述,最好写明“定金”字样。
7、如果写成订金、诚意金、预付款、认购金等字样,若合同条文又无明显约定表明其具有定金性质,则不具定金效力。
8、未能订立合同的犯错方将承受定金罚则的风险。
9、主合同无效,则作为从合同的立约定金合同亦无效。若主合同的交易受法律禁止或者限制或者可能被确认无效,立约定金被确认无效的法律风险较高。
10、立约定金合同的未决事项(尤其主合同的主要事项)不得过多。
11、签订主合同后,立约定金合同自然失效。立约定金不能延续成违商定金。目前,较为常见的是由认购书而引发的购房定金纷争。认购书的内容通常包括房屋的具体 位置、面积、价格、签订正式合同的时限、定金的数据等。认购书惹起的多是定金纷争,预购方与开发商未达到购房契约,怎样适用定金罚则通常情况下应当适用定金罚则,例外适用平等原则的情形是:如果认购书对两方正式购房合同中将牵涉重要条款商定不明,且在商定时限内两方屡次对具体条款进行商量交涉,但分歧过大,则此定金应认定为预付款,未达到契约,依平等原则应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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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约定金与成约定金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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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立约定金与成约定金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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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立约定金与成约定金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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