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执行禁止断水断电吗

最新修订 | 2024-08-08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行政强制执行法禁止断水断电,因为断水断电不在行政强制措施的范围内,而在其范围内的主要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以及其他的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执行禁止断水断电吗

一、行政强制执行禁止断水断电吗

不执行,因为断水断电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法》第九条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法》第六十一条 法律对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条件、种类作了规定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作出扩大规定。

法律中未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但是,法律规定特定事项由行政法规规定具体管理措施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二、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哪些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法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行政强制权为单位或者个人谋取利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为规范强制执行的行为,《行政强制法》禁止“夜袭”,即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同时,该法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因此在实际生活中,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不能对居民采取断水断电的措施,否则的话可能会引起不必要的纠纷问题,如果有发现违反相关规定的,那就是自己给自己找麻烦了,因此相关法律必须要知晓,这样才能更好的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41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行政强制执行禁止断水断电吗
一键咨询
  • 145****88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72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02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87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2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34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2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37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1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8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8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78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4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0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62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行政部门断水断电的强拆合法吗?
行政部门断水断电的强拆是不合法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而所谓的给拒不搬迁人家中断水断电的行为,属于违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需要承担一定的刑事处罚。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关于禁止强制占用私人时间的法律条文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关于禁止强制占用私人时间的法律条文问题解答如下,
(四)非法占用并毁坏本条第
(一)项,数量分别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采石,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二)》规定的“数量较大,其中一项数量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在非法占用的林地上实施建窑,且林业主管部门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实施处罚,非法占用林地1,且两项数量合计达到该项规定的数量标准,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
(三)非法占用并毁坏本条第
(一)项,以罚代刑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取土,正确的处理方式是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种植农作物,就您所描述的情形来看“某人”并未恢复原状:
(一)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违反土地管理法规,还应该在规定期限内将林地恢复原状、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五亩以上。2、建设,造成林地的原有植被或林业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那么“某人”除应缴纳罚款外、如果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堆放或排泄废弃物等行为或者进行其他非林业生产、建房,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数量达到十亩以上,同时追究“某人”的刑事责任以及“林业主管部门”相关人员的责任、第
(二)项规定的林地,造成林地大量毁坏”、首先看是否达到刑事立案标准,行政处罚应予以撤销,如果达到刑事立案标准、采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15号)第一条、第
(二)项规定的林地、建坟、挖沙,应当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种情形如果再实施一次处罚是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的
关于禁止强制占用私人时间的法律条文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关于禁止强制占用私人时间的法律条文问题解答如下,
(四)非法占用并毁坏本条第
(一)项,数量分别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采石,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二)》规定的“数量较大,其中一项数量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在非法占用的林地上实施建窑,且林业主管部门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实施处罚,非法占用林地1,且两项数量合计达到该项规定的数量标准,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
(三)非法占用并毁坏本条第
(一)项,以罚代刑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取土,正确的处理方式是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种植农作物,就您所描述的情形来看“某人”并未恢复原状:
(一)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违反土地管理法规,还应该在规定期限内将林地恢复原状、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五亩以上。2、建设,造成林地的原有植被或林业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那么“某人”除应缴纳罚款外、如果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堆放或排泄废弃物等行为或者进行其他非林业生产、建房,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数量达到十亩以上,同时追究“某人”的刑事责任以及“林业主管部门”相关人员的责任、第
(二)项规定的林地,造成林地大量毁坏”、首先看是否达到刑事立案标准,行政处罚应予以撤销,如果达到刑事立案标准、采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15号)第一条、第
(二)项规定的林地、建坟、挖沙,应当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种情形如果再实施一次处罚是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的
禁止强制占用私人时间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四)非法占用并毁坏本条第 (一)项,数量分别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采石,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二)》规定的“数量较大,其中一项数量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在非法占用的林地上实施建窑,且林业主管部门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实施处罚,非法占用林地1,且两项数量合计达到该项规定的数量标准,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 (三)非法占用并毁坏本条第 (一)项,以罚代刑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取土,正确的处理方式是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种植农作物,就您所描述的情形来看“某人”并未恢复原状:(一)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违反土地管理法规,还应该在规定期限内将林地恢复原状、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五亩以上。2、建设,造成林地的原有植被或林业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那么“某人”除应缴纳罚款外、如果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堆放或排泄废弃物等行为或者进行其他非林业生产、建房,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数量达到十亩以上,同时追究“某人”的刑事责任以及“林业主管部门”相关人员的责任、第(二)项规定的林地,造成林地大量毁坏”、首先看是否达到刑事立案标准,行政处罚应予以撤销,如果达到刑事立案标准、采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15号)第一条、第(二)项规定的林地、建坟、挖沙,应当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种情形如果再实施一次处罚是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的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物业断水断电违法吗
违法,物业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对业主断水断电。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10w+浏览
房产纠纷
船舶擅自进入停靠国家禁止、禁止进入的水域的
[律师回复] 为了维护我国沿海地区及海上治安秩序,加强沿海船舶的边防治安管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三条对船舶擅自进入、停靠国家禁止、限制进入的水域或者岛屿的违法行为,规定了二个档次的处罚幅度:一是,对船舶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二是,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构成船舶擅自进入、停靠国家禁止、限制进入的水域或者岛屿的违法行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实施了驾船擅自进入、停靠的行为。根据《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规定》的规定,各类船舶进出港口时,除依照规定向渔港监督或者各级海事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进出港签证手续外,还应当办理进出港边防签证手续。进出非本船籍港时,必须到当地公安边防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船舶签证点,办理签证手续,接受检查。出海船舶和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入的海域或者岛屿。二是,船舶进入、停靠的是国家禁止、限制进入的水域或者岛屿。国家禁止、限制进入的水域或者岛屿,主要是指军事目标、军事重地、军事区、未被开放的水域、港口、水库等。“禁止进入”,是指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停靠;“限制进入”,是指在特定时期或者特定条件下,符合条件的可以进入,如对船舶吨位、船舶类型、船舶载货进行限制,或者禁渔期限制等。
快速解决“涉外专长”问题
当前641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判处管制后应当禁止从事哪些活动,禁止接触
[律师回复]
一、被判处管制后应禁止从事哪些活动人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禁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以下一项或者几项活动:
(一)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在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禁止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二)实施证券犯罪、贷款犯罪、票据犯罪、信用卡犯罪等金融犯罪的,禁止从事证券交易、申领贷款、使用票据或者申领、使用信用卡等金融活动;
(三)利用从事特定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犯罪的,禁止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
(四)附带民事赔偿义务未履行完毕,违法所得未追缴、退赔到位,或者罚金尚未足额缴纳的,禁止从事高消费活动;
(五)其他确有必要禁止从事的活动。
二、禁止接触哪些人员被判处管制后,犯罪分子的行为能力就收到一定的限制。人民可以行使自由裁量权,根据不同的情况禁止犯罪分子就出相关人员。需要注明的是,
首先这些规定都是选择性规定,并不是强制性的;
其次,这样选择的目的是为了对犯罪分子的危害性进行限制,维护社会安全。人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禁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限内接触以下一类或者几类人员:
(一)未经对方同意,禁止接触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二)未经对方同意,禁止接触证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三)未经对方同意,禁止接触控告人、批评人、举报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四)禁止接触同案犯;
(五)禁止接触其他可能遭受其侵害、滋扰的人或者可能诱发其再次危害社会的人。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1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物业断水断电,违法吗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物业断水断电,违法吗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判处管制后禁止从事哪些活动,禁止接触哪些人
[律师回复]
一、被判处管制后应禁止从事哪些活动人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禁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以下一项或者几项活动:
(一)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在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禁止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二)实施证券犯罪、贷款犯罪、票据犯罪、信用卡犯罪等金融犯罪的,禁止从事证券交易、申领贷款、使用票据或者申领、使用信用卡等金融活动;
(三)利用从事特定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犯罪的,禁止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
(四)附带民事赔偿义务未履行完毕,违法所得未追缴、退赔到位,或者罚金尚未足额缴纳的,禁止从事高消费活动;
(五)其他确有必要禁止从事的活动。
二、禁止接触哪些人员被判处管制后,犯罪分子的行为能力就收到一定的限制。人民可以行使自由裁量权,根据不同的情况禁止犯罪分子就出相关人员。需要注明的是,
首先这些规定都是选择性规定,并不是强制性的;
其次,这样选择的目的是为了对犯罪分子的危害性进行限制,维护社会安全。人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禁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限内接触以下一类或者几类人员:
(一)未经对方同意,禁止接触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二)未经对方同意,禁止接触证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三)未经对方同意,禁止接触控告人、批评人、举报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四)禁止接触同案犯;
(五)禁止接触其他可能遭受其侵害、滋扰的人或者可能诱发其再次危害社会的人。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41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被判处管制后,应该禁止从事哪些活动,禁止接触哪
[律师回复]
一、被判处管制后应禁止从事哪些活动人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禁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以下一项或者几项活动:
(一)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在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禁止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二)实施证券犯罪、贷款犯罪、票据犯罪、信用卡犯罪等金融犯罪的,禁止从事证券交易、申领贷款、使用票据或者申领、使用信用卡等金融活动;
(三)利用从事特定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犯罪的,禁止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
(四)附带民事赔偿义务未履行完毕,违法所得未追缴、退赔到位,或者罚金尚未足额缴纳的,禁止从事高消费活动;
(五)其他确有必要禁止从事的活动。
二、禁止接触哪些人员被判处管制后,犯罪分子的行为能力就收到一定的限制。人民可以行使自由裁量权,根据不同的情况禁止犯罪分子就出相关人员。需要注明的是,
首先这些规定都是选择性规定,并不是强制性的;
其次,这样选择的目的是为了对犯罪分子的危害性进行限制,维护社会安全。人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禁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限内接触以下一类或者几类人员:
(一)未经对方同意,禁止接触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二)未经对方同意,禁止接触证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三)未经对方同意,禁止接触控告人、批评人、举报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四)禁止接触同案犯;
(五)禁止接触其他可能遭受其侵害、滋扰的人或者可能诱发其再次危害社会的人。
酒店禁止自带酒水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对于酒店禁止自带酒水是否合法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种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消费者自带酒水到,从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消费者对自带的酒水与的酒水在经过比较后所作出的选择。而且,消费者到消费,主要的选择的是的娱乐服务。消费者完全有自主权选择服务的种类。经营者拒绝消费者自带酒水或向消费者收取开瓶费,理从何来呢?由此可见,的这种作法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此条规定。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
  
(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的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强制交易的行为。在此次调研活动中,我们对几家房的酒水价格进行调查。一瓶普通的统一鲜橙多市场价格是3元左右,则是6~8元左右;一瓶红酒市场价格是68元,而里竟高达120元。由此可见,房的酒水价格比市场出50%甚至一倍以上,这明显暴露出房经营者牟取暴利的实质,这更是对消费者享有的公平交易权的一种侵犯。
  (3) 《反不当竞争法》第十二条关于禁止搭销的规定中明确指出: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附加其它不合理的条件。虽然禁止自带酒水或收取开瓶费几乎是房一向的惯例。可是,试问有谁愿意被收取开瓶费呢?房向顾客收取开瓶费实际是一种不合理的要求。另外,房禁止顾客自带酒水,实际上是从另一方面强迫消费者消费房里的酒水,这是一种带有强制性搭售商品的做法,是为《反不当竞争法》第十二条所禁止的。
  
(4) 在此次调研活动所采访的几家中,有的有明示禁止自带酒水,有的则没有。设置谢绝顾客自带酒水的标志,可以视为一种法律意义上的格式条款。因为与消费者都是平等的民事主体,消费者在里消费时与之间是一种合同行为,营业是发出邀约邀请,消费者去消费是邀约。此时,如果明示禁止自带酒水,即修改了邀约为新邀约,消费者有选择是否消费的权利。但如果没有明示,等到顾客时加收开瓶费,按照《合同法》中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去其责任,加重对方的责任,排除对方主要的权利,该条款无效的规定,的做法是不合理的。
  总结,通过结合法律法规来分析这一现象,消费者更显得处于受保护的层面上。市场经济追求公平和诚实信用,为了能使社会资源等到合理得流动,让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实现优胜劣汰,就需要商品的自由流通。而经营者做出的“禁止自带酒水”的规定,实质在是保护劣势的竞争力,不利于整体效益的提高。其次,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是对企业的一种认可,只有消费者通过比较鉴别后做出的选择,才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的商品服务质量。所以,我们认为,作出“禁止自带酒水”的规定是违法的,我们要把立足点放在保护消费者利益上。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物业有权断水断电吗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物业有权断水断电吗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房产纠纷
被判处管制后禁止从事哪些活动,禁止接触哪些人员?
[律师回复]
一、被判处管制后应禁止从事哪些活动人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禁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以下一项或者几项活动:
(一)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在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禁止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二)实施证券犯罪、贷款犯罪、票据犯罪、信用卡犯罪等金融犯罪的,禁止从事证券交易、申领贷款、使用票据或者申领、使用信用卡等金融活动;
(三)利用从事特定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犯罪的,禁止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
(四)附带民事赔偿义务未履行完毕,违法所得未追缴、退赔到位,或者罚金尚未足额缴纳的,禁止从事高消费活动;
(五)其他确有必要禁止从事的活动。
二、禁止接触哪些人员被判处管制后,犯罪分子的行为能力就收到一定的限制。人民可以行使自由裁量权,根据不同的情况禁止犯罪分子就出相关人员。需要注明的是,
首先这些规定都是选择性规定,并不是强制性的;
其次,这样选择的目的是为了对犯罪分子的危害性进行限制,维护社会安全。人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禁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限内接触以下一类或者几类人员:
(一)未经对方同意,禁止接触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二)未经对方同意,禁止接触证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三)未经对方同意,禁止接触控告人、批评人、举报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四)禁止接触同案犯;
(五)禁止接触其他可能遭受其侵害、滋扰的人或者可能诱发其再次危害社会的人。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41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被判处管制后应禁止从事哪些活动,禁止接触哪些职
[律师回复]
一、被判处管制后应禁止从事哪些活动人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禁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以下一项或者几项活动:
(一)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在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禁止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二)实施证券犯罪、贷款犯罪、票据犯罪、信用卡犯罪等金融犯罪的,禁止从事证券交易、申领贷款、使用票据或者申领、使用信用卡等金融活动;
(三)利用从事特定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犯罪的,禁止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
(四)附带民事赔偿义务未履行完毕,违法所得未追缴、退赔到位,或者罚金尚未足额缴纳的,禁止从事高消费活动;
(五)其他确有必要禁止从事的活动。
二、禁止接触哪些人员被判处管制后,犯罪分子的行为能力就收到一定的限制。人民可以行使自由裁量权,根据不同的情况禁止犯罪分子就出相关人员。需要注明的是,
首先这些规定都是选择性规定,并不是强制性的;
其次,这样选择的目的是为了对犯罪分子的危害性进行限制,维护社会安全。人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禁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限内接触以下一类或者几类人员:
(一)未经对方同意,禁止接触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二)未经对方同意,禁止接触证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三)未经对方同意,禁止接触控告人、批评人、举报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四)禁止接触同案犯;
(五)禁止接触其他可能遭受其侵害、滋扰的人或者可能诱发其再次危害社会的人。
被判处管制后应禁止从事哪些活动,禁止接触哪些人员?
[律师回复]
一、被判处管制后应禁止从事哪些活动人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禁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以下一项或者几项活动:
(一)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在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禁止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二)实施证券犯罪、贷款犯罪、票据犯罪、信用卡犯罪等金融犯罪的,禁止从事证券交易、申领贷款、使用票据或者申领、使用信用卡等金融活动;
(三)利用从事特定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犯罪的,禁止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
(四)附带民事赔偿义务未履行完毕,违法所得未追缴、退赔到位,或者罚金尚未足额缴纳的,禁止从事高消费活动;
(五)其他确有必要禁止从事的活动。
二、禁止接触哪些人员被判处管制后,犯罪分子的行为能力就收到一定的限制。人民可以行使自由裁量权,根据不同的情况禁止犯罪分子就出相关人员。需要注明的是,
首先这些规定都是选择性规定,并不是强制性的;
其次,这样选择的目的是为了对犯罪分子的危害性进行限制,维护社会安全。人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禁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限内接触以下一类或者几类人员:
(一)未经对方同意,禁止接触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二)未经对方同意,禁止接触证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三)未经对方同意,禁止接触控告人、批评人、举报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四)禁止接触同案犯;
(五)禁止接触其他可能遭受其侵害、滋扰的人或者可能诱发其再次危害社会的人。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1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物业断水断电违法吗
违法,物业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对业主断水断电。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10w+浏览
房产纠纷
被判处管制后应禁止从事哪些活动,禁止接触哪些人员?
[律师回复]
一、被判处管制后应禁止从事哪些活动人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禁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以下一项或者几项活动:
(一)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在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禁止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二)实施证券犯罪、贷款犯罪、票据犯罪、信用卡犯罪等金融犯罪的,禁止从事证券交易、申领贷款、使用票据或者申领、使用信用卡等金融活动;
(三)利用从事特定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犯罪的,禁止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
(四)附带民事赔偿义务未履行完毕,违法所得未追缴、退赔到位,或者罚金尚未足额缴纳的,禁止从事高消费活动;
(五)其他确有必要禁止从事的活动。
二、禁止接触哪些人员被判处管制后,犯罪分子的行为能力就收到一定的限制。人民可以行使自由裁量权,根据不同的情况禁止犯罪分子就出相关人员。需要注明的是,
首先这些规定都是选择性规定,并不是强制性的;
其次,这样选择的目的是为了对犯罪分子的危害性进行限制,维护社会安全。人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禁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限内接触以下一类或者几类人员:
(一)未经对方同意,禁止接触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二)未经对方同意,禁止接触证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三)未经对方同意,禁止接触控告人、批评人、举报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四)禁止接触同案犯;
(五)禁止接触其他可能遭受其侵害、滋扰的人或者可能诱发其再次危害社会的人。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41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被判处管制后应该禁止从事哪些活动,禁止接触哪些人
[律师回复]
一、被判处管制后应禁止从事哪些活动人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禁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以下一项或者几项活动:
(一)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在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禁止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二)实施证券犯罪、贷款犯罪、票据犯罪、信用卡犯罪等金融犯罪的,禁止从事证券交易、申领贷款、使用票据或者申领、使用信用卡等金融活动;
(三)利用从事特定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犯罪的,禁止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
(四)附带民事赔偿义务未履行完毕,违法所得未追缴、退赔到位,或者罚金尚未足额缴纳的,禁止从事高消费活动;
(五)其他确有必要禁止从事的活动。
二、禁止接触哪些人员被判处管制后,犯罪分子的行为能力就收到一定的限制。人民可以行使自由裁量权,根据不同的情况禁止犯罪分子就出相关人员。需要注明的是,
首先这些规定都是选择性规定,并不是强制性的;
其次,这样选择的目的是为了对犯罪分子的危害性进行限制,维护社会安全。人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禁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限内接触以下一类或者几类人员:
(一)未经对方同意,禁止接触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二)未经对方同意,禁止接触证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三)未经对方同意,禁止接触控告人、批评人、举报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四)禁止接触同案犯;
(五)禁止接触其他可能遭受其侵害、滋扰的人或者可能诱发其再次危害社会的人。
船舶擅自进入停靠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入的水域的应当要求
[律师回复] 为了维护我国沿海地区及海上治安秩序,加强沿海船舶的边防治安管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三条对船舶擅自进入、停靠国家禁止、限制进入的水域或者岛屿的违法行为,规定了二个档次的处罚幅度:一是,对船舶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二是,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构成船舶擅自进入、停靠国家禁止、限制进入的水域或者岛屿的违法行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实施了驾船擅自进入、停靠的行为。根据《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规定》的规定,各类船舶进出港口时,除依照规定向渔港监督或者各级海事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进出港签证手续外,还应当办理进出港边防签证手续。进出非本船籍港时,必须到当地公安边防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船舶签证点,办理签证手续,接受检查。出海船舶和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入的海域或者岛屿。二是,船舶进入、停靠的是国家禁止、限制进入的水域或者岛屿。国家禁止、限制进入的水域或者岛屿,主要是指军事目标、军事重地、军事区、未被开放的水域、港口、水库等。“禁止进入”,是指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停靠;“限制进入”,是指在特定时期或者特定条件下,符合条件的可以进入,如对船舶吨位、船舶类型、船舶载货进行限制,或者禁渔期限制等。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行政类 > 行政诉讼 > 行政强制执行禁止断水断电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