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金个税可以晚申报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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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的个人所得税是不可以晚申报的,是要及时的申报的。在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的缴纳的规定中,此时是明确的规定了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项目以及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等内容的,要及时的了解和注意。
补偿金个税可以晚申报吗?

一、补偿金个税可以晚申报吗

不可以,辞退员工的补偿金的个税申报是按照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外的部分来进行的,如果经济赔偿金没有超过上年平均工资3倍的,则是不需要缴纳个税的,具体情况下可以向税务机关来进行咨询处理。

1、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2、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均。

3、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涉及实际操作问题以主管税务机关的判定为准。

二、试用期辞退能否得到经济补偿金

1、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承担其解除劳动合同合法的举证责任,如果不能举证证明其按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将承担不利后果。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承担其解除劳动合同合法的举证责任,如果不能举证证明其按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将承担不利后果。

2、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对经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没有证据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予以经济赔偿,赔偿数额大概为一个月的工资。即可以拿到实际的工资加一个月左右的工资。

3、如果是自愿辞职,按照规定,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赔偿。

经济补偿金在法律上是认定也是属于员工的收入,根据我国个税的申报规定,只要超了规定期限的,就是需要交纳个税的,具体情况下应当由税务机关来进行认定,当事人在符合交纳个税的情况下,应当主动向税务机关申请相关税费。

在我国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关系中,如果是用人单位违法的辞退劳动者的,此时就是需要支付给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的,但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也算在劳动者的个人所得中,此时就是需要按照个人所得税的标准来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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