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加班工资要计所得税吗?
需要,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点所取得加班工资,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应并入工资、薪金收入,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公司不能强制加班且加班必须给付相应的加班费,如若未给,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要求单位支付加班工资,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但是,协商程序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完全出于自愿,任何人都不能强迫。
二、加班工资如何计算的
员工在平时的工作日加班,公司应该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作作为报酬。公司在其他时间安排加班,比如节假日、休息日加班,就要按照以下的标准计算加班费:
1、休息日加班,公司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作为报酬;
2、节假日加班,须经过员工本人同意,如加班应该按照劳动者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三、不发加班工资怎么办
没有得到加班费的劳动者,要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当然劳动者也可以选择仲裁,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但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仲裁有时效上的限制: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当然如果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仲裁时效也会中断,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仲裁时效中止。
劳动者的加班工资是需要计算个人所得税的,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在工作日加班的,需要给员工1.5倍的加班工资;安排员工在平时的休息日去单位加班,加班之后又不安排补休的,需要给劳动者两倍的加班工资;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要给三倍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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