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一个人名字离婚后卖房需要经过另一方的同意吗

最新修订 | 202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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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是否需要经过另一方的同意应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房产证上写的是一个人的名字不代表房产一定是个人财产,例如婚后用共同财产买的房子,不管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都是共有房产,离婚时双方没有分割房产的,离婚后一方不能擅自卖房。
房产证一个人名字离婚后卖房需要经过另一方的同意吗

一、房产证一个人名字离婚卖房需要经过另一方的同意吗?

如果是共有房产,离婚后卖共有房产需要经过另一方的同意,属于个人房产的,不需要经过另一方的同意。

民法典

第三百零一条 【共有物的处分、重大修缮和性质、用途变更】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夫妻离婚后房产分割纠纷还能起诉吗?

夫妻离婚后房产分割纠纷可以起诉,只要满足以下条件法院就会立案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离婚时哪些房产是个人财产?

以下房产均属于个人财产:

1、婚前,自己付首付,写个人的名字。

2、婚前,父母给的首付,写个人的名字。

3、婚前,自己全款买的,写个人的名字。

4、婚前,父母全款买给子女的,写个人的名字。

5、婚后,用自己的婚前财产付全款,写个人的名字。

6、婚后,用自己的婚前财产付首付,写个人的名字。

7、婚后,父母付全款,写个人的名字。

四、夫妻离婚房产赠与子女的协议是否有效?

房产赠与子女的协议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房产的归属也并不完全取决于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的,就算没有离婚,依法处分个人财产也不需要经过另一方的同意。若房产是共同财产,离婚时因为有贷款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没有分割的,处分夫妻共有房产是需要经过另一方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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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下两种情况之一的,可以只有房产登记上的产权人一方签字即可:
1、其他共有人(指房屋产权登记证上的产权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签字人既是产权人之一,又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监护人。如:丈夫有精神疾病(肢体疾病不限制该行为人的房屋买卖民事行为能力),妻子(或父母等)被认定为监护人的情况下,监护人签字有效。但是产权受益人可以提出异议并应当分得合法收益。
2、其他产权人与签字人形成委托关系。比如丈夫是船员常年在海上工作,不可能有时间参与买卖房屋的活动,他可以与妻子达成委托买卖的协议,这时候妻子可以以代理人的名义签字。注:不是签一个人的名字,而是签三个名字(假定产权所有人仅为夫妻两人),一个是妻子的名字,一个是丈夫的名字(妻子代签),一个是丈夫委托代理人的名字(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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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一、如果开发商已经网签了该房产,那名字拿房产证时候是改不了的,但房产证办理下来之后进行房产证的变更(即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前提没有贷款。 二、购房合同更名手续有两种情况:
1、一是商品房买卖合同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记。这时只要同房产商协商,把合同注销,以你妻子名字重新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就可以了,此种情况不涉及税费。
2、第二种情况是已经登记过,这就麻烦些了,如果该商品房未竣工验收,则可以更名,但要到市有关单位开具未竣工检查报告,并由开发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此时只需支付相关手续费用。如果该商品房已经竣工验收,则无法进行更名。
三、如果没有贷款,办完两证后可以再去加名字。几百块的费用。有贷款需要把贷款结清后才能加名字。扩展资料一般程序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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