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先处理宅基地纠纷,宅基地纠纷的处理方式包括:
1、村委会和村民自行协商;
2、请求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3、对于处理不满意,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1、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具有特定身份性: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原则上限于本集体组织的成员。
2、宅基地使用权权利行使受限性:农民出卖、出租、抵押自己的房屋及宅基地都受到限制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宅基地使用权具有福利性和无期限性。宅基地具有一定的福利性质,这种福利主要表现在农民能够廉价取得宅基地,获取基本的生活条件,从而享有的最低限度的福利。
三、在哪些情形下可以征收宅基地?
(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
(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六)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
四、征收宅基地征地主管单位需要公告哪些信息?
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2、征用土地的使用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3、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宅基地并不是村民的私人财产,宅基地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共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比如政府部门要征收宅基地,如果宅基地上有自建房,拆迁自建房的补偿金要支付给村民,但是针对征用宅基地的补偿金,不会直接支付给宅基地使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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