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作建房合同是否有效?
1、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要求合同一方当事人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如双方均不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
2、如果合建房的一方当事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或者依法合作成立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应认定合同有效。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二、合建房拆了怎么赔偿?
合建房拆了的赔偿方式。合建房在农村很常见,一般属于兄弟之间,将宅基地合并建设一个大面积的房屋,共同一个大厅。具体如下:
1、合建房一般是指双方中一个提供土地的使用权,而另一个负责出资建房,或者住户联合起来一起开发建造的房子,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往往需要多人一起筹备资金,协商户型,选购地点。
2、如果自己购买的是合建房,当房屋面临拆迁的时候,也可以获得一定的补偿。一般情况下,补偿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是拆迁方基于被拆迁方一定的货币补偿,这种补偿方式比较常见。另一种是拆迁方结合房屋的市场价值,基于被拆迁方同等价值的产权作为补偿。
3、但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产权评估的复杂性,单一的赔偿方式不能满足被拆迁方的要求,所以第三种赔偿方式就是结合货币赔偿和产权赔偿一起,对被拆迁方进行一个综合性的赔偿。
其实在我国建造房屋是有着十分严格的限制的,比如说在城市中开发建设房屋,需要取得行政机关审批的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只有在取得行政许可的资质之后,开发商等企业单位才可以建造房屋,如果是没有取得该资质的,合同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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