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中标了怎么取消采购?

最新修订 | 2024-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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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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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中标了之后一般不能取消采购,除非找到正当的取消理由,比如说遇到不可抗力的情形等。中标人在中标之后,需要按照中标合同所约定的内容来履行自己的义务,不能随便的取消采购,也不能不履行自己的中标合同义务。
如果中标了怎么取消采购?

一、如果中标了怎么取消采购?

一般中标后不能放弃,除非找到正当理由,例如以“不可抗力”为由放弃中标。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

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或者发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后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给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二、中标通知书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中标通知书实质上就是招标人对其选中的投标人的承诺,是招标人同意某投标人的要约的意思表示。但是招标投标法对于中标通知书的规定,有两点不同于合同法关于承诺的规定。一是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发生法律效力,而中标通知书只要发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如果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二是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承诺虽然发生法律效力,但在书面合同订立之前,合同尚未成立。招标投标法这种特殊的规定,是为了适应招标投标的特殊情况,更加有利于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约束,保护招标人的权利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如果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这种法律责任是指缔约过失责任。由于招标人或者投标人的上述行为在订立合同时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给对方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招标合同,是指招标人和中标人依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的确定招标人和中标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合同订立的时间,是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招标合同的形式,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招标合同的内容,应该是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所载内容的肯定。招标人和投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履约保证金是指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提交的保证履行合同各项义务的担保。一旦中标人不履行合同义务,该项担保用于赔偿招标人因此所受的损失。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在中标合同签订之后,中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就需要按照中标合同的约定来履行自己的义务,行使自己的权利,如果是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中标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此时就会产生一系列的违约责任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等,违反合同约定的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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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中标后采购合同怎么签
中标方和投标方进一步协商签订采购合同即可,中标后采购合同怎么签的这个问题并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采购合同的内容也由双方自行协商,不过,双方一般要在中标以后的30天之内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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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和采购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采购单和采购合同的区别是什么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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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最近就要签合同了,但是不知道具体的细节是什么,大家知道消防风机采购合同需要怎么签订的呢?
[律师回复] 合同编号:
  甲方(买方/需方):
  乙方(卖方/供方):
  签约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年  月  日____________单位商住楼智能安防工程网络及硬件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招标编号:gzaf[2002]0001)的要求,经双方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1、合同设备
  乙方向甲方供应下列表中所列网络设备和硬件设备等,负责安装调试。
  
2、合同总价
  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即rmb¥        元,该合同总金额是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与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金额不变。
  
3、合同组成
  详细价格、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设备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说明。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会议纪要、协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4、技术要求
  乙方所提供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环保要求及甲方的技术要求,并提供设备的厂试测验报告。
  
5、合同设备的包装、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5.1 合同设备的包装
  设备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2 合同设备的交货
  5.2.1 乙方交货时间:合同签订15天内。
  5.2.2 乙方交货地点:运输及卸车至甲方指定地点。
  5.3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
  5.3.1 乙方负责合同项下的安装调试,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5.3.2 乙方安装时须对各安装场地内的其他设备、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
  5.4 设备的验收
  5.4.1 合同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验收,验收应在甲、乙双方共同参与下进行。
  5.4.2 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设备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4.3 如果合同设备运输和安装调试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的短缺、损坏,乙方应及时安排换装,以保证合同设备安装调试的成功完成。换货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5 乙方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设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乙方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6、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6.1 乙方保证合同设备是全新、未曾使用过的,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
  6.2 合同设备保质保用期按生产厂家标准,但不得少于一年(用户单位签字验收之日起)。保质保用期内非人为原因出现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派员到现场维修。
  下列情况乙方不负责免费保修:
  
(1)甲方不按照乙方提供的正确使用方法而引起设备故障损坏;
  
(2)擅自改装设备;
  
(3)各种人为因素或天灾等外来因素造成的损坏。
  6.3 因设备的质量问题而发生争议,由广东省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设备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设备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6.4 乙方为甲方提供操作及维护培训,主要内容为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和构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培训地点主要在设备安装现场或按甲乙双方的协商安排。
  
7、付款方式
  7.1 本合同款项以人民币转帐方式支付,凭以下付款资料:
  
(1)采购合同;
  
(2)验收表(加盖甲方公章);
  
(3)调试意见(加盖甲方公章);
  
(4)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复印件,加盖甲方公章。
  付款方在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即:人民币     元。
  
8、技术服务
  8.1 乙方应派员到甲方指定地点配合工作。
  8.2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合同执行进度计划,再配合甲方及有关单位,以此做好合同执行进度上的配合工作。
  
9、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他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9.2 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时,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另一方。在此情况下,乙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供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10、索赔
  10.1 如有异议,甲方有权根据有关政府部门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
  10.2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的数额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有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10.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乙方未作出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被乙方接受。甲方将从合同款项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此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
1、违约与处罚
  11.1 甲方应依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每拖延一天可向甲方加收合同金额的3‰违约金。
  11.2 乙方未能按时交货,每拖延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的违约金。
  11.3 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的违约金。
  11.4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
  11.5 乙方未能交付货物,则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7.5%的违约金。
  1
2、合同终止
  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并在收到对方违约通知书后在30天内仍未能改正违约的,另一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
  1
3、法律诉讼
  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由合同签订所在地仲裁机构或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或诉讼任选一种)。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
  1
4、其他
  14.1 本合同正本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监察局一份,采购中心一份,招标人一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
  14.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你好,朋友开了一家酒店,现在要买一批消防器材,我帮她问一下消防器材采购合同要怎么写,谢谢
[律师回复] 你好,这是我为你提供的一份消防器材采购合同
买方(甲方):































卖方(

方):
































第一条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授权各自代表按照下述条款签署本协议.

以资双方信守执行。此协议一式


2
份,甲卖双方各

1
份。

第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此批购货协议总金额



950

000.00

(
大写
)
:玖拾伍万元整。具体
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见本协议附件。


第三条

运输与包装



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交付给甲方指定收货人之前,货物运输由乙方负责,相
关的运输费用,保险、保管、货物丢失及毁损的风险亦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检验与保修




1
.如果在开箱检验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货物短少、毁损或与协议规定不符之处,乙方应
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3
天内修理、更换或补发货物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费用由乙方负担。

2
.乙方对产品向甲方提供“三包”
,保修期内,对保修范围内的保修服务所发生费用,均
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甲方即向乙方支付
200

000.00
元定金,乙方要保证产品质量
,
按时把货交到
甲方指定地点
,
经甲方验收后给乙方开据收货证明
,
并在收货后
10
天内支付
750,000.00
元。
货款直接划入以下账户:

帐户名称:





号:



开户银行:






第六条


纠纷处理方式:

1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
凭本合同可向所在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
投拆。

2
、双方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协议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协议,
方为有效。本协议涂改后无效。如双方签署日期不一致,自较迟的签署日期为准。

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组成部分,经盖章后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方:




































方:
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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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中数量变少是否违约
采购的货物比合同中的要求少属于违约行为,采购者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按照合同中的要求支付违约金,合同中没有要求的,也可以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不想支付违约金的,还可以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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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定点采购和协议采购的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定点采购: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尤其在通用设备采购和服务采购上,定点采购的方式应用非常广泛。定点采购期限基本上是一年,一般是通过招标确定定点供应商,在这一年中,所确定的采购设备、货物和服务,按照日常提出的供货或者服务需求,由定点供应商根据合同规定进行供货和服务,定期结算和支付。定点采购特点是工作量较轻,一次采购,长期供货和服务,容易操作。采购效率较高,支付也比较方便。但定点采购有它的局限性,一是市场竞争力较差,一年只组织一次(如果一年组织几次,采购效率就要受到很大影响),不容易得到广大潜在供应商的注意,加上市场经济,供应商优胜劣汰,变化频率很快,容易失去最佳的供应商;二是不容易控制价格的浮动,尤其是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价格是受价值规律控制的,其变化因素很多,不易掌握;三是供应商容易受利益驱动,一旦中标,不再争取好的价格和好的服务,停留在招标时的水平上;四是由于政府采购采购量的不确定因素,当采购量长期低于投标预计量且有一定的幅度时,供应商的积极性就会受到挫折,就要影响到供货质量。协议采购:政府采购,或称公共采购,WTO《政府采购协议》将政府采购定义为协议成员方的政府、地方政府以及公共组织以任何契约形式的采购,包括购买、租赁、以及产品与服务、工程联合的采购,即指政府及公共组织为了自身或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在财政的监督下,以规定的程序,购买产品、或服务、或工程。如今,政府采购在国际贸易中占有相当大的份额。政府采购约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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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采购的主体是政府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包括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其中,采购代理机构是受采购人的委托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机构。这里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广义的采购代理机构,包括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代理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
(一)采购人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在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时,是政府采购法律关系中的采购人。在政府采购中采购人的地位是特定的,采购人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采购,但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二)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是受采购人的委托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机构。这里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广义的采购代理机构,包括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代理机构。
1、集中采购机构。集中采购机构是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的人民政府根据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组织集中采购的需要而设立的。集中采购机构是非营利事业法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十八条规定,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由此可见,集中采购机构的采购权是法律规定的,其代理权并非基于采购人的委托授权。根据
第七十四条规定,采购人对应当实行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行集中采购,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集中采购机构除根据法律规定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外,还可以接受采购人的委托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七条规定,集中采购机构进行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实践证明集中采购机构的依法运作,是能实行上述目标的。
2、采购代理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九条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是狭义的采购代理机构,是代理政府采购的社会中介机构,其代理政府采购的资格由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经资格认定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其设立应当符合法定条件,性质上,属于营利性的经济组织。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的委托代理关系适用代理法的一般原理,采购代理机构是代理人,采购人是被代理人,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人的委托授权范围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其法律后果由采购人承担。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属于委托代理关系,所以,采购人依法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采购事宜,应当有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依法确定委托代理的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三)供应商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自然人。法人是依法设立,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经济组织。其他经济组织是指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第一,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第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第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第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第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此外,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如要求供应商具备相关的资质条件。
2、供应商的资格预审。供应商可以自由进入政府采购市场,采购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真正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所以,对供应商不实行市场准入制度。但对供应商参加具体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有权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的方式和主要内容是,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文件和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如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文件、财务报表、纳税凭证、业绩情况等。
3、联合采购。两个以上的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某以项目的政府采购。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所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联合体各方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如何区分定点采购和协议采购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定点采购: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尤其在通用设备采购和服务采购上,定点采购的方式应用非常广泛。定点采购期限基本上是一年,一般是通过招标确定定点供应商,在这一年中,所确定的采购设备、货物和服务,按照日常提出的供货或者服务需求,由定点供应商根据合同规定进行供货和服务,定期结算和支付。定点采购特点是工作量较轻,一次采购,长期供货和服务,容易操作。采购效率较高,支付也比较方便。但定点采购有它的局限性,一是市场竞争力较差,一年只组织一次(如果一年组织几次,采购效率就要受到很大影响),不容易得到广大潜在供应商的注意,加上市场经济,供应商优胜劣汰,变化频率很快,容易失去最佳的供应商;二是不容易控制价格的浮动,尤其是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价格是受价值规律控制的,其变化因素很多,不易掌握;三是供应商容易受利益驱动,一旦中标,不再争取好的价格和好的服务,停留在招标时的水平上;四是由于政府采购采购量的不确定因素,当采购量长期低于投标预计量且有一定的幅度时,供应商的积极性就会受到挫折,就要影响到供货质量。协议采购:政府采购,或称公共采购,WTO《政府采购协议》将政府采购定义为协议成员方的政府、地方政府以及公共组织以任何契约形式的采购,包括购买、租赁、以及产品与服务、工程联合的采购,即指政府及公共组织为了自身或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在财政的监督下,以规定的程序,购买产品、或服务、或工程。如今,政府采购在国际贸易中占有相当大的份额。政府采购约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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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后采购人不签合同怎么办?
只要采购单位拒绝签订合同,那么主管部门都是有权责令其改正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如果给中标人带来实质上的损失,那么就需要承担起相应的赔偿,只要中标成功双方不能无理由不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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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采购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认为采购价高,要求中标人按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因而,当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弃标的,就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如赔偿损失、继续履行合同等。所以,此时招标人可以要求中标人赔偿损失。 同时,按照招标投标法规定,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 (1)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当然了,招标人想要中标人赔偿的,就要有相关证据证明确实因中标人弃标造成了损失,其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否则是无法要求弃标的中标人赔偿的。因为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招标人没有相关损失的证据资料,即使到,也不会判决中标人赔偿或只适当赔偿部分费用。 生活中,招标人要是因为中标人弃标遭受严重损失,或情况复杂的,最好找个建筑工程律协助处理,收集相关证据资料,尽最大可能索取到最大的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 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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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品采购合同中有哪些内容?
水产品采购合同中的内容包括了双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等);订购水产的数目和单价;订购水产的交货方式;货款的支付方式(现金还是转账)以及双方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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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我们是采购部的,采购是采付款由财务公司支付宝代付的,仓库签收之后由仓库管理,我们根本见不到货,少发和漏发,都由我们采购部承担供应商说确实没有少发也查了重量确实对,一到仓库,仓库部门就说我们采购部订单发的货少发了,如果我们采购部追究不回来,损失由我们个人承担,一直扣钱,扣钱就算了,货物我们都见不到,扣了就扣了货也不给我们,而且采购所有的款都是由公司财务部转账的。
[律师回复]   其职责为:  
一、在业务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向经理负责;    
二、建立完整的进货渠道,根据材料超市的具体情况和公司质量要求的条件,对每种材料建立12个供货点,以求供货平衡;    
三、建立材料供货合同台帐,严格履行合同,遵守合同法,明确供货时间、地点、价格、数量、质量要求、赔偿和发生纠纷处理方法;    
四、建立清购材料台帐,根据项目工程部提供的材料清单,分明类别,逐项登记;    
五、及时收集市场材料价格信息以及新材料和环保材料信息,反馈给信息员,并随时与供应商协商调整材料供应价格;    
六、各种材料采购前必须货比三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真正做到价廉物美;    
七、建立进货台帐,对每天进库物资必须在验收合格后进行记帐,注明进货厂商家、地址、价格、数量等;    
八、对大重物资的采购,需要变更原定点单位,或价格有大的浮动情况下,必须向主管经理请示汇报;    
九、进库前材料验收发现质量问题,采购员应在当天负责处理,最迟不得超过三天。由于退货发生的费用,由采购员负责向供货厂商索赔;    
十、各种材料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采购员必须跟供货厂商交涉,协商赔偿事宜;    十
一、进货单在材料验收合格后,应在当天报销,最长不得超过三天;    十
二、完成经理临时安排的工作任务。
定点采购和协议采购,有哪些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定点采购: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尤其在通用设备采购和服务采购上,定点采购的方式应用非常广泛。定点采购期限基本上是一年,一般是通过招标确定定点供应商,在这一年中,所确定的采购设备、货物和服务,按照日常提出的供货或者服务需求,由定点供应商根据合同规定进行供货和服务,定期结算和支付。定点采购特点是工作量较轻,一次采购,长期供货和服务,容易操作。采购效率较高,支付也比较方便。但定点采购有它的局限性,一是市场竞争力较差,一年只组织一次(如果一年组织几次,采购效率就要受到很大影响),不容易得到广大潜在供应商的注意,加上市场经济,供应商优胜劣汰,变化频率很快,容易失去最佳的供应商;二是不容易控制价格的浮动,尤其是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价格是受价值规律控制的,其变化因素很多,不易掌握;三是供应商容易受利益驱动,一旦中标,不再争取好的价格和好的服务,停留在招标时的水平上;四是由于政府采购采购量的不确定因素,当采购量长期低于投标预计量且有一定的幅度时,供应商的积极性就会受到挫折,就要影响到供货质量。协议采购:政府采购,或称公共采购,WTO《政府采购协议》将政府采购定义为协议成员方的政府、地方政府以及公共组织以任何契约形式的采购,包括购买、租赁、以及产品与服务、工程联合的采购,即指政府及公共组织为了自身或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在财政的监督下,以规定的程序,购买产品、或服务、或工程。如今,政府采购在国际贸易中占有相当大的份额。政府采购约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5~10%。
定点采购和协议采购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定点采购: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尤其在通用设备采购和服务采购上,定点采购的方式应用非常广泛。定点采购期限基本上是一年,一般是通过招标确定定点供应商,在这一年中,所确定的采购设备、货物和服务,按照日常提出的供货或者服务需求,由定点供应商根据合同规定进行供货和服务,定期结算和支付。定点采购特点是工作量较轻,一次采购,长期供货和服务,容易操作。采购效率较高,支付也比较方便。但定点采购有它的局限性,一是市场竞争力较差,一年只组织一次(如果一年组织几次,采购效率就要受到很大影响),不容易得到广大潜在供应商的注意,加上市场经济,供应商优胜劣汰,变化频率很快,容易失去最佳的供应商;二是不容易控制价格的浮动,尤其是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价格是受价值规律控制的,其变化因素很多,不易掌握;三是供应商容易受利益驱动,一旦中标,不再争取好的价格和好的服务,停留在招标时的水平上;四是由于政府采购采购量的不确定因素,当采购量长期低于投标预计量且有一定的幅度时,供应商的积极性就会受到挫折,就要影响到供货质量。协议采购:政府采购,或称公共采购,WTO《政府采购协议》将政府采购定义为协议成员方的政府、地方政府以及公共组织以任何契约形式的采购,包括购买、租赁、以及产品与服务、工程联合的采购,即指政府及公共组织为了自身或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在财政的监督下,以规定的程序,购买产品、或服务、或工程。如今,政府采购在国际贸易中占有相当大的份额。政府采购约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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