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的合同怎么解除合同

最新修订 | 202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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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订立合同的当事人进行协商,可以解除加盟合同;出现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不需要得到对方的同意,也可以解除加盟合同。加盟合同解除之后不具备法律效力,没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不用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义务。
加盟的合同怎么解除合同

一、加盟的合同怎么解除合同

采用协议解除、约定解除或者法定解除可以解除加盟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有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加盟店要解除合同的,可以按照约定对合同予以解除,具体是指加盟商在签订合同时,约定在特殊的情形下,依法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只要该特殊情形出现,满足合同解除的条件,加盟商即可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分为合意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况。解除是合同之债终止的事由之一,它也是一种法律制度。在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时,合同解除是指履行合同实在困难,若履行即显失公平,法院裁决合同消灭的现象。这种解除与一般意义上的解除相比,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法院直接基于情事变更原则加以认定,而不是通过当事人的解除行为

二、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怎么确定

1、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行使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比如,如果当事人约定出现某种事由可以在一个月内行使解除权。那么在合同约定的事由发生一个月后,解除权消灭,当事人不能要求解除合同,而必须继续履行。

2、在对方当事人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行使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非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当事人或者违约一方当事人为明确自己义务是否还需要履行,可以催告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行使解除权,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超过合理期限不行使解除权的,解除权消灭,合同关系仍然存在,当事人仍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所谓催告后的合理期限,根据个案的不同情况确定,作为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在收到催告后尽早通知对方是否解除合同。当事人对催告的合理期间有异议的,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定。

三、如何避免加盟合同纠纷

1、签订合同之前应当考察特许经营企业的基本情况。加盟商在签订加盟合同之前应当对特许经营企业工商登记情况、是否具有特定产品的经营资格、是否拥有商标专利权等企业基本情况进行考察。

2、不要盲目轻信特许经营企业的宣传和许诺。特许经营企业为了吸引加盟商往往对产品作出夸大其词的宣传和高额的利润预测,加盟商应当冷静分析实际情况,不要盲目轻信特许经营企业的宣传和许诺。

3、签订合同时尽可能地为自己争取合理权利。加盟合同大多是特许经营企业制定的格式合同,加盟商在签订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尤其是对于一些损害加盟商利益或者剥夺加盟商应有权利的条款要予以提出并与特许经营企业进行协商。

出现法定解除条件,能够依法解除加盟合同。当事人明确约定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的,需要按照双方的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经催告之后,需要在合理的期限内行使解除权。合同解除权是形成权,行使合同解除权之后,可以导致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消失,该合同对当事人不再具备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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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决定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终止双方于2012年1月1日签订的《特许加盟合约协议书》。
  
一、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甲方”品牌名、商标、店面等与甲方相关的视觉形象识别系统、行为识别系统,并不得再以甲方特许加盟连锁店的名义进行经营。
二、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乙方以甲方为名义办理的证照进行注销、变更,并将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资料(加盖工商局印章)交由甲方审核。
  
三、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交给甲方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月1日 加盟费共计:拾万元(人民币大写拾万)。
[page]
  
四、本协议终止双方于2012年1月1日签订的《特许加盟合约协议书》,对双方而言互不违约,双方均无需承担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
  
五、本协议签定之日并在乙方交给甲方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月1日加盟费拾万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后,双方互不负债权债务。
  
六、乙方对以甲方为名义办理的证照进行注销、变更,并将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资料(加盖
  工商局印章)交由甲方审核后,同时全部交付给甲方加盟费拾万元后,甲方退回乙方押金 伍万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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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加盟了一家奶茶公司,签订了合同之后开了店,但是并没有像合同中所说的那样,我感觉被骗了,我想请问下加盟合同被骗能解除吗?
[律师回复] 你好,现在加盟产业在全国尤其是在北京如火如荼开展的可谓红火。加盟广告铺天盖地,让没有技术、没有太多资金又想借助名牌发家致富、投资创业的人们点亮了一站耀眼的灯。然后,加盟宣传虽然诱惑无比,现实往往却是残酷的。绝大部分加盟商加盟后要么亏损、要么只能是勉强维持,都有被骗的感觉。 如果加盟后因效益不大、无力经营等原因,加盟合同被骗能解除吗?答案是肯定的。 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特许加盟,在加盟期限期满之前都是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如果能够证明加盟总部存在欺诈故意,还可以考虑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合同。 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一般是就未履行的部分退还加盟费,已经履行的部分加盟应该不会退的,除非可以证明总部构成了根本违约,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才可以全额退还加盟费。 撤销合同的法律结果一般是全额退还加盟费,因为被依法撤销的合同自始无效,当然要退还加盟费的。 请求解除合同务必在合同到期前提出,且提出越早退还的数额越大,接近合同期满请求法院解除的请求一般不会得到支持的;请求依法撤销合同务必要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提出,否则就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了。
加盟合同签订了但是我现在想解除合同退还加盟费
[律师回复] 你说的这个加盟合同,属于知识产权纠纷的合同。我浏览了下其他律师的答复,都没说到点子上。上海市协力(郑州)律师事务所的郭一锐律师就是是专门做这类纠纷案件的,对于你现在的情况,郭一锐律师可以明确地告诉你,你们这个加盟合同属于商业特许经营合同,在国务院发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特许人和被特雪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的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这个“一定期限”就是所谓的“冷静期”,主要是考虑到被特许人在信息获取、风险判断、谈判地位等方面相对于特许人出于弱势地位二队被特许人予以特别保护,赋予其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而且像这种加盟合同,对于签订合同的主体也有特许的要求,很多情况下,合同主体都不适格,所以合同效力本身就是无效的,根本不需要解除。合同无效的情况下,不仅加盟费可以退还,而且如果你装修店铺或者做广告花费的大量成本,也是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的。所以,你的问题啊,其实不难解决,关键是找对律师,找真正懂这个事儿的律师来处理。当然,具体处理方案还需要律师看你的材料后进一步来制定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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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加盟店怎么解除合同?
签加盟店合同之后,可以通过协商解除的方式或者是约定解除的方式来解除合同,即在合同签订之后,双方当事人之间可以就合同的解除问题协商处理,达成一致的可以解除合同;也可以在合同签订的时候就约定合同解除的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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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加盟一家餐馆,因为一些原因,现在没有办法再继续打理了,我只能解除合同,加盟合同解除需要赔偿多少钱呀?
[律师回复] 如因任何情况总店丧失了货品之制造、经营及分销权,则合约自动终止,而加盟店已支付的加盟费则按合约剩余日数的比例由总店返还加盟店。如总店违反合约任何条款,受许人亦有权实施单方面终止合约并向总店要求赔偿,但不限于双倍赔偿保证金。
  如加盟店或特许人宣布破产或清盘,合约将自动终止。
  
1、赔偿
  如下列情况下,总店有权在通知加盟店后实施单方面终止合约而毋须负担任何法律责任及毋须作出任何赔偿:
  1) 加盟店违反合约任何条件;
  2) 加盟店未经总店书面同意,在任何情况下关闭其店铺,或未经总店书面同意而在另一场地经营与货品相同的产品(无论任何品牌);
  3) 加盟店的任何股东或职员企图阻止任何总店授权人士进入加盟店的营业范围、货仓范围、办公范围;
  4) 加盟店未得到总店事先书面同意利用总店拥有的任何商标在中国制造、经营、分销货品;
  5) 加盟店破坏商标的商誉及形象;
  6) 加盟店有损害总店商业信誉的行为;
  
2、禁止
  加盟店的经营者在合约期间及合约到期或终止后的一段时间内不可直接或间接地:
  1) 经营、参与或涉及任何与加盟店销售货品的业务相类似或会产生竞争的行业;
  2) 雇用或企图雇用任何在合约终止之前的一年之内被总店雇用的员工,或诱使该员工离开他们原来的单位;
  3) 招揽总店或其它加盟店的顾客。
  如因任何情况总店丧失了货品之制造、经营及分销权,则合约自动终止,而加盟店已支付的加盟费则按合约剩余日数的比例由总店返还加盟店。如总店违反合约任何条款,受许人亦有权实施单方面终止合约并向总店要求赔偿,但不限于双倍赔偿保证金。
  如加盟店或特许人宣布破产或清盘,合约将自动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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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好的加盟合同怎么解除?
可以约定解除该合同,只要双方协商好就不会承担任何的责任;如果是因一方不履行合同而导致合同解除的,那么即使合同解除了,对于违约方是需要承担起违约的责任,这样才不会引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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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加盟合同怎么解除退钱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没有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2、不定期租赁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关系,故不存在解除违约。
3、租赁关系解除后,可以要求出租房退还押金。
定义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签订的关于转让出租房屋的占有权和使用权的协议。其内容是出租人将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约定的租金,并于约定期限届满或终止租约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给出租人。
房屋租赁合同按用途分为两大类,居住用和商用。
签订居住用房屋租赁合同,以是否更适合居住为原则。
签订商用用房屋租赁合同,则以是否更适合办公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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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1、查看身份证明,外省市人员在本地居住是否有合法居住证明
2、承租人租房用途,并在合同中约定不得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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