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还清他项权证遗失可以补办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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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是可以补办的。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如果房产的他项权证已经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顺利登记,那么是应该由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来进行颁发的,如果一旦遗失需要及时的携带相关的材料进行补办。
贷款还清他项权证遗失可以补办吗?

一、贷款还清他项权证遗失可以补办吗?

是可以补办的。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不动产登记中心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 所谓他项权证,是一个土地产权相关的术语,和认股权证是两回事。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

二、他项权包含具体哪些权利?

⑴地役权,是指为自己使用土地的需要,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如通行权、排水权等。

⑵地上权,是指在他人的土地上建筑、种植的权利。如建造厂房、住宅、种树、种竹等。

⑶空间权,是指在他人土地上空建造设施的权利。如桥梁、渡漕、高架线等。

⑷地下权,是指在他人土地之下埋设管线、电缆、建设地下设施的权利。如地铁、隧道、人防工程等。

土地租赁权,是指出租人将土地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土地承租人按合同规定支付租金并对土地占有、使用的权利。

⑹土地借用权,是指无偿占有、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如历史形成的土地借用权。

⑺耕作权,是指在他人土地上进行种植并获取收获物的权利。如单位征而不用的土地,应当退给农民继续耕种。农民耕种期间,不得在该土地上兴建永久性建筑物或者种植多年生作物,在国家建设需要时无偿退还。退还时土地上有青苗的,建设单位要付给青苗补偿费。

⑻土地抵押权,是指土地使用人依照法律规定,不转移抵押土地的占有,向债权人提供一定的土地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所产生的担保物权,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将土地折价或者以变卖方式从所得的价款中优先受偿。接受抵押的人是抵押权人,提供土地抵押的人,是抵押人。

在我国如果是贷款买的房子那么就需要按照合同中的约定及时的偿还贷款。而贷款是否已经还清与他项权证遗失进行补办是没有直接关系的。一旦发现房屋的他项权证已经遗失的,需要及时的携带相关的材料到当地的房屋登记中心进行补办,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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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遗嘱人应亲笔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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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涂改、增删、订正,应在改动处注明改动的字数、改动的时间并另行签名。如属实质性修改,应在遗嘱内容之后专段说明修改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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