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公诉审查起诉的性质一样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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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提起公诉审查起诉的性质一样吗,审查起诉的内容有哪些?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提起公诉审查起诉的性质一样吗?

一、提起公诉审查起诉的性质一样吗

提起公诉审查起诉的性质是不一样的,提起公诉是审查起诉后作出的决定,但审查起诉阶段,不一定会作出提起公诉的决定,也有可能不予起诉。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第一百七十七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二、审查起诉的内容有哪些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如果您还需要其他方面疑问的话,可以咨询本站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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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不知道如何提高审查逮捕质量,我们这边现在的逮捕质量实在是太差了,需要提高一下这方面的能力
[律师回复] 对于您的疑问如何提高审查逮捕质量的解答是这样的:
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是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以及侦查过程中所作的决定是否合法所实施监督的部门,其中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批准是否逮捕。侦监部门通过开展侦查监督工作,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纠错防漏,保证案件质量,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本文试如何提高审查逮捕案件的质量进行简单分析。
一、转变执法理念 要在审查批捕工作中,养成客观、全面的思维习惯:既要注意收集和审查有罪、罪重的证据,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要坚决依法追捕,防止打击不力;同时又要注意收集和审查无罪、罪轻的证据,对不符合法定逮捕条件的要依法不批捕,防止殃及无辜。
二、切实强化证据意识,提高审查、核实、判断证据能力 一是对单个证据材料的审查判断。首先对提请、移送审查逮捕案件的每一个证据材料进行审查,判断其是否具有证据资格,即是否符合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要求,采信有证明排除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证据材料。再次,对采信的证据进行审查,判断其证明力大小。二是对全案证据材料的审查判断。逮捕的证明标准要求有一定数量、必要的合格证据,并且证据之间相互印证。三是提审犯罪嫌疑人。通过提审犯罪嫌疑人,面对面地进行讯问和观察。
三、用行之有效的制度保证审查逮捕案件质量
1、实行承办人负责制 承办人负责制要求案件承办人在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中所认定的犯罪事实必须做到有证据证实,且该证据是经过查证属实的有效证据。为此,承办人做到本着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的态度去审查案件,按照逮捕条件和法定程序办案,不能主观臆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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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充分发挥补充侦查提纲和提供法庭证据意见书的作用。对已批准逮捕的案件要根据具体情况,从引导侦查入手,制作好提供法庭证据意见书。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的案件,制作并发出补充侦查提纲。对捕后公安机关违法改变强制措施的案件,要依法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勒令其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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