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什么合同才是有效的?

最新修订 | 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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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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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签署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双方的意思表示真实、合同的内容没有违法或者是违背良知的内容存在。不管签署什么类型的合同都是需要满足以上的条件才是有效的合同。
在我国什么合同才是有效的?

一、在我国什么合同才是有效的?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且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违背公序良俗。法律评价当事人各方的合意, 在合同效力方面, 是规定合同的有效要件,作为评价标准。 对符合有效要件的合同, 按当事人的合意赋予法律效果,对不符合有效要件的合同,则区分情况,分别按无效、可撤销或效力未定处理。

二、合同无效或者不成立的构成要件内容是什么?

合同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的本质是一种合意,合同成立就是各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达成合意。

合同不具备成立的要件,即不成立。合同的不成立,有以下几种情形:

1、一人自行订立合同;

2、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一致;

3、合同的客体不确定;

4、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

5、须经批准、登记方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批准、登记手续;

6、法律规定或者是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履行的。

还要注意的是,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当然无效、确定无效、绝对无效,当然不成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合同无效的补救措施是什么?

1、合同的条款空缺不明是个别的;大量的条款不明或空缺视为合同尚未成立,当事人没有形成一致性意见。

2、法律已作了规定可以补救的条款,如合同的数量、标的条款空缺或约定不明法律没有规定补救方法,实际上也不可能进行补救。

3、当事人已约定的其他条款必须合法,不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而对合同无效,法律则是无条件地宣布无效,采用的是绝对不保护原则,因为无效合同的内容一旦付诸履行,势必会给对方当事人或给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造成损害,扰乱社会秩序

生活工作中不管签署什么类型的合同,都必须满足相应的条件才能保证合同是生效并且成立的,如果签署完合同之后双方对合同有异议的的或者是合同中的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任意一方都是可以向法院提出合同无效的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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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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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受托人居民身份证。
请亲属在委托声明书与受托声明书的原件上填写完毕并按上手印后,到派出办理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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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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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人向人民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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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49号)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作为律师事务所雇员的律师从其分成收入中扣除办理案件支出费用的标准,由现行在律师当月分成收入的30%比例内确定,调整为35%比例内确定。实行上述收入分成办法的律师办案费用不得在律师事务所重复列支。前款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执行。
二、废止国税发[2000]149号第八条的规定,律师从接受法律事务服务的当事人处取得法律顾问费或其他酬金等收入,应并入其从律师事务所取得的其他收入,按照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合伙人律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凭合法有效凭据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和有关规定扣除费用;对确实不能提供合法有效凭据而实际发生与业务有关的费用,经当事人签名确认后,可再按下列标准扣除费用:个人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万元的部分,按8%扣除;个人年营业收入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6%扣除;个人年营业收入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5%扣除。不执行查账征收的,不适用前款规定。前款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执行。
四、律师个人承担的按照律师协会规定参加的业务培训费用,可据实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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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公告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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