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定性。
行纪合同的委托人并无太多限制。
但行纪人只能是经批准经营行纪业务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第
二、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
行纪合同属于提供劳务类合同,由行纪人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但其所提供的劳务具有特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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