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不算,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行纪合同具有很强的商事性质,合同中的委托事务多为贸易活动,核心是法律行为。
虽有买卖行为,但与买卖合同有很大区别。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是双务,有偿,诺成,不要式合同。
二、行纪合同中行纪人的权利有什么
(1)请求报酬权。
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
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介入权。
行纪人接受委托实施行纪行为时,可以自己的名义介入买卖活动。
行纪人买入或卖出市场定价的商品时,只要委托人没有相反的意思,可以自己作为买受人或出卖人。
行纪人行使介入权后,仍可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3)提存权。
行纪人按照约定买入委托物,委托人应当及时受领。
经行纪人催告,委托叭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行纪人可提存委托物。
委托物不能卖出或者委托人撤回出卖,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不取回或者不处分该物的,行纪人可提存委托物。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网站的其他法律知识内容,也可以咨询本站律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