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者之间并不含包含关系,委托合同和行纪合同的区别为:
1、合同适用的范围不同。
行纪合同仅适用于购、销和寄售。
委托合同可适用于除必须由特定当事人处理以外的民事活动。
2、权利义务承担主体不同。
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从事交易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委托人承担,行纪合同中由行纪人承担。
3、合同的有偿性不同。
行纪合同属于有偿合同,委托合同可以无偿,可以有偿。
4、处理委托事务产生费用承担的方式不同。
委托合同中处理委托事务费用由委托人承担,行纪合同中处理委托事务由行纪人承担,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
5、提供服务的活动方式不同。
行纪合同中的行纪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委托合同是以委托人的名义签订合同。
二、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都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彼此信任而产生,由一方代为另一方办理委托的事务,其法律后果由委托方承受。
但是,这两种合同又有所区别:
其一,行纪合同必须是有偿的,委托人要向行纪人支付报酬;
而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其二,行纪合同的主体具有限定性。
行纪合同的委托人可以为公民或法人,但行纪人只能是经批准经营信托业务的法人,未经法定手续批准经营信托业务的法人或公民不得经营信托业务,不能成为行纪合同中的行纪人。
而委托合同的适用范围十分广泛,各类民事主体之间均可建立委托合同关系,对委托人、受托人没有什么特殊的要求。
其三,行纪合同中的行纪人是以自己的名义办理行纪事务,委托人不直接与第三人发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而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可以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委托事务,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办理委托事务。
在前一种情况下,委托人直接与第三人之间产生权利义务关系。
行纪合同和委托合同之间不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行纪合同是有偿的,行纪人按合同要求完成贸易活动,委托人要支付劳动报酬,但委托合同有两种性质,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对于行纪合同来说,主体具有限定性,对于委托合同来说,适用范围很广。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您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站的其他普法内容,或者也可以咨询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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