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部门强制执行期间公司破产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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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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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执法部门强制执行期间公司破产怎么办,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有什么区别?相关的法律规定。
执法部门强制执行期间公司破产怎么办?

一、执法部门强制执行期间公司破产怎么办

执法部门在强制执行期间公司宣布破产,申请人可以申报债权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

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有什么区别

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均属于行政强制,两者也都通过一定的强制性措施表现出来,但二者仍有着明显的区别:

1、目的不同。

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强制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

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则是使相对人的人身与财产保持一定的状态,从而预防、制止或者控制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或危险状态。

2、前提不同。

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是法定义务人不履行法定义务;

行政强制措施不以行政相对人不履行法定义务为适用条件,而是以危害社会的行为或事件的发生为前提。

3、动因不同。

行政强制执行的起因只能是义务人负有不作为义务而作为或负有作为义务而不作为的行为;

而行政强制措施的起因,既可以是危害社会的行为,也可以是危害社会的事件的发生,甚或是一种状态的出现。

4、实施主体不同。

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

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主体只有行政机关。

5、结果不同。

行政强制执行的结果是以义务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而结束;

行政强制措施在情况调查清楚后,经认定不需要继续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应该解除强制、恢复原状,经认定需要继续实施强制措施的,应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理决定

所以说,司法部门对公司实行强制执行的,如果公司宣告破产,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人可以申报债权。

对于债务人所欠的债务,调查部门的工作人员可以对公司的财产调查后进行公示。

如果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要求进行更正。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此外,我们还整理了一些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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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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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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