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子有遗产继承权么2024

最新修订 | 2024-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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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应以遗嘱内容为准,未写明当事人有继承权的,没有继承权;2、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留下遗嘱的,按法定继承,被继承人与继女之间,存在扶养关系的,继女有继承权;3、如果被继承人与继女不存在相互扶养关系的,没有继承权。
继子有遗产继承权么2024

一、继子有遗产继承权

继女是否有权继承遗产,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1)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应以遗嘱内容为准,未写明当事人继承权的,没有继承权;

(2)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留下遗嘱的,按法定继承,被继承人与继女之间,存在扶养关系的,继女有继承权;

(3)如果被继承人与继女不存在相互扶养关系的,没有继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2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怎么认定继父母子女之间形成扶养关系

抚养关系的形成,需要具有如下的要件:

第一,继父母对继子女有抚养的意思。继父母对继子女进行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达到了生活扶助义务的程度,推定其具有扶养的意思。

第二,被抚养人应当同意。如果被抚养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推定其同意,以保护其利益。如果被抚养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应当适当考虑被抚养人的意思。如果其确有理由而明确表示拒绝受抚养人抚养,应当保护。

第三,达到稳定的扶养状态,一般三年以上。

继父母子女之间“扶养关系”的形成来自于双方一致同意或推定同意,同样,“扶养关系”也会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或推定意思而解除。需要说明的是,若继父母将未成年继子女一直抚养至成年,形成了“扶养关系”,此种情形下,继子女不具有单方面解除“扶养关系”的权利,即继子女不能享受了抚养好处,却不履行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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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子有遗产继承权吗2024
1、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应以遗嘱内容为准,未写明当事人有继承权的,没有继承权;2、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留下遗嘱的,按法定继承,被继承人与继女之间,存在扶养关系的,继女有继承权;3、如果被继承人与继女不存在相互扶养关系的,没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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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子有遗产继承权么2024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继子有遗产继承权么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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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后还可以继承遗产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后还可以继承遗产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后还可以继承遗产吗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已经不再享有继承权的,是不能再继承遗产的。
继承人是否能在放弃继承权后反悔
作出放弃继承遗产的声明是不能任意撤销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0条之规定: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所以如继承人在放弃继承后反悔,首先可以于其他继承人协商,如其他继承人一直同意其撤销放弃继承声明,则可以仍按原各自份额继承。如不能协商一致则需经人民根据具体理由决定是否同意其撤销放弃继承声明。
此外,如果放弃继承是经过公证的,放弃继承的公证能不能撤销?依据《公证法》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没有法定情形的,也就没有能否撤销的问题。
法律依据:
第五条 【继承方式】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二十五条 【继承和遗赠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第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继承法》放弃继承相关规定:公民死亡时其个人的合法财产可以由继承人依法继承。继承人可以选择继承也可以选择放弃。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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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孙子有遗产继承权么
从法律上来看,孙子辈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遗产是没有继承权的。不过,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享有代位继承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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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没有第一第二继承人怎么继承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遗产继承没有第一第二继承人怎么继承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遗产继承没有
第一
第二继承人如何继承
遗产继承没有第一第二继承人即是所谓的无人继承。
无人受遗赠的遗产是指下列几种情况:
1、被继承人既无法定继承人,又无遗嘱指定的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2、被继承人虽然有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但是全体继承人都放弃继承,或者全体继承人都丧失了继承权,都没有资格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3、被继承人没有法定继承人,只用遗嘱处分了一部分遗产,其余未加处分的那一部分遗产也属于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
对于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首先应当用来支付为丧葬死者所花掉的必要的费用,清偿死者生前欠下的债务,给予对死者生前尽过一定照料责任的人以适当补偿。余下的遗产,根据我国《继承法》
第三十二条规定,如果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则归他生前所在的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如果死者生前是全民所有制组织成员或城镇无业居民、个体劳动者,则归国家所有。
需要说明的是: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无论是收归国家所有还是收归集体所有,都不是按照继承遗产的程序转移,而是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无主财产的程序转移。关于如何认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为无主财产的案件,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一套完整的程序。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首先,关于认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案件,应当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遗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提出申请。该人民应予受理。无论是法人、其他组织还是公民个人申请认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为无主财产,都应当提出书面申请书,在申请书上应写明财产的种类、数量以及要求认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为无主财产的根据。
人民对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认定申请,经审查核实,公布认领公告。公告满一年后无人要求继承和接受遗赠的,即判决认定该项遗产为无主财产。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该项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但是,必须明确,认定遗产为无主财产,这只是法律上推定该项遗产没有继承人又没有受赠人,因此,这种推定有可能与事实不符,也就说,在事实上有可能有继承人或者有受遗赠人。如果在判决认定该项财产为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后,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出现,而且在《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内对该项遗产提出请求的,经人民审查属实,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将该项遗产判归合法继承人或者受赠人所有。
二、法定继承有哪些规定?
(1)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2)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3)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4)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5)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6)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7)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提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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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遗腹子享有继承权吗
遗腹子享有继承权吗?在我国,遗腹子是享有遗产继承权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如果产生纠纷的,在涉及胎儿继承的案件中,胎儿尚未出生的,宜以其法定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起诉或者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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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继母遗产继子女能继承吗问题解答如下,   两位再婚老人先后去世,男方的两个子女将继母的三个女儿诉至,要求确认其对继母所遗留的房屋享有继承权。日前,天津市大港受理了这起房屋纠纷案。
据了解,李某与陈某于1987年再婚。当时李某两个子女与陈某三个女儿都已成家立业。婚后住陈某单位分配的住房,后分两次付款于1997年买下了房屋产权。李某生前立下遗嘱,去世后他留下的全部财产均归老伴陈某所有。李某与陈某分别于1998年和2020年先后过世。2020年陈某的三个女儿经协商,将房屋产权过户到长女名下。李某的两个子女得知后,将继母的三个女儿告上法庭,要求确认其对继母遗留的房屋享有继承权。
陈某三个女儿辩称,该房屋是1982年企业分配给她们亲生父母的房屋,系母亲个人的遗产。法庭上,三个女儿表示,她们应是母亲的法定继承人,不同意李某两个子女的诉请。
大港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生前订立遗嘱处分其个人财产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现陈某去世,没有立遗嘱,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陈某三个女儿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而李某与陈某再婚时,李某两个子女均已成年并生活,与继母之间并未形成事实上的扶养关系,不具有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依据法律规定,判决驳回李某两个子女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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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无效是否按法定继承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遗嘱继承无效是否按法定继承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遗嘱继承无效是否按法定继承
遗嘱无效按法定继承继承遗产。
在遗嘱继承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法定继承办理。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放弃部分的遗产按法定继承办理。
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丧失继承权所涉及的部分遗产按法定继承办理。
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遗赠人死亡的,所涉及的遗产不能由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人代为继承,只能按法定继承办理。
4、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按法定继承办理。
5、遗嘱未处分的财产按法定继承办理。
遗嘱的效力认定
《继承法》第5条明确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或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是否就一定按遗嘱继承呢?这要看具体情况,就是说首先要审查遗嘱是否有效。有效的遗嘱可以执行,因而也就排斥了法定继承方式;无效的遗嘱不能执行,这时就可以考虑,按法定继承方式继承。
一般来说,凡是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合法办理了公证的遗嘱就具有了法律效力,不必再检验遗嘱的合法性、真实性的问题。其他书面遗嘱或就需要检验以下内容:
1、遗嘱是否是被继承人所订立;
2、被继承人立遗嘱时是否有行为能力,也即是否有正常的判断能力,神智是否正常;
3、该遗嘱是否表示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有无受他人胁迫、欺骗、诱导的情况,遗嘱是否被人伪造、篡改过;
4、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遗嘱所处分的财产是否是死者个人合法所有,有无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5、遗嘱的见证人是否与被继承人、继承人有利害关系;
6、如果是口头遗嘱,是否在被继承人情况危急时所立。
如果通过上述条件证实遗嘱是合法的、有效的,那么死者的遗产就要按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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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产继承的手续要通过对房屋的评估、公证和申请产权仓房等过程来办理。凡是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合法的继承人在产权人死后可以对房屋进行继承登记。具体步骤如下:
1.评估公司首先对房屋进行市值的评估。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楼层、坐落等因素,评估公司会作出专业的分析和评估,定出市值。
2.此外,申请人需要到当地的公证处进行继承公证,取得公证书。办理公证需要提权人的死亡证明,合法机关出具的继承人名单,有房屋产权人遗嘱的,要提交遗嘱的原件。如果其他继承人甘愿放弃继承权利,还需要他们出具放弃证明。
3.申请人还需要去房地产部门进行房屋面积测绘的申请,领取测绘结果,便于产权登记。
4.申请人拿着房产证、继承公证书和房屋测绘结果到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申请,填写申请书。在递交所需材料后,工作人员受理并发给你回执单。所有材料审核完,会发给你更改产权后的房产证明。
5.如果有涉及房产权等的相关的手续,如判决书、调解书或者是裁定书,或者房屋在测绘后,发现存在违法建设或改建了,也要把规划部门的处理决定书或者报建审核书一并递交。
我国《继承法》中第10条规定,遗产要按照顺序来继承。
第一继承顺序为:先配偶,后子女,再父母。
第二继承顺序为:先兄弟姐妹,后祖父母,再外祖父母。继承顺序为首先是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遗产,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来继承遗产。
遗产需要继承时,首先会考虑遗嘱,有遗嘱的情况下,由遗嘱上写的继承人来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就会按上面法律的继承顺序来进行继承。房产继承有它的特殊之处,要按照份额来进行划分。由评估机构对房产进行价值评估,份额最大的一方得到房产,其他小份额的继承人得到现金。或者可以把房子卖掉变现,几位继承人由自己的份额取得相应的金额。
1.如果房屋存在未还清银行贷款的情况,说明这套房屋是不完善的。这种情况下,只能先把贷款还清,然后才可以作为整体遗产来进行分配。或者通过银行主持进行拍卖,剩下的当作遗产进行处理,也可以由法定继承人自己个人进行房屋出售,还清银行的欠款。
2.如果房屋是死者父母为其出钱购买的,那么这种不算赠予行为,作为债务清偿,房屋应归死者的父母所有。但如果不能出具房屋是死者父母为其购买的证明,则算赠予行为。这套房产将会按照遗产来进行分配。
3.房屋如果作为遗产来进行分配,其父母和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分配原则为平均分配。没有达到法定年龄的继承人,可以先由其监护人来代为保管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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