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遗腹子享有继承权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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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遗腹子享有继承权吗?在我国,遗腹子是享有遗产继承权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如果产生纠纷的,在涉及胎儿继承的案件中,胎儿尚未出生的,宜以其法定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起诉或者应诉。
2024遗腹子享有继承权吗

一、遗腹子享有继承权

遗腹子有继承权。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如果胎儿出生时为活体,胎儿即成为活的婴儿,也就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这时,为胎儿所保留的遗产即成为婴儿的财产,可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保管。

2、如果胎儿出生时为死体,不能继承遗产,则该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3、如果胎儿出生时为活体不久即死亡,为胎儿保留的遗产则由婴儿的唯一继承人即其父母法定继承。

如果产生纠纷的,在涉及胎儿继承的案件中,胎儿尚未出生的,宜以其法定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起诉或者应诉。在胎儿出生后,出生后的婴儿可以以当事人的身份出现在诉讼中,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婴儿的名义代理其起诉或者应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二、法定继承该如何继承遗产

法定继承人,又称无遗嘱继承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的继承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人。

民法典第1123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1、法定继承有继承顺序,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均已过世)时,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如果第一顺位继承人、第二顺位继承人都不在世,遗产将收归国家所有。

2、第一顺位继承人中的配偶是指有合法夫妻关系的配偶。合法夫妻关系简单理解是领取了结婚证的对象。

3、第一顺位继承人中的子女,是指有血缘关系、扶养关系、收养关系之一的子女。

有血缘关系的子女包括私生子女,扶养关系主要指再婚夫妻,对方带来的未成年子女一直随被继承人生活,收养关系则是收养、照顾长大的子女,这些子女都享有继承权(包括没有办理收养手续的养子女)。

4、第一顺位继承人中的父母,是指有血缘关系、扶养关系、收养关系之一的父母。

5、第二顺位继承人中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样范围包括有血缘关系、扶养关系、收养关系的兄弟姐妹,也就是说,一旦基于血缘、扶养(一般是再婚)、收养在彼此之间形成了家庭关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之间就有了法定继承权。

6、再婚后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父母,仍然可以继承有血缘关系的子女、父母的遗产。

7、收养的子女,一旦形成收养关系,养子女不可以再继承原本亲生父母的遗产,亲生父母也不可以继承养子女的遗产。

结合上文的介绍,对于遗腹子享有继承权吗?相信大家此时已经清楚。虽然此时孩子尚未出生,但法律中也明确规定了,要为其保留继承份额。换言之,也就是遗腹子也是享有继承权的。但之后究竟该如何继承遗产,就要看遗腹子出生时的情况了。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页面下方的按钮,直接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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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而且,父母和子女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处理父母子女间的继承权问题时,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尊重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是自然血亲关系,不论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都有同等的继承权。亲生父母之间婚姻的离异和变化,不影响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继承权。即使父母离婚时,离婚父母与其亲生子女间仍享有继承权。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取得与养父母的亲生子女同等的法律地位,可以继承养父母的遗产,但不能继承其父母的财产。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间的继承权即行消除,与生父母间的继承权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协商确定不恢复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除外。继子女与继父母间形成了抚养关系的,相互有继承权。继子女在继承其父母财产的同时,仍然有权继承自己生父母的财产。继子女与继父母的亲生子女、养子女在继承上地位相同;继父母与继子女的亲生父母处于相同的法律地位。有赡养能力的子女未尽赡养义务,遗弃父母或者虐待父母情节严重的,丧失对父母遗产的继承权。遗弃父母或者虐待父母情节不严重,虽不丧失继承权,但在分配父母遗产时,应当少分或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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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胎儿出生后,保留份额分为三种情况进行处理:

一,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这时保留的份额由该婴儿所有,一般由其母亲代为保管。这是因为胎儿虽然还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人”,不具备民事行为主体资格,然而却是生命孕育阶段,为其预留份额体现了法律的公平价值;

二,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便死亡的,这时为胎儿保留的份额仍为该婴儿所有,由婴儿的法定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处理;

三,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即出生时就已经死亡的,这时的胎儿不享有继承权,原先保留的遗产份额由王某的继承人进行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生活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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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在学习法律中的继承学,为了更好地了解知识,所以我想问一下有人分享一下遗嘱继承公证细则全文吗
[律师回复] 以下是对于遗嘱继承公证细则全文的回答。
一、公证遗嘱的申请
当事人办理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因身体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请求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家中办理。
申办遗嘱公证要提交的材料:
1、立遗嘱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
2、遗嘱草稿;
3、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产权证明。
申办遗嘱公证首先要填写公证申请表,遗嘱人填写申请表有困难的,由公证人员代写,遗嘱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按手印。
二、遗嘱的内容
1、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2、遗嘱处分的财产情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3、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4、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5、遗嘱制作的日期和遗嘱人的签名。
遗嘱中一般不得包括与处分财产及处理死亡后事宜无关的其他内容。
三、办理过程
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因特殊情况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当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要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公证人员询问遗嘱人时,除了见证人、翻译人员外,其他人员一般不得在场。遗嘱人是年老体弱者、危重病人、聋哑盲人、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弱智者,公证人员在与其谈话时,要录音或录像。
公证遗嘱采用打印形式,公证人员对遗嘱草稿进行审查后打印,遗嘱人核对后在打印的遗嘱上签名。遗嘱人不会签名或签名有困难的,可以盖章的方式代替在申请表、笔录和遗嘱上的签名;遗嘱人既不能签字又无印章的,应以按手印的方式代替签名或盖章。上述情形,公证人员应在笔录中注明。以按手印代替签名或盖章的,公证人员还要提取遗嘱人全部的指纹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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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只继承遗产不继承房子可以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分析如下:是的,不需要公证。
1、有遗嘱,需要指定继承人凭遗嘱去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2、无遗嘱,需要所有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3、凭继承公证书,和死者死亡证明,婚姻证明,房产证,以及继承人身份证,户口本,才可以办理继承过户住房。
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关于简化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营业税手续的公告》,2015年7月1日起,办理个人以离婚财产分割、赠与亲属、赠与抚养人或赡养人方式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免征营业税手续时,不再要求提交赠与公证。拓展资料
1、老人的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
2、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任何继承人都不得违约。
3、如果每个继承人对继承的共有财产分割,无异议,可以凭此协议办理过户手续。继承步骤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 《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 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 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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