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腹子享有继承权吗
遗腹子有继承权。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如果胎儿出生时为活体,胎儿即成为活的婴儿,也就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这时,为胎儿所保留的遗产即成为婴儿的财产,可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保管。
2、如果胎儿出生时为死体,不能继承遗产,则该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3、如果胎儿出生时为活体不久即死亡,为胎儿保留的遗产则由婴儿的唯一继承人即其父母法定继承。
如果产生纠纷的,在涉及胎儿继承的案件中,胎儿尚未出生的,宜以其法定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起诉或者应诉。在胎儿出生后,出生后的婴儿可以以当事人的身份出现在诉讼中,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婴儿的名义代理其起诉或者应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二、法定继承该如何继承遗产
法定继承人,又称无遗嘱继承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的继承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人。
民法典第1123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1、法定继承有继承顺序,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均已过世)时,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如果第一顺位继承人、第二顺位继承人都不在世,遗产将收归国家所有。
2、第一顺位继承人中的配偶是指有合法夫妻关系的配偶。合法夫妻关系简单理解是领取了结婚证的对象。
3、第一顺位继承人中的子女,是指有血缘关系、扶养关系、收养关系之一的子女。
有血缘关系的子女包括私生子女,扶养关系主要指再婚夫妻,对方带来的未成年子女一直随被继承人生活,收养关系则是收养、照顾长大的子女,这些子女都享有继承权(包括没有办理收养手续的养子女)。
4、第一顺位继承人中的父母,是指有血缘关系、扶养关系、收养关系之一的父母。
5、第二顺位继承人中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样范围包括有血缘关系、扶养关系、收养关系的兄弟姐妹,也就是说,一旦基于血缘、扶养(一般是再婚)、收养在彼此之间形成了家庭关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之间就有了法定继承权。
6、再婚后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父母,仍然可以继承有血缘关系的子女、父母的遗产。
7、收养的子女,一旦形成收养关系,养子女不可以再继承原本亲生父母的遗产,亲生父母也不可以继承养子女的遗产。
结合上文的介绍,对于遗腹子享有继承权吗?相信大家此时已经清楚。虽然此时孩子尚未出生,但法律中也明确规定了,要为其保留继承份额。换言之,也就是遗腹子也是享有继承权的。但之后究竟该如何继承遗产,就要看遗腹子出生时的情况了。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页面下方的按钮,直接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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