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位纠纷属于民事还是商事
属于民事纠纷,车位纠纷是指业主与开发商或者业主与业主之间就车位的权属、使用、收益等发生的争议。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属于不动产引发的纠纷,应当由建筑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如果该停车位不是规划范围内的停车位,或物业划定的停车位,对方又没有通过其他有效方式取得实际使用权的话,对方无权对业主进行限制,如果对方因此采取暴力措施,可以选择报警或起诉追究对方损害赔偿责任,建议协商结局。
二、小区停车位的产权到底属于谁
一些开发商打着“产权不明确”的擦边球,不少购买车位的业主分不清哪些属于人防工程,哪些又属于业主的公共空间。
停车位有很多种,地上、地下、人防工程,性质不同、权属不同。
一般来说,通过这三种方法可以识别小区停车位产权。
1、停车场在小区房屋销售时未按公建面积公摊,停车场的房屋所有权(俗称产权)应归开发商所有。
开发商有权对业主出售,此时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应受到法律保护。
2、开发商在销售小区房屋时已将地下停车场按公建面积分摊给了全体小区业主,从法律上讲,该停车场的产权应归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与个别业主签订停车场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签订的协议也应归于无效。
如果小区业主需要购买该停车位使用权的话,应同小区业主委员会或同经业主委员会授权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
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全体业主有权决定该地下停车场停车位的使用权。
3、地下停车场是由人防工程改建的,尽管该面积未分摊给全体业主,但开发商也无权出售。
物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九条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人防车位是由人民防空管理部门代表国家行使所有者权能,该类车位不可以办理产权证,所有权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
停车位纠纷属于民事纠纷,由于停车位的性质不同,因此其权属也不相同,停车场在小区销售房屋时,未按公建面积公摊,停车场归开发商所有。
开发商在销售小区房屋时,已将地下停车场按公摊面积分摊给全体小区业主,该停车场归所有业主所有。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您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站的其他普法内容,或者也可以咨询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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